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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经读后感1500字篇1
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是我最喜欢的、看的最投入且最快的一本书。书的封皮是土黄色条纹软纸,捧在手心里非常舒服。先生将一家人的故事娓娓道来,平淡流畅,如细水长流,渗入心底。读起来平实温情、细腻敦厚,于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安慰。与其说喜欢《我们仨》,不如说喜欢杨先生一家那朴实真挚、刻骨铭心的感情。看完《我们仨》,我想起我的父母。
读毕,我不断地问自己,看着父母的老去,我该如何?我无法回答自己,眼前却总是浮现出这位睿智温和的老人微笑着告诉我的,陪他们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是啊,人生就是这样,走着,走着就散了。
人常说,与死亡相比,“老”是一种更能体现时间残酷的漫长过程。它在我丝毫没有防备的时候赫然以触目惊心的方式出现,在不经意间侵入了我的生活。
在我的记忆里,清晰的记得,爸妈年轻时是那样威风凛凛,意气风发。不经意间,发现身体向来很棒的老爸也会被小感冒袭击,多了瞌睡,老妈也会因为天冷,贪睡了一会。我从未想过父母会慢慢老去,腿有点弯了,背有点脱了,皮肤有点粗糙了。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爸妈批改作业带着老花镜的情形,我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我竟不知这副笨重的老花镜何时放肆的躺在父母的鼻梁上,那么明目张胆,那么心安理得。是在我归家、离家的一次次往返中?在我大吵大闹任性的发脾气中?或许是我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或许是我第一次登台表演时,或许是我第一次外地上班时?
18岁,我离开爸妈去了西安上学,回家的周期从以前的一周变为两周甚至更长。回家的前几天,爸爸总会无数次打电话确认。你是这周五回来?坐的火车?嗯,是的。几点到?早上刚打电话说了啊,咋又问!噢,把东西带好,快到车站了打电话给我,好去接你。其实,我知道,并非我一个电话爸爸才会出现在车站。事实我也从未打过电话。大多数,我则一路昏昏沉沉睡到底,在大家匆忙收拾行李的聒噪声中爬起来,抓起背包就跑下车。人群中,我总是一眼就可以看见那个满脸皱纹,眼睛炯炯有神的中年男人。
大学毕业后,我来到了更远的地方工作。这是一个被爸爸称为“适合居住与养老”的地方。我承认。只是我从未这样计划着自己晚年的生活是在一个远离父母的遥远城市度过,或让他们远离自己所在的城市与我生活。
爸爸__岁生日的时候,我正在参加单位年度工作会,会议休息间隙,随手抓起一张草稿纸,龙飞凤舞写了一首“诗歌”送给爸爸,拍照过去,又小心翼翼用短信编辑了一遍,发送过去。
过后,我已经忘了这件事。甚至回家还和他吵过架,惹他不开心。直到今年*月*日,二姐将老爸抄写的我为他写的“诗歌”拍照给我,从爸爸书写下来的行行诗歌中,我在这泛黄的纸张还保留着一层庄严和湿润的光泽中,似乎看到爸爸满足的笑容挂满在那张褶皱多多的脸,我心里荡漾起一阵无比的.幸福感,伴随着略微的酸楚。同样,我看见了自己写的,泛黄的纸片上自己用黑色墨迹钢笔书写的笨拙的字体,粗糙的“诗歌”。可是,就算这样,粗糙的话语也不是常有的。
这么多年来,我也只给他写了一首。我不过只是在他__岁的那一年送了他一首连诗歌都算不上的“诗歌”。而我看到了一个父亲的开心和骄傲。
工作后,回家的次数同样可以用周来计算,一个、两个、三个、四个周才是我回家的周期。一月回一次,一次待一天。有时候,不是我不愿意回家,也并非怕路途中的舟车劳顿、换乘、抢票……这些令人懊恼的过程,只是我不愿意寒风中看到爸爸斜着身子,肆意的白发在额头乱舞等待我的情景。我更怕自己汩汩流淌的思念终究抵不过爸妈的永远张望与无怨无悔……
我想关于父母每个人都会难忘,因为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光那是最美的岁月,那些幸福不言而喻。
我是女儿,终会嫁到别处远离父母独自生活,已经到了“被逼婚”的年龄。结婚这一天也在慢慢逼近,它再怎么遥远,也将会到来,或者如期而至。如今,我更是怕自己快结婚了,回家的次数大多数给了他们的女婿、亲家,回来的次数更会少之又少。而无论我们走多远,父母总在我们身后,用两根饱含关怀的目光柱,在我们需要的触手可及的地方。
跑,任你撒着欢疯跑,谁又能跑出父母温暖的臂弯?
