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很多人在读完书后都会得到启发,一起来写读后感吧,读后感是常见的一种文体,中小学是阅读的黄金时期,因此我们要让孩子们多读书,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管与理读后感最新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管与理读后感篇1
第一次读《飘》是在大学期间,那时候不喜欢郝思嘉。可能那个阶段的人生观还停留在善良应该是圣母玛利亚那样的博爱,包容;勇敢应该是在最危难关头体现出来的无所畏惧;女性大多时候表现出来的应该是温柔,和睦,善解人意,而关键时刻却能睿智,坚毅和果敢,就像书中的眉兰那样,所以那时候喜欢的是眉兰。
再次读这本书却被郝思嘉深深吸引,她的缺点,她的优点都那么现实,仿佛她不在书里,就生活在你的身边。她不乐善好施,但是战争的灾难来临时她没有丢弃身边的朋友,孩子和黑奴,带着他们一起逃亡;贫穷和饥饿长期萦绕着的时候,她仍可以把好的被子,鞋子和吃的给最虚弱的眉兰,因为她很清楚彼时彼刻谁会因为恶劣的环境最容易死掉。
她的内心戏十足,做每件事情想到的都是对自己的影响,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是什么,内心常常有诅咒,嘲笑,藐视,哀怨以及嫉妒……可是这样才真实,内心戏这个东西你只是一直努力掩饰,不便公众于世罢了。
大多时候思嘉给人的印象是任性,自私,只爱自己的,可是她的第二段婚姻却是为了保全大家,为了已故的母亲,失常了的父亲以及挚爱的庄园而奉贤了自己。读后感.那时候她已经成长到可以审时度势了,再到后面她做生意,开工厂,赚钱,突破传统,不在意世俗,在乱世穿行,需要的是特别大的勇气和毅力。与老派的南方上等白人相比,她顺应时代,成长的是最快的。
我想思嘉最大的成功并在于别人都在贫穷里沉沦时她可以创造财富,也不在于她可以令那么多男人尽折腰,而是眉兰这样一个近乎完美,那么有说服力的人对她誓死的维护,喜爱和信任。
故事背景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书里描绘了战争的残酷,战后的混乱,却没有提到废除奴隶制度的进步意义。反而更多的体现了主仆情谊,忠诚,以及南方上等白人对黑奴的庇佑,这与电影《为奴十二年》描绘的贩卖,殴打,乃至杀戮和人性的泯灭,立场截然不同。
读完这本书之后,趁热打铁,买了优酷会员,想把电影《乱世佳人》再看一遍。232分钟的剧情,只看到了一半就放弃了,不是拍得不好,也不是颜值不高或画面不清晰,一切都很好,只是少了看书时脑子里不自觉出现的一幅幅情景,总觉得演绎出来的不及我想象中精彩。
管与理读后感篇2
记得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曹禺曾还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誹謗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管与理读后感篇3
?飘》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喜欢斯嘉丽的坚强勇敢,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梅兰尼的外柔内刚。
故事发生在南北美战争期间,讲述了一个女孩面对战火毁灭的家园,鉴定不屈,豪不妥协。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经受苦难,包含激情。
我佩服斯嘉丽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够不顾社会上的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她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当战争打到亚特兰大时,她凭借坚强的勇气带着刚刚生完孩子的媚兰逃回了塔拉农场;当她回到家得知家中的变故时,她又艰难的扛起了一家十几口的生活重担;当战争失败,维希礼从战场回到家中时,她慷慨地接受到了他的一家;她有着敏锐的观察力,战争结束,亚特兰大市一片狼藉,她意识到木材将是未来应用最多的产品,果断地买下一家木材厂,从而赢得了财富;她有着极强的事业心,当她第二次怀孕时,仍然坚持不懈的奔波于木材厂。这使她顺利地从逆境中站了起来。可以说斯佳丽是那个时代的女强人,拥有着成功的事业和令人羡慕的家庭,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故事中另一个值得我们敬仰的女性就是梅兰尼,她几乎拥有了女性能够拥有的所有美德。她用她的心爱她身边说有的人,即使是嫉妒她、恨她的斯嘉丽,她也待她如姐妹。她的丈夫在前方打仗,她在后方默默的支持,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斯嘉丽打死一个北佬的时候,她没有惊慌,她能干保持镇静。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那么的温柔善良,善解人意。
