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的时候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 ,其实读完书后写读后感是一种很好的阅读习惯,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茫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茫的读后感篇1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殊向往田园牧歌般的城市生活。最近拜读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留恋不已。
?边城》讲述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常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悲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终局的恋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体。大师用他油腻的笔调娓娓讲述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着土偶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风景。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苦的。大师却让我清楚,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酷爱,是理解它的残暴当前去疼爱那背地醉人的景色。读完整文,我就开端憧憬那个远在湘西边疆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湿润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落上的青炊烟。这所有,形成一幅年代长远的画,在我的设想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光好像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明澈,歌声婉转清澈,老爷爷慈爱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放,就连生涯的无奈,在这个处所,都带着诗意的颜色,美妙地令人不忍亵渎。巨匠用他的故事让咱们看到湘西人在运气眼前的无助跟哀伤,却也让我们发生对性命的悲悯,对美好人道的信奉
我最神往《边城》里那些浑厚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竞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良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逝世,四周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固然生活很清苦,却可能相互辅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远的小镇。比拟之下,我们天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薄,有时候,甚至街坊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盼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暖和协调。每一个人都有安静的幻想,人与人之间不私心,爱惜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独特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须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领有一颗仁慈的心去生活。
茫的读后感篇2
大家都看过许多好书吧!我有一本陪伴我度过整个暑假,对我改变和影响最深刻的书,那就是——《蓝色的海豚岛》。
这是一部情节跌宕的“女孩版”《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被评为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和国际安徒生奖。这本书还获得过美国儿童文学协会评选的“1776年以来最伟大的10部儿童文学作品之一”。这本书是由斯·奥台尔写的。
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在决斗……这个岛上有一个卡拉斯-阿特村,12岁的女孩卡拉娜和她的父亲科威格,她的弟弟拉莫和许多善良的印第安人生活在这里。可是当他们过着快乐又幸福的生活的'时候,可恶至极的阿留申人来了。阿留申人在以前也来过一次,是来捕捉海獭的。因为以前他们来时,都要岛民们包干所有捕猎的活,所以他们以前起过冲突。虽然这次那个俄国的奥罗夫船长说要和平,会分三分之一给他们,但是后来他们因为要独吞逃跑,所以又发生了一场战斗。在这场战斗中,卡拉娜和弟弟拉莫失去了疼爱他们的父亲。后来,岛民们怕阿留申人会再来,所以他们决定坐船离开海豚岛,到东方去居住。可当船开时,拉莫为了去拿捕鱼标枪,却留在了岛上。卡拉娜为了她弟弟,跳下海,游回去了,之后便与她弟弟留在了岛上。因为岛上有野狗,所以她的弟弟被野狗给咬死了,所以她独自一人在岛上生活。她做武器,战野狗,还收养了自己射伤的野狗头儿朗图。卡拉娜还跟朗图一起斗大章鱼,朗图还为了自己的尊严跟野狗群战斗……朗图陪伴着她,一直到朗图死去。朗图死后,她还收养了朗图的后代——朗图-阿鲁。在阿留申人又一次来到海豚岛时,卡拉娜认识了一位叫徒托克的阿留申人,是个小女孩。她们的感情很好,不过后来阿留申人走了,她们也就没再见了。卡拉娜很聪明,为了不让野狗来伤害她,她还搬到了自己建造的家去居住。卡拉娜还想过独自驾驶船出岛,不过因为船漏水了,卡拉娜便又回到了岛上……她一直在岛上生活了18年,知道船来接她时,她已是一位30岁的中年人了。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感受到卡拉娜非常勇敢。介绍完了这一本书,我仿佛我自己就是卡拉娜,我已经融入到这本书了。我忘记了世界,忘记了自我。我历经了千辛万苦,才得以生存。我失去了我弟弟,我最爱的朗图,我的好朋友王阿勒也跟我分离了……
以前,我比较胆小,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不知怎么的,变得勇敢起来了:上学时,家附近总有一条大狗。以前我根本不敢走,还是让妈妈送我的。可是我最近几天敢走了。我想这就是我看了这本书,给我影响最深的地方吧。我总想着,卡拉娜也12岁,跟我同年,她勇敢,我也能。不过比起卡拉娜斗野狗,我觉得我还是不够勇敢,以后要多向卡拉娜学习。
茫的读后感篇3
?伊索语言》相传是公元前六世纪被释放的希腊奴隶伊索所著。这本寓言集搜集了古希腊的民间故事,融合了印度、阿拉伯和基督教的故事,共有三百五十七篇,大多是描写动物的,篇幅往往短小精悍,语言通俗易懂,但每一篇寓言都蕴涵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其中《狐狸与葡萄》、《农夫与蛇》等等是我以往就熟悉的故事,暑假再次阅读《伊索寓言》,印象最深的`就是《蜜蜂与养蜂人》这个故事。一个过路人经过养蜂场,看到养蜂人不在,就悄悄把蜂巢、蜂王和蜂蜜一起偷走了。蜜蜂回来之后,发现自己的家和蜂王都不见了,就愤怒地疯狂攻击养蜂人。瞧瞧,蜜蜂没有弄清事实真相,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攻击伤害了自己的朋友,多么不应该啊!
