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在写作的语言上需要有严密的准确性,写作文一定要语句通顺,用词要准确,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名著读后感作文最新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名著读后感作文篇1
看了一篇关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文章,顺便回头又读了读《儒林外史》。开篇便借王冕之口道出以八股取士的弊病,而后便是科考文人的人生百态。三年一科,有些人穷其一生都在准备科举考试,只为一朝得道,飞黄腾达。古典讽刺小说里,吴敬梓的这部《儒林外史》算是我最喜欢的作品了。白描写实的手法,让一个个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鲁迅先生说它的艺术风格是“戚而能谐,婉而多讽”,真是十分之洽当。
我们这一代人对于这部作品印象最深的部分,应该就是被节选到中学语文课本中的范进中举。五十多岁的范进依然坚持科考,终于中了举人,高兴疯了。范进从此扬眉吐气,一众邻里尤其是老丈人胡屠户顿时一改往昔鄙夷,处处簇拥,前倨后恭,当真是刻画得入木三分。我们彼时只说范进迂腐,八股取士害人,却不见这背后又是何种欲望在驱使。私以为课本里没有的,范进后来夹起大虾元子来迫不及待的一幕更为精彩,只这一个举动,数十年苦读,满口子曰诗云仁义道德,说到底不过是为了功名利禄。而一朝得势,心里便不再有什么仁义理智信,只想着如何填满自己永无止境的欲望。
匡超人更是书中一个个性鲜明的形象,他从淳朴少年到伪君子真小人的转变,读来总让人唏嘘。大孝出场,年少家贫,心地善良,手脚勤快,奉养父母,体贴入微。相较于范进服丧期间破荦戒还多有狡辩,竟是天壤之别。然而恩师被诬,他结交了一帮对功名富贵一心向往却求而不得的假名士,人生观便开始扭曲。待到潘三教他做些拐带人口,买嘱枪手的事,他的眼中便只有金钱利益,蜕变成了一个薄情寡义、虚伪狡诈的小人。而这背后,是势利的社会风气和八股取士的制度。
?儒林外史》差不多就是中国文士社会传统生活的全貌概括了,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算是一部警醒世人的好作品。若读书只为名利,那又怎会有人专心去做学问。追求物质并没有什么不对,可一旦头脑贫瘠,思想浅薄,便容易陷入名利的漩涡,失了本心。总归人可以穷,志却不能短,精神世界必不可埋没。
读名著读后感作文篇2
首先是入则孝,这里主要是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亲人。他们所说的,所做的都是为了我们好,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听从他们的教诲。还有就是,不管他们爱不爱我们,我们都要用自己的真心去爱他们。因为,毕竟是他们生下了我们,养大了我们,我们总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吧?更何况弟子规里面也有写到“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要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如果不和睦,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是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面为我们感到高兴,我们也会因此更快乐的。
谨,我们生活中做什么事,时时刻刻都要谨慎。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穿衣服要系钮扣,要整洁,还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喝酒要适量,不要喝醉了,否则容易被别人“说闲话”。尤其是不应该在背后谈论人家的长短,这样是不好的,也是不道德的。
人不要自私,要大方,不计较小事,这样人也会变得很快乐。 仁,代表仁慈、亲仁。对外人仁慈,对亲人仁慈,对朋友仁慈,对同事仁慈 现在什么人都有,但有几个是做到“仁”的?俗话说的好,人无完人吗!只要我们尽量做好自己应做的,至于别人怎么说,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我已经知道做人、做事的道理了,可光知道还不行,还要学会做。怎么才能做呢?学知识。怎么学呢?学习可分为直接学习和间接学习,我们可学别人的,别人的也不一定全对,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该学的学,不该学就不学。我觉得《弟子规》对我们的一生都会有帮助,我会时时刻刻用这本书来鞭策自己的这个感觉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吧。毕竟你都在学弟子规了,想想自己的做法是符合弟子规的要求吗。要么就不要学,不要这样流于形式。弟子规教育的是为人处事的行为规范。
生活似酒,人生像画,岁月如歌。或许正是由于人生中有许多酸甜苦辣,才会使快乐的滋味更加甜蜜。
人生需要考虑的还有很多很多,演戏很容易,做人却很难,戏可以演过无数次,人生的机会却只有一次;世上好演的是戏,难做的是人;戏是虚构的,人却是真实的;戏进而演的是人生,人生就像一场戏,心灵美好的人,梦也一定是美好的,真心的梦幻,绝不是虚幻
人活一口气,要活得有志气――为喘气而活,仅活着而已;活得有志气,死得也美丽。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昭示!助人为快乐之源!