?飘》是一本值得我们咱三回味的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管与理读后感篇4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平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管与理读后感篇5
初次看到这部作品我便被封面的图画所吸引了。
?边城》的作者是沈从文,我们学过他的文章。从照片上看他是一个非常幸福的老爷爷。但读完一本书后,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整本数弥漫了一股恐怖的气息,仿佛让我感觉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的无奈与辛酸,有一个片段让我惊悚好久,尽然在那个年代里会有人卖人肉,历史书里并没有交代这些。并非没有正义温暖的片段。第一幕《渔》中哥哥与弟弟的感情深深的打动了我。虽然两人调皮不懂事,但是在关键时刻哥哥拼了命的也要保护弟弟,作者在字里行间里仿佛是想让读者体会,就算是在黑暗的年代里,也是会有人性的光辉的。
在《题记》中曾经提到一个问题,用过去与现实作比较,名族品德的消失已经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人们很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丧失道德。妻子命的也成了用来交换的物品,这不光是道德的问题,更是人性的丧失,我们不能改变时代,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思想,不做肮脏图利的小人,正是沈从文想表达给我们读者的。
管与理读后感篇6
我在20xx年的第七期的《读者》中,我突然看到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朱成:刷新哈佛校史的中国女孩” 朱成小时候是个聪明的孩子,自小就聪明伶俐,很有自己的主张。朱成很小的时候还不叫这个名。在有一次,小朱成问爸爸:“爸爸,我为什么姓朱呀?”爸爸朱晓强告诉她中国的孩子一般都与爸爸同姓。但朱成反而有理了:“我也是妈妈的孩子呀!不公平,我要改名字!爸爸姓朱,妈妈姓成,我就叫朱成。我就是爸爸妈妈的孩子!
”朱成十分自豪地说。 在经过父母的教育和朱成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朱成考上了北京大学英语系。毕业后,她萌发了出国留学的念头,想到就去做。我觉得朱成有一种坚定的意识,想到什么就去做,就像哈佛图书馆墙上的训言的第四条:勿将今日之事拖到明日。有一些人就因为做事拖拖拉拉,所以才一事无成。 在20xx年4月,朱成被顺利地让哈佛大学教育学院并以全额奖学金而录取的。是当年唯一一位中国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觉得朱成非常的聪明伶俐,有主张的孩子。她在哈佛,刷新了哈佛的校史记录,她成为了唯一一位华人学生总会主席!朱成能成为370年校史上,第一位华人学生主席,我为她感到自豪,她说,在哈佛,她的名字再也不是朱成,而是中国.朱成!
管与理读后感篇7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天空万里无云,正是出游的好日子!正当我为出行高兴不已的时候,站在满满的衣柜前的我却犯了难——我该穿什么呢?衣柜里没有一件好看点的,全都旧了!对了,可以求助妈妈给我买新的!
“妈妈,我想买新衣服了。”
妈妈听了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妈妈给你讲讲个故事吧!”——
那是一个冰天雪地、寒风飕飕的日子,有个军需处长依靠大树旁边,神态镇定,中指和食指间还有半截卷烟,单薄的衣服紧贴身上,而他的厚衣被穿在了其他战士身上:“给他吧,让他们去打仗,让祖国和平,身为军需处长的我就该付出所有的一切,这是我的职责,也是我的心愿。”于是军需处长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对抗着暴风雪的来袭,最终冻僵在雪山之中。你要知道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极其艰难困苦的,他们的衣服粮食短缺,面对皑皑白雪的阻隔,他们也没有退缩,依然前进。
这个故事叫做《丰碑》。听了这个故事,我被这位军需处长公而忘私,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他为长征的胜利贡献了自己的生命!
妈妈说:“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正是千千万万像他一样的革命战士用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该珍惜吗?”
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再也不会贪心浪费了,我以后会好好珍惜眼前的东西。我马上去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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