此刻,我也坐在这里,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坛经读后感1500字篇2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过:离开了家乡,如果觉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乡了,可以用家乡的土煮一点汤喝。这种说法我也听到过,我曾怀疑这种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么脏,有可能存有很多细菌难道不会生病吗?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个偏方治的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的是每一个思念成疾的游子们心中的心病。这样想来他们煮的土,怕也不单单只是故乡的土,还是自己的情丝,将土和情丝融进汤中,饮入肚中后感觉自己的情丝回到故乡,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这种偏方是我们乡村中人们的习惯,明知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还是将这个土方传承了下来。乡村中人的习惯可不止这个。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乡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坏,凡是生来都具有对立面,乡土的坏是体现在与人交往和见识方面。
上文提到过张嘉佳的那句话也正说明了在乡村中,很多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都一直在那里,认识的人也就只是村子里的人们,在对他们来说不仅城市是陌生的,那里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们不去,也不会去和陌生人接触来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间内打转,不会突破出来。
正是因为上述所说,“土”这一词就拿来贬低他们了,“乡土”本为一个好的形容,却因乡土性的劣处使它带有恶意,反击性的词。现在我们一直说的“土”就是说他们见识短浅,什么都不懂。并且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长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样,审美观念也有所不同。“乡土”的人们比较老实,比起现在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他们确实做不到,但这也可以看出乡土人们的本性淳朴无邪。
在我们中国,似乎在几百年前甚至几万年前耕作都是发展的开始,它开启了中国“乡土”,一直被延续了下来直至今天。但乡村的人们逐渐减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们了,还有年幼的孩子们,但孩子们终是会离开的,或许有一天乡村会越来越少吧,但肯定不会消失的。
我们国家的乡村具有“乡土”性,即使我们会离开,骨子里还是忘不了。
坛经读后感1500字篇3
提起老舍先生,一定很多人认识他。而他写的《骆驼祥子》也是一篇家喻户晓、在世界文坛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的作品。
在《骆驼祥子》这本书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当时社会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的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中。
祥子,书中的主人公,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虽然祥子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是他有远大的理想。他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但生活总是和他开玩笑。祥子一次又一次地攒钱,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可是他不灰心,一心一意的干活,为买上一辆车出了许多的血汗。他这样坚持不懈、勇敢细心的精神十分令我钦佩。
但是,他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被破灭。再加上他的妻子虎妞死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看到这里,是我十分震惊。一个原本对生活充满希望,热爱生活,热爱北平的人,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后,竟恨透了整个世界!一个原本充满理想,对生活具有积极和坚韧精神的人,最后竟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啊!
祥子,本可以成为大家赞扬、学习的对象,本可以平平淡淡、安安分分地度过他的一生,可他最终还是失败了。在那个落后、腐朽的年代,容不得穷苦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他们大多人都像祥子一样,从热爱生活到对生活感到失望,从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变成一具行尸走肉。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实啊!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远,并且也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社会的现状,知道当时百姓的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那个雄鸡病危的年代。
虽然祥子曾是一个对生活具有积极和坚韧精神的人,但他始终经不住生活的考验,失去了生活。俗话说:“路慢慢之远兮,吾将上下之求索。”他为何不再寻求新的路,而是成为了社会的败类?他为何不做生活的主宰者,去自谋生活呢?
我想,他也是害怕了。因为他是农民出身,他受不了生活一再的打击。他不知道他今后的生活还会有什么悲剧等待着降临,他害怕面对。所以,他放弃了,他慢慢堕落了。以至于酿成了书中人物一直走下坡路的原因后果。这是多么可悲啊。
像祥子这样的人并不是在旧中国才会出现。在现在这个逐渐繁荣的社会中,也有出现像祥子这样经不住生活考验的人。他们所受的灾难或许比祥子多,或许只是祥子的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可他们还是畏惧了。他们经不起生活中的一小点挫折。我说他们是一群胆小的人!
