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计划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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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计划6篇

民政局工作计划篇1

今年以来,xx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存在问题和群众需求为导向,转政风,严政纪,积极稳妥解决政企分开、政社分离、养老、退转军人、慈善会换届等一批历史疑难问题,创新性开展民生微实事大赛,申报民政部街道服务管理创新试验区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为市民免费提供结婚颁证仪式服务,在全市首推拥军微实事项目,民政工作取得的工作成绩多次获区委区政府嘉奖表扬。

一、xxxx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质量,全面开展养老服务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养老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牵头组织编制x+x养老服务政策体系(x是指《xx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xxx-xxxx年)》,x是指《xx区长者助餐服务办法(试行)》、《xx区互联网+养老工作方案(试行)》、《xx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的工作指引(试行)》及《xx区养老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将于近期提交区政府研究。二是坚持以互助养老改革项目为抓手,先后编制了《xx区民政局关于社区互助养老改革项目实施方案》、《xx区社区互助养老重点改革项目实施方案》、《xx区福彩公益金幸福老人计划项目资助实施办法》,选定南头街道星海名城社区作为互助养老试点。三是区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x省五星级养老机构,招商蛇口观颐之家作为全市第一家盈利性高端养老服务机构试营业。xxxx年,为近x.x万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生活补助金,采用不记名投保方式,为辖区xx周岁及以上所有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惠民生,全面提升居民幸福感及获得感

一是举办第二届xx区智惠民生微实事创新大赛,共有xxxx个项目申报参赛(同比增长xx.x%)。二是搭建xx区民生服务大超市向居民公开微实事项目内容,供居民点选,着力打造oxo形式的民生服务系统。全年共开展民生微实事xxxx余个。三是做好民生兜底,发放低保金、救助金、优抚金、残疾人补贴,有效保障了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四是提前谋划防灾减灾,投入资金补充救灾物资,特别是台风山竹期间,安全转移群众x万余人。五是成立xx区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把服务摆在首位,寓管理于服务中,及时解决复退军人诉求,有效凝聚退役军人力量。

(三)促发展,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竞争力

一是构建区、街道两级x+x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在x湾科技生态园,新成立一家区级创新性社会组织培育平台---社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新成立的创新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平台。二是在全市首创面向大学生举办xxxx年益创星xx区大学生社会创新项目大赛,吸引来自x大学、x中文大学(x)等x所高校xxx个项目参赛。三是举办社会组织嘉年华、社会组织高峰论坛等活动,社会组织党委新增x个党支部,新发展x名党员,增强了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联合公安机关,制定了《xx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四)敢作为,开创专项工作新局面

一是圆满完成区慈善会换届工作。联动全区xx多家单位和xxx多家企业,于x月x日完成区第三届慈善会换届工作。新一届区慈善会会员达xxx名,达历年之最,是第一届会员数量的x倍。理事xx名,具有高(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大(大型企业、大慈善家),上(上市公司、上两届做得好的理事和会员),代(股份公司代表、xx辖区外的公司代表)的特点。

二是出色组织x舰回访活动。市委书记王伟中同志亲自参加x舰回访欢迎仪式,xx月xx-xx日,x舰与x市开展了舰艇开放日、国防教育宣讲、武器装备展示、军营故事分享、军地青年联谊等系列双拥共建活动,深化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开启了战舰与城市双拥共建的新篇章。

三是在全市首推拥军微实事,投入经费为部队解决小事、实事,并制定了《xx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拥军微实事项目议事规则》。

二、xxxx年工作思路

xxxx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一年抓规范、二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的目标,恪尽为民之责、深怀爱民之心、务求惠民之实,全面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跨越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谱写xx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

(一)构建具有xx特色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落实x+x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精神,着力推进政策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筑基、长者助餐服务等九大实施工程。二是力推福利中心二期ppp模式运营改革,强化福利中心养老基地示范作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标准化,做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指引及日常监管工作。以区社会福利中心为基地,发挥其人才储备、技术辐射、医养结合康复中心功能,街道围绕康、医、乐、食四个方面,探索建设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三位一体由中心向四周扩散的社区嵌入式养老设施。三是打造xx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完善全区长者档案、福利发放、统一标准评估等信息化工作,采用智能化、信息化等大数据手段破解监管难题,提升服务质量。

