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常见的一种文体,中小学是阅读的黄金时期,因此我们要让孩子们多读书,学会写好读后感让阅读变得更有意义,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迪克的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迪克的读后感篇1
终于放假了!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狗——迪克,因为它天生奇丑无比,所以,差不多每户人家都嫌弃它,不要它,但在它要绝望的时候,一个名叫阿炯的孩子收留了它,因为阿炯双目失明,所以它就成了一只导盲犬。迪克每天给阿炯带路,下午准时来接他,还要保护他,直到,有一天,阿炯被老板开除了,迪克一听,立刻去那家酒店“大闹天宫”了一番,结果是民警要杀他,阿炯就只好带它去找自己的亲妈去了。终于到了春城——昆明了,因为没钱,迪克只好流浪街头卖艺,赚来的钱就买点东西吃,晚上就睡在桥洞里。有一天,阿炯病了,迪克冒险去给人当活靶子赚钱,有一个好心的阿姨给阿炯付了医药费,然后那个阿姨还给阿炯付了一日三餐的钱,还给他找工作、让他住在她家,这个人恰巧就是阿炯的亲妈,但最后迪克又闯了大祸,所以,阿炯只好带着它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迪克很机警、很可靠、很忠诚、还很善良,虽然它只是一只狗,但是它有着高尚的品质和真诚的心。只因为在它绝望的时候,阿炯收留了它,迪克便不顾一切的报答他,永远的保护他,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首先,这本书告诉我们丑陋的外表不代表有丑陋的心灵,只要有一颗美丽善良的心就足够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我们学会知恩图报,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最后我要感谢作者,让我在童年读到这么优秀的作品,我喜欢你——《我们一起走,迪克》。
迪克的读后感篇2
迪克,是一只带有血统高贵的猎狗,由于他天生长得非常丑,刚刚剩下几个月就被他的主人遗弃,任其它自生自灭,但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活了下来,逐渐学会自己捕捉猎物,一次偶然的机会然他感觉到它需要一个主人。但很多人都认为它丑、没用,不要它,也多次证明他有用,可一事无成,直到有一天,巧遇盲少年阿烔,本来想让阿烔让路,但阿烔却在慌忙之中丢了竹竿,迪克一次又一次的帮助阿烔,时间一长迪克就成为了阿烔的好伙伴、导盲犬。阿烔原来在茶楼拉琴,一年过后,他在茶楼拉二胡的位子却被一台录音机给取代了。
迪克也是一只懂事的狗,看出了小主人的心事,便去了茶楼大闹了一场,而且还惊动的警察。要除掉迪克,阿烔被迫离家出走,去找自己的亲妈。经历了种种困难,才在红蕾剧院谋了一份拉二胡工作,却需要与迪克互动,以演译苦难生活来打动观众。但由于迪克长得太丑,一上场就把观众给吓着了。歌舞团的宋经理十分恼火,它才被关进靠近厨房的夹墙里边养着。
过了不久,迪克的位置被一只善于表演的白狮狗所替代,而迪克在自己的角落里可是度日如年,当它知道自己的身份被假冒,便咬了胖厨师和白狮狗,虽然解了气,但也为自己惹上了最大的麻烦——将被歌舞团当作冬至的下酒菜。当阿烔发现歌舞团宋经理的爱人就是自己的亲娘,而他们恰恰是因为名声、地位的原因一直在欺骗他时,阿炯作出了他一生之中最最重要的抉择: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佩服迪克那种坚决服从主人的命令、勇敢、为了小主人可以连自己的命都不顾。这一点,我们都应该学习。
迪克的读后感篇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迪克的读后感篇4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 !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迪克的读后感篇5
这多少天,咱们小组已经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岂但里面的内容难看,而且这本书还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怎么样,这本书很厉害吧?《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怪僻的名字你感情上的痛苦我很理解,值得欣慰的是,你是一个坚强的孩子,是个懂事的孩子,因为你写出了这样一篇令人感动的佳作。我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高兴,只要把握住今天,你的未来一定会是美好而幸福的。他们分辨是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傻狗温迪克、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跟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书中的故事讲的是从小成长在南方小镇的小女孩欧宝,和她未几言笑的牧师爸爸,一起搬到严寒的北方寓居生涯。一个很偶尔的机遇,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落狗取名叫温迪克。
这只流浪狗虽然又丑又脏,然而它有一个神奇的本事就是会咧嘴笑,小女孩欧宝之所以把它领回家,就是被这只狗的神奇本领――笑给吸引住了。
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天天都要去不同的处所,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意识了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还有吸惹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友人。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我当初的生活很幸福。书中的主人公欧宝在不妈妈,没有母爱的情形下还能刚强、快活地生活。我固然没有欧宝那样的生活阅历,可我要从中学习欧宝那种乐观向上的生活立场。
迪克的读后感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