读书使人不断的完善自己。读一本好书就像照镜子,能不断地发现自己的不足。读了《蜜蜂与养蜂人》这篇寓言,我真要检讨一下自己。生活中,自己也做过不分是非的小蜜蜂。平时自己是个小马虎,小到文具、学习用品,大到衣物,常常丢三拉四,找不着。这时自己不是细心回忆东西放哪里,往往先埋怨照顾自己的妈妈,责怪妈妈把自己的东西弄丢了。这和糊涂的小蜜蜂有什么区别?我可不想做讨人厌的小蜜蜂,要赶快加油,改掉这个坏毛病,早日养成物品归纳整理的好习惯。
茫的读后感篇4
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重要里程碑位置的《呼啸山庄》是以英国约克郡荒凉的原野为背景,作者艾米丽·勃朗特以其独特的想象力、沉着而冷静的性格、敏锐的观察力写出来的作品。
?呼啸山庄》是一个发生在两个英国家族(恩萧一家与林顿一家)之间的故事。故事发生很多年以前,英国北部一个风景优美,但却十分荒凉的荒野上。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一次魔鬼的复仇,是一场跨越生死的感情,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两位主人公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他们之间的爱和希斯克利夫的恨共同摧毁了他们所有的幸福。
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经过三个部分逐步展开的。
第一部分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希斯克利夫被恩萧先生带回家,并成为这家的一员,除了恩萧先生和凯瑟琳,其他家人都不喜欢他。渐渐地,他们之间构成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凯瑟琳想时时刻刻都与希斯克利夫在一齐,而希斯克利夫也愿意为凯瑟琳做任何事情。恩萧先生死后,辛德雷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仇恨希斯克利夫,在他看来,希斯克利夫抢走了他应得的父爱,所以对希斯克利夫实行暴虐和压迫,希斯克利夫慢慢的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第二部分描述了希斯克利夫的复仇。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同时又想帮忙希斯克利夫脱离如此糟糕的生活,早日离开呼啸山庄,她背弃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画眉田庄的她根本不爱但英俊、富有的埃德加·林顿。所以希斯克利夫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悄然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悲痛之地。三年以后,犹如绅士但不乏野性的希斯克利夫回到呼啸山庄进行他蓄谋已久的复仇计划。他首先与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尔结婚;然后把自我的.所遭遇不幸和屈辱强加给下一代,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他把所有人的心冰封了;最终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占为己有。他的复仇计划已经完成了,但此时凯瑟琳早已带着遗憾离开了。
第三部分写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在临死前,希斯克利夫依然坚持着对凯瑟琳的思念,嘴里念叨着“感情……永远……”。最终作者给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在希斯克利夫死后,有人说看见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鬼魂在这荒凉的原野上散步,这对恋人在世上的时候没有过上幸福生活,死后最终永远的相伴在一齐了。
?呼啸山庄》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爱与恨的反复纠缠,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希斯克利夫的爱——恨——复仇——死亡,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线索。我们无法想象希斯克利夫是带着怎样的心境离开呼啸山庄,我们不明白希斯克利夫在离开的三年中经过怎样的曲折磨难和处心积虑来完成复仇计划,我们只明白当他回到呼啸山庄时,他要把对手的财产一步一步地占为己有,把以往的仇人、情敌一步一步地地逼上绝路。在这惨痛的复仇过程中,是爱还是恨起了重要的作用?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凯瑟琳跨越生死的爱。由这种爱产生的恨使希斯克利夫从人转变成魔,使人性彻底冰冻、撕裂和堕落。这就是这篇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核心——爱与恨的交织。
读完《呼啸山庄》,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平静,这个悲惨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希斯克利夫的遭遇告诉了我:对于世界的黑暗,对于人生的困境,如何以自我的爱来换取光明,驱散阴霾。凯瑟琳的杯具告诉了我:如何应对真实的自我,如何去追求自我的幸福,如何选择自我要走的路。
茫的读后感篇5