(二)抓好民生微实事项目提质提效

一是深化项目统筹协调通过经验交流、培训、论坛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二是强化互联网+平台建设,落实区级民生微实事应用管理平台运营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三是完善xx区民生服务大超市,推进项目管理数字化,优化微实事大赛流程和评委选拔体制,全面引入分赛场制度,打造标杆项目。

(三)立足社区进一步提升居民幸福感

一是以社区建设系统化、品质化、特色化为目标,开展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建设,破解人口多元化带来的需求多样问题,实现社区各类主体共建共治共享。二是支持和引导社工队伍把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引入社区建设,引领社工服务向弱势群体倾斜,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三是强化居民自治体系,发挥居民议事会在社区重大决策事项中的重要作用。四是修订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管理及评估办法,促进党群服务中心良性发展。

(四)全方位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一是进一步规范区街道两级x+x社会组织培育平台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的带动引领作用。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管理,严格社会组织年报、等级评估、异常名录管理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激励机制,通过举办展示、评选、大赛、论坛等活动,提高社会组织生命力。

(五)打造精细化为特色的xx民政新面貌

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建设xx智慧民政平台,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科学化、精准化、快速化,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在低保、救助、养老、优抚、殡葬等方面,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二是提升婚姻免费颁证仪式服务,让颁证仪式融入更多中国元素,倡导和谐美满的家庭婚姻文化。三是构建新时代殡葬文化,移风易俗,倡导推行生态节地葬,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促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四是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按照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让公益慈善深入人心,发挥慈善在扶贫济困、救灾救助、助残扶弱领域的优势,打造xx慈善新品牌。

民政局工作计划篇2

(一)进一步抓好争资立项工作。重创新,以实绩赢得认可;争资金,以实情赢得支持;抓项目,以实干赢得肯定。通过埋头苦干,“走上去”、“请下来”,加大向省市民政部门协调汇报力度,力争201x年争取上级民政资金再创佳绩。

(二)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通过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争取将县中心敬老院和鲤鱼塘敬老院纳入改扩建项目,加大投入,硬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在11月底前全部完工,努力打造为“精品民生工程”。二是殡仪馆一体化项目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抓好公墓山建设。三是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难问题,积极向省市争取建设30所农村幸福院。四是完成市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市里创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便江镇井凉街社区、坳头上社区市级示范社区创建任务。五是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任务。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400户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问题。六是加快老年公寓建设。启动建设总投资6000余万元,占地面积50亩,设床位500张,集公寓、康复中心、餐饮、健身、休闲于一体的县老年公寓项目。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强化“阳光救助”,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省级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单位。二是抓好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开展敬老院管理评定工作,提高全县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四是抓好慈善救助工作。抓好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及时足额按要求和标准完成慈善助学助医助老任务。

(三)进一步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救灾应急宣传,坚持“四个第一时间到位”的救灾理念,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经费分级投入制度,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全力抓好救灾应急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进一步规范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严把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关,做到分配科学规范,程序合理合法,发放阳光透明,确保规范安全运行。三是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继续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力争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2个。

(四)进一步加强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认真开展好“八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鱼水情。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折不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待遇,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利益。三是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工作。耐心细致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快速主动化解上访危机,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一例赴省进京集访事件。四是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好政府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提供政策和技能支持。五是扎实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变上访为下访,继续开展“双促双带”、“优抚对象大下访大服务”活动,积极鼓励扶持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及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困难。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继续抓好社区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2个市级示范社区;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试点工作,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二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蓬勃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和监管,出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积极创建平安边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促进边界和谐。

(六)进一步推进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合村工作,确保201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减少100个建制村的合村任务。二是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着力推进文明殡葬。四是抓好孤儿养育工作,确保孤儿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五是抓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做到依法办证,准确率达到100%。六是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各精心组织,阳光操作,严格把关,确保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畴,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民政。信息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对于转变民政发展思维、提升管理服务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坚持“互联网+”创新驱动,科学编制民政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互联网+民政”总体实施方案。要加快民政信息系统建设,突出抓好低保、养老、救灾指挥、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殡葬、地名等系统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要加强民政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加快民政信息库、数据池建设步伐,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推进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各级民政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深化养老、救助、社区、慈善等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大力促进民政机构与互联网有机结合。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继续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进一步狠抓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精细化绩效管理考核,努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民政局工作计划篇3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健全与我县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退出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今年,根据省、市要求,要对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21000人左右。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8000人左右。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民政局工作计划篇4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xx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xx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xx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