生活中没有一帆风顺的路途,就连婴儿学走路也会不慎跌倒。可是婴儿还会自己勇敢地站起来,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直到他们走路不再摇晃,直到他们能够独立为止。我们不能被生活中的灾难所吓倒,我们应该有“弹簧精神”,遇强越强。没有挫折就不叫做生活了。
我也希望老舍先生笔下的这段历史能使我们国人引以为戒。现在的中国不再是过去那只病危的雄鸡了。新中国的社会稳定,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但有书可读,而且到处都有人维护着,鼓励着。所以我们不能辜负新中国对我们的期望。至少,我们要学习年轻时的骆驼祥子奋发向上的精神。当然,我们也要学会应变生活中的许多挫折,在生活的磨难中不断成长,成为一位对社会,对祖国有所贡献的人!
坛经读后感1500字篇4
去年的儿童节,友人寄来“大人的儿童节礼物”,便是这本《小王子》。清新的文笔,单纯的世界,朴实的故事。这种平淡与恬静之美,是渐渐成熟的思维最最渴求的一种回归。对大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儿童节礼物了。
小王子住在他自己的小星球上,用小火山烹饪,拔猴面包树幼苗。小王子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而负气出走,开始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爱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达到地球与狐狸、毒蛇相识。
小王子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与事:一位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酒鬼,一位商人,一位点灯人,一位地理学家……这些奇怪的人所做的奇怪的事,让你目瞪口呆,继而捧腹大笑。
国王说,我相信我的星球上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判它死刑。不过,每次我都必须赦免它,因为,这是唯一的一只老鼠,得对它宽大点。
爱慕虚荣的人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而且是最聪明的人。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是因为喝酒。
商人说,他数星星数了44年,这些天上的星星都属于他,拥有这些星星,他就会变得富有,而富有,又会买更多的星星。我不能摘星星,没关系,我可以把它们的数目写在一张纸上,然后锁在抽屉里。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的休息时间都没有,每分钟我就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地理学家说,我不是探险家,地理学家不需要去计算和探测城镇、高山、大海、大洋。我的工作太重要了,根本没有时间到处闲逛。
作者通过小王子纯真的视觉,透视大人的浮躁、空虚和功利,大人所谓的把戏,在孩子眼里是多么的愚蠢和无知。《小王子》是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让那些已被污染的灵魂重新得到洗涤,去重温失去的天真和感动。
?小王子》里最让我感动和深思的,是小王子和玫瑰的爱。爱与被爱是一种责任。
小王子因玫瑰而出走,在地球的花园里,看到了5000朵玫瑰,这些玫瑰看起来和遥远星球上的那颗并无不同。小王子遇到狐狸的时候,她说“我不吃面包,小麦对我来说毫无用处。麦田也不会让我联想到任何事。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长着金黄色头发。当你驯养我以后,这将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麦子的颜色也是金黄色的,它会让我想起你。”当小王子驯服了狐狸,离开前再次去看那些玫瑰是,他说:“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 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以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小王子》
任何事物都有其表面和本质,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表面而忽略了本质。小王子牢记了狐狸的话“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于是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你驯养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小王子没有看穿玫瑰故作坚强背后的矜持和骄傲,而是选择了离开。当毒蛇暗示能帮小王子回到那遥远的星球时,小王子选择让毒蛇咬了一口,抛下沉重的身躯,让灵魂回到了玫瑰身边。
没有人可以永远生活在童年,可是每个人都应该永远保持一份真纯的童心。美好的童话值得我们反复地读。《小王子》凭着其童话美和哲思美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传,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来体会到书中深远的柔情和哲理。