昨天是曾经,是过去,今天是面临,是现实,不要在昨天里沉媚,应该在今天中开创!
读名著读后感作文篇3
在孤独中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生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列弗特威斯特
书中的主人公奥列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平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去世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物品一样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好日子。
读完这本书,我的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可怜的奥利弗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那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中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令我最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一段经历。奥利弗独自一人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肠辘辘,筋疲力尽,他遇到了一个叫杰克的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屈服,于是就逃了出来。读到这儿,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只有十岁,和我们都差不多,但她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都难以相比的。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感到不满足,但我们可想过,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孩子也向奥利弗那样,再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们都充满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读名著读后感作文篇4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读名著读后感作文篇5
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读名著读后感作文篇6
这个月我读了莎士比亚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莎士比亚小的时候十分热爱学习,正好有一次有人请他们一家看戏,虽然莎士比亚当时很小,看不懂里面讲的是什么,可是莎士比亚十分羡慕那些站在舞台上蹦来蹦去的人,再会家的路上,莎士比亚说;"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们一样。什么?''爸爸十分惊讶的说,他的爸爸说;"你真的想像他们一样?是莎士比亚坚决的说。爸爸说;"我绝对不会让你像他们一样的''爸爸大哄到,七岁时,莎士比亚要上文法学校了,他觉得文法老师太厉害了,还有一次要提出不上学了,当他们的领导死后,他们一家没了靠山,于是,莎士比亚从此呆在家里,有时还在打工赚钱养家,迫不得以莎士比亚外出打工赚钱,起先跟着一个小的戏团,收入十分低,于是,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一个大一点的剧团,莎士比亚先是在那里干杂工,干的很好,慢慢的升到了主演员,最后又当上了编戏的,编了好几首戏,就这样一直坚持到老了。
我们应该学莎士比亚坚持的精神,我以前就不这样,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很小的故事,有一天,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因为我当时小,菜市场有离我家很远,我走到半截,就感觉累,就又跑回了家,回家后,妈妈说了我一顿到最后还是妈妈自己去买黄瓜,我在家里看电视了。
我还利用空闲时间阅读了《斑羚飞度》一文,其中人类的残忍,斑羚种群的团结,镰刀头羊的机智无私全都跃然纸上。在此,仅发表一下我的一己愚见。
伤心崖上,一群饥渴的猎人用贪婪凶狠的目光盯着悬崖边上的一群斑羚,在猎人眼里它们是上等的山珍,而此时的斑羚们却面临着种群灭亡的危险。猎人们用斑羚的生命来满足他们贪婪的想法,可见人类是多麽的残忍。
当斑羚们陷入进退维谷的绝境,机智勇敢的镰刀头羊我能为力的鸣叫了数声。雨后一尘不染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绚丽的彩虹,有的斑羚被这别样的彩虹所迷惑,向悬崖边上走去。头羊的一声高吼,阻止了同伴的行为。随着这声吼叫,整个斑群分成老幼两拨,老少成对飞跃悬崖,老的斑羚自愿的牺牲了自己,而将自己的身躯作为踏板将年轻的一代送往逃生的对岸。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就意味着一只年老的斑羚摔得粉身碎骨。然而,没有一只年老的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它们心甘情愿的为年轻的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动物尚有如此的胸怀,部分人类却是做不到的。他们更看重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大局。这一点,我们人类应该向斑羚学习。
然而,这群斑羚不是偶数而是奇数,最后剩下那只成功指挥斑羚群飞渡的镰刀头羊,随着枪的砰砰响声,胸部冒出了好几朵血花,摇晃着向悬崖边走去。它用自己的智慧让羊群得意生存,自己却英勇的走向了死亡,它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值得敬佩的。
读名著读后感作文篇7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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