**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

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20**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xx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xx〕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xx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xx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xx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民政局工作计划篇5

__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突出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中心任务,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使局属各级党组织成为政治坚定、素质过硬、民主充分、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位党员成为信念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中心、推动发展的先进表率,为完成民政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学习,努力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发展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好十八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实。一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二要把学习贯彻新《党章》、与贯彻省、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落实好党委带支部学习制度,采取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个人预先学等方式,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大家全面理解掌握其主要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要认真开展好十八大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人民出版社、共产党员网联合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党章知识竞赛活动,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增加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型,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2、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一是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建工作培训,保证人员、内容、时间全面落实。二是要有计划安排推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向纵深开展。三是利用好社会资源,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抓好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学用结合,着力在解决工作难点上见成果、求实效。要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年底前,将表彰通报一批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长足发展。

3、强化党建工作研究。各支部要结合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机关党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安排各支部紧跟形势变化,进一步创新党建研究活动方法、载体,根据所属工作岗位分工,确立研究课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形成理论成果,并努力做好理论成果的实际转化运用。

二、深化服务,努力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举措

4、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各支部要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以及建立服务型、创新型民政为中心,扎实推进服务党组织活动有序展开。一是积极开展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机关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二是结合各单位的主要职能和重点任务,把服务中心,围绕大局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民政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对接。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想全局,立足岗位尽职责,推进跨越作贡献,真正把市委、市直工委提出的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到民政工作之中。

5、扎实推进"学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优化民政发展环境,竭尽所能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一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履行"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等"五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民政工作惠民、利民、便民水平。二是依法行政执行到位。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等行政事务,实行一次告知、办结"一站式"服务,推进阳光行政,政务公开。三是群众来访办理到位。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细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建议,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办理必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科学规范,努力在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作为

6、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利用党日党会时机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委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加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7、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各支部要从推进民主决策入手,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规则。要落实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推广党员议事会、党务听证会等做法,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制度,抓好党员学习、党籍党费管理、发展党员、党内监督等制度落实,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票决制、谈话制、责任追究制、预审制等工作机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党员发展关。

8、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提升局机关党建信息员队伍建设,注重平时培养培训,采取交任务、定指标、教方法等有效手段,切实发挥好党建信息员应有的作用,真实把民政系统党建工作的创新成果、先进典型挖掘报道出去。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发挥好网络、电台、报刊的平台作用,积极推荐民政系统在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学习宣传好民政系统党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促进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励民政系统党党员干部学先赶超的自觉性。

四、改进作风,努力在廉洁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实效。

9、转变工作作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民政部"十七条"规定、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的规定,各支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形式主义,提倡精短"三风"、提高办事效率作为落实《实施细则》有力抓手,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执行规定严起,要在服务人民、民政民生工作中体现成果。"七一"前,机关党委将结合建党92周年,开展一次"老党员恳谈会";组织一次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使民政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与服务对象密切联系,提升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得能力。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榜样示范、案例警示、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读廉政书籍、写廉政心得、唱廉政歌曲以及征集警句格言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勤廉民政"创建活动,推进党员评议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落实。积极履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职能,注重源头预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1、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考学制度,提高能力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坚持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畅、高效运转。充分发挥支部作用,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协调高效、务实创新、勤政廉洁"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各支部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展示新时期民政工作者的新形象。

民政局工作计划篇6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2014年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要点》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机关支部建设,通过实施“12345”工作目标,力争把我局机关支部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一、抓住“一个重点”

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关注民生,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本年度除了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外,计划上三次党课,分别请局领导、党校老师和恩施军分区领导讲课。

二、加强“两个建设”

即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支部领导班子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经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坚持“三个制度”

即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局领导每年给党员讲1—2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生活会;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推行以党员评议党员、群众评议党员、支部评议党员的“三评”制度。计划“七一”表彰201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四、开展“四个活动”

即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中华勵志网"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本年度计划支部四个党小组分别联系一个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五、抓好“五个创建”

即抓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科室、文明大院、文明家庭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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