坛经读后感1500字篇5
?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交往的问题,还包含更复杂的一对多,多对多的问题。
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坛经读后感1500字篇6
断断续续用了4个晚上看完这本书,雨儿写作业的时候我安静地看,雨儿睡了我舒坦地看。这是一本故事情节比较简单的小说,15岁的迪伦在去看望父亲的途上遭遇车祸,在她灵魂出窍的那一刻时间静止了,她走入另外一个世界,遇到她灵魂的摆渡人(类似中国的黑白无常)崔斯坦,在摆渡人引领她到另一个世界的途中(类似到奈何桥的那段路),两个看似年龄相仿的人之间产生了爱情。迪伦到了她的世界后发现深深地爱崔斯坦,于是冒着魂飞魄散的危险,又返回到来时的荒原去寻找崔斯坦,然后,然后如何自己去看吧。
看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有三个:
第一,十五岁的爱情。
这个坚强、勇敢,又有些另类的女孩只有15岁,爱情降临在她身上,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内心的感受,她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的什么,她是一个有思想独立的女孩儿。在中国,这种情况叫早恋,要被学校和家长严令制止的。早恋犹如洪水猛兽,防火防盗防早恋是普遍中高学生家长的心态。这代家长大部分是70后,他们并不是不开明,他们大都也认同孩子在这个时期对异性产生好感是正常现象,他们也理解那种懵懵懂懂、美妙的感觉,但是谁又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去尝试而不加以阻拦呢?如果每个青春期的孩子都像迪伦这样有主见、有思想,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那我们还担心什么呢?怎样在适当的时候给孩子灌输正确的爱情观是关键。
比如孩子第一次跟你探讨班里的八卦新闻时,你不要谈虎色变,轻描淡写地嘻哈过去,之后告诉她什么样的男孩子是好的,什么的品质是坏的。再比如孩子第一次带着羞涩告诉你她喜欢的男生时,你也不要大惊失色,不如跟她一起讨论讨论喜欢这个男生什么,谈谈如何把自己变成更优秀的人,让喜欢的男生也喜欢自己。给予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和爱,细心关注、正确引导,我们也可以相信十五岁爱情来的时候他们可以应付得来。
我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如果我有迪伦一半的坚定、执着和内省,我想我的人生就不会有遗憾了!
第二,规则是用来打破的。
如果迪伦不去尝试着打破规则,她就回不到荒原,找不到日夜思念的崔斯坦。如果崔斯坦不突破长此以来既定的或者是自己给自己订的规则,他也不可能跟着迪伦回到现实的世界。永远都不要停止探索和尝试的机会,特别是当你的内心有种强烈的声音在告诉你必须去努力的时候,一定一定要抛弃所有的顾虑,就当是最后一搏,鼓足所有的勇气推开阻挡在前面的门,或许不用你竭尽全力,只需轻轻一推就进入了另一个自己想要的世界。不肯尝试,一开始你就输了,别等什么都错过,到头来留给自己的只有懊悔。
第三,人是否有灵魂,谁是你灵魂的摆渡?
我相信人是有灵魂的,灵魂附着在肉体上才能称之为人。灵魂或许真的是克莱儿笔下的荒原上的另一个迪伦,我有过类似的经历。那大概是在2005年的夏天,老骆刚从国外回来,我俩在能人居吃火锅,当时我背后有个空调直吹着我的后背,前面又是滚烫的火锅,烤的我特别难受,我站起来打算出去透透气,刚走出4、5步就晕过去了。当时就像电视换频道一样,立刻切入到一个有山有水的场景,一个10岁左右的漂亮男孩儿拉着我的手,跟说: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正当我要跟他走的时候,我听见老骆近似声嘶力竭地叫我: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之前的画面也随之消失了。人的灵魂或许真的是在另一个世界的另外的一个自己,所以人死了之后只是生着的人痛苦,而自己没心没肺地又开始了另一段旅程。不管在哪一段旅程中真的会有这样的摆渡人引领我们吗?引领我们的究竟是谁?其实谁都不是,是自己强大的潜意识,是不被自己察觉的内心。可是忙碌、焦虑、欲望等等常常蒙蔽了自己的内心,让我们没有时间停下来反思反思我到底在想什么,我到底要怎样的生活?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听内心都跟我谈了些什么?人生很短,我们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去做灵魂想让你做的事情。
?摆渡人》虽没有宣传的那么好,更称不上是一本史诗般的故事,但能引发思考并感悟出些道理就不失为一本好的小说。
当我们直面生存、死亡和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进入再次的轮回,你又愿意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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