我读了《科学巨人牛顿》这个故事之后,不禁思绪万千。在这以前,我总是认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会有爸爸妈妈,不需要我自己来。从这个故事中,我才真正明白,不管什么事都要认真地面对,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科学巨人牛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牛顿的勤奋、节约和刻苦的精神,我深受启发。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在哪里呢?成功等于不断地勤奋学习,这也是牛顿的成功之道。所以我认为一个人的成功就是在于他的勤奋和刻苦的精神。牛顿从小就是一个勤奋、节约和刻苦的好孩子,他从来也不骄傲。为了彻底弄清一个问题,他不惜花很多时间,终于用汗水浇开了成功之花,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于勤奋和节约的我也有深身的体会。我的姐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记得有一次到她的家里去玩,我看见她正在背一篇课文,我不耐烦得对她说:“不要背了,我们去楼下玩玩吧,考试的时候又不一定考到这课文。”可是她理都不理我拿着书一直背,直到彻底背熟为止。写作文也是一样的,她为了把作文水平提高上去。她就坚持每天写日记,三天写一篇作文。有事没事手里总是会拿着一本课外书在看。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作文水平很快就提高了。春节我到她家里的时候,看见她房里的墙上贴了很多有关作文的奖状,还获得年级组里的第一名呢。看到她的成绩以后,我打心眼里佩服她。她也非常节约,每次姨妈给她的零用钱她都不舍得花,存在了她的储钱罐里。我是既羡慕她又嫉妒她。
这使我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用勤奋、节约和刻苦去面对每一件事情,用汗水浇开那绚丽的成功之花。
茫的读后感篇6
我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哈佛家训》。这是一位哈佛博士的教子课本,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对我们非常有教育意义。
?哈佛家训》这本书从孝道、操守、善意、谦卑、财富、世相、境界、至诚、视野、人生等几个方面,编辑了一些独立的短小故事,这些故事都能从一个侧面给你以启迪和教诲。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小故事叫《虚度的时光》。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埃斯特·卡西拉的人住进了一幢豪华别墅,从此以后,他每天下班回来,总看见有人从他花园里扛走一只箱子,装上卡车拉走。有一次,他走了过去问那人:“箱子里装的是什么?”那人回答:“这是您虚度的.日子。”他顺手打开了一只箱子,那只箱子里有他的未婚妻慢慢走在一条暮秋时节的道路上,看起来悠闲自在。他又打开一只箱子,里面是他的老房子,他那条忠实的狗杜克卧在栅栏门口等他。它等了他两年,已骨瘦如柴。埃斯特·卡西拉想取回这些箱子,可那人却说太迟了,已经无法挽回。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浪费时光。在学习、生活中,我们不知不觉浪费的时间太多了。浪费的时间就是虚度的曰子。
古人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时间更珍贵。社会的发展繁荣,造就了这个五色杂陈的时代,我们的心可能被时代的洪流淹没了,但我们不能迷失方向。手中的这本《哈佛家训》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回方向,让自己有了努力向前的力量和勇气。我们只有珍惜时间,充分利用时间去学习,才能不断地掌握新知识,不断地茁壮成长。
茫的读后感篇7
最近,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看过以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让我更深刻的了解狼的习性,还是第一个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想培育出像伴侣公狼黑桑一样体魄强健、头脑灵活的一代狼杰,可是最后没能成功,只能把希望托给自己的女儿,让它培育出狼王。由其是为了不让老雕来杀害自己的孙子而和它展开了生死的搏斗,让我深受感动。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
紫岚有着很伟大的母爱,刚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小宝宝提供营养,冒着生命危险捕捉了一只马鹿崽。它一次次努力地培养狼崽,但一次次都失败了。它都不能安心死去,因为它没能完成自己培育出狼王的心愿。我被这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狼的生活也是很痛苦的,它生活在一望无迹的大草原上,捕食是那么的艰难,一阵寒流过去,草原上的狼就得死一大半;一场大火又要熏死烧死多少条狼!而我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而我还时常感到不满足,经常说这不好,那不好,老是想要别人多关注自己,而很少去关注别人。狼有时连饭也吃不饱,它在草原上存活下来是多么的不容易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狼是汉人眼中最坏的动物,因为狼偷吃羊。可是实际算,人吃的羊比狼吃的羊还要多,人杀的狼比羊还多!……我真同情狼!
?狼王梦》让我解除了自己对狼的仇恨,还让我知道了狼的坚韧及智慧。要想实现心中的理想,就要从小打下坚实的基础,拥有智慧的头脑和健壮的身体,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父母及恩师对我们的培育,为自己的人生添光彩,更为祖国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请你也来看一看吧,只要你看了第一篇文章,它就会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你一直往下看。
茫的读后感篇8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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