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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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总结中,我们努力挖掘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并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和目标, 想必大家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都收获颇多吧,一定要认真写工作总结,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7篇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1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 辖区内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学校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以加强管理与指导,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部署,重在落实,有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有中、小学学校4处,在校学生837人。

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检查。根据卫生监督所要求,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督查活动,对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基本情况逐一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建立了学校卫生工作档案。从检查结果来看,目前中、小学校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均高度重视,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要求采取晨、午检等有效可行的传染病防控措施,但也发现个别学校存在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等记录不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建立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通过此次检查,加大了学校领导

对学校卫生日常监督的重视,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累计检查学校幼儿园4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提出监督意见5多条。

(二)建立健全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建档。为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对学校实行了一校一档的管理模式,为学校建立了学校卫生监督分户档案。实现了建档全覆盖。

(三)对辖区的学校幼儿园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二是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依托,加强学校卫生监管业务指导。

(四)对辖区内中、小学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查体。共查体837人,查体中发现有健康问题的学生,向学校进行了反馈。把查体情况以查体报告的形式上交到中心校。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3

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夯实全县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卫生监督所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运行,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县卫生局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了《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指南》,《指南》除涵盖基本服务内容外,还对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规范化管理(包括制度规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规范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水平。

为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卫生监督所均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从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卫生监督协管被监督单位基本信息汇总、现场检查记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登记、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现场检查记录、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学校托幼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农村家宴集体聚餐申报及现场卫生检查、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九项制度等涵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览表,实行统一制作,上墙到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室。重新聘任了乡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目前全县共有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54人,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228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协管机构在辖区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

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协管机构在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辖区32家职业病危害单位开展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三是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协管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所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及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8家饮用水单位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

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各协管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监工作进行了巡查,对发现问题隐患的2所学校进行了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是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各协管机构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开展巡查,对发现的3起非法行医摊点及时监督机构报告向我所进行了报告,并协助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强化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初显成效。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县卫生监督所均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配备了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摸清底数,做到一户一档、各项协管工作已步入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严重不足,加之监督范筹片大面广,监督协管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出现监督协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特别是偏远乡镇的卫生监督力不从心。

二是卫生监督协管能力亟待提高;

三是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不健全,如缺少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是巡查督导不到位,工作计划流于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水平。

二是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社区、进乡村。

四是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xx年一月十四日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4

xx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臵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3、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未出示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相应的资料,多数情况是票据作为报销凭据入账,无从查超。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证、卫生标准到社区,宣传手册进万家。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5

为切实加强动物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我所按照上级部署,以动物卫生监督与依法行政为工作中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对检疫监督人员实行定人定岗的责任制,使全年工作有序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按动物防疫责任包村范围,受理农户和养殖户检疫申报,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上半年共进行产地检疫生猪7210头,羊子535只。

(二)全面落实屠宰检疫监督工作。一是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二是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瘦肉精检测807份,全部为阴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生猪屠宰检疫生猪3557头,羊子4510只,家禽2061只(羽)。全县以检疫申报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工作,通过科学的手段,建立检疫的权威性。屠宰检疫监管上严把动物进场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肉食品安全。

二、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我所于4-6月期间集中对全县养殖环节进行“瘦肉精”全面排查及现场风险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盐酸特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个品种。截至目前已检测尿液样本共计930份,均未发现阳性样品。

三、强化执法检查工作。

我所联合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市场内以及畜产品经营门店的`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非洲猪瘟的防控。

一是加强屠宰场监管,严把“四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二是严格按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无养殖档案或不符合出证条件坚决不予出证;三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场和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四是设立了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我们相信通过努力,下半年我所的动监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完善,全县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6

xx县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掌握了解卫生监督协管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能力。20xx年11月14日在xx县卫生局领导下,卫生监督所从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抽调协管员与卫生监督所监督员组成4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项目绩效进行考核,现将考核工作总结:

这次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依据《20xx年南宁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考核评分表》(卫生监督协管部分)内容对我县各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了各卫生监督协管站机构设置、组织制度、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和设备配备等协管机构及能力建设情况,以及考核建立行业基本资料档案、日常性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收集及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共用一天时间对全县20所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考核。经考核发现,xx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都得到了较好的开展,各卫生监督协管站都聘任了3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员,并配备了卫生监督协管办公用房和设备,部分办公用房做到独立专用,建立了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制度,并制作上墙,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有条件的协管站做到一户一档,按时报送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新桥卫生监督协管站、武陵卫生监督协管站、大桥卫生监督协管站、甘棠卫生监督协管站、宾州镇第一卫生监督协管站、宾州镇第三卫生监督协管站等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尤为突出,除了能按要求做好机构设置、组织制度、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和设备配备等建设外,还能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工作,认真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完整,发现存在事件问题及时上报。

通过开展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了解了xx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024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7

公共卫生监督股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按照局里工作安排部署,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有效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核验收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对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现场审查验收,并现场填写《东营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现场审核表》,对于达到量化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局领导审批;对于未达到量化标准的,说明情况和理由,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共验收公共场所单位350余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余份。

(二)公共场所日常监督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把日常卫生监督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实现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并继续推进商场等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东营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各类公共场所进行评分,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发放等级公示牌,要求被监督单位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接受公众监督。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单位1000余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00余份。

(三)“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根据市卫计委《关于落实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东卫监督字[20xx]10号)要求,按照20xx年国家卫生计生监督平台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清单,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一是重点监督检查了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严格按照抽检任务中的检测项目及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安健源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抽检各类公共场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共监督抽检游泳场所5家(任务清单7家,处于关门停业状态2家),其他公共场所55家(任务清单71家,处于关门停业状态16家),合格率100%。对于卫生不达标的单位,我局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对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立即立案查处。目前,共立案查处公共场所单位违法案件9起,结案9起,罚款总额32500元。

(五)“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复审要求,开展四小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开展辖区内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1.集中式供水单位。一是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规规范为依据,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源卫生防护状况、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情况、涉水产品索证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水质消毒、自检开展及上报情况。二是配合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检测抽检出厂水水质。共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

2.二次供水单位。一是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卫生规范》等法规规范为依据,重点检查设施卫生防护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水质定期检测情况。二是配合区疾控中心抽检二次供水水质。共监督检查二次供水单位10家,其中宾馆、饭店6家,事业单位3家,居民小区1家。

3.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重点检查了生产、经营的涉水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等。共监督检查市局发证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4家,经营单位4家。

四、重大活动保障

圆满完成20xx年xxx国际马拉松赛,xxx第八次代表大会、xxx国际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一是与各接待单位签订《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责任书》、《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

二是活动举办前对各接待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卫生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卫生监督员入住各接待单位,进行不间断巡查。

五、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六、其他临时性、事务性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卫生计生监督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监督字〔20xx〕xx号)、《关于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xx发〔20xx〕xx号)、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x字〔20xx〕xx号)等文件要求,完成工作并及时上报数据。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股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宣传和执法力度还不够。部分公共场所经营业主配合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不高,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公共场所行业整体层次不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反复性强,监督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监管业户多,执法人员、车辆相对不足,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仍存在证照不全、不亮证经营、卫生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提高业主的积极性和重视程度;二是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共卫生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把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20xx年工作打算:

1.规范和加强公共场所现场审核验收和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结合卫生许可现场审核,继续完善各级各类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档案资料以及严格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实现住宿、游泳、美容美发、沐浴四类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2.继续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以及监督抽检任务。

3.做好上级和局里安排的临时性、事务性工作,配合其他股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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