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内外在冲突,读后感可以激发创造力,启发我们思考新的观点和想法,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诗读后感800字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诗读后感800字篇1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诗读后感800字篇2
古诗文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所在,是人类智慧宝库中的璀璨明珠。从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起源,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中间多少撼人心魄的文章、字字珠玑的名句,在古典文学的长河中熠熠生辉。《资治通鉴》便是其中不朽的作品之一。
我深知手头的这本《资治通鉴》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资治通鉴》 ,
但正是它使我明白为人要如李白般“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陶渊明般“不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做事要像班超那样“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像周处那样敢于“朝闻夕改”,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学习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襟,学习宗悫“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崇高志向;
正是它使我明白交友要交“良师益友”,拒交口蜜腹剑的狐朋狗友;正是它使我明白“贫贱之交不可忘”、“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
正是它使我明白在处事方面切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正是它使我明白做事贵在坚持“不积硅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
正是它使我明白在学习上不仅要怀揣“非学无以成广才”的理想,还要有“治乱民犹治乱蝇”的方法再加上“锲而不舍”的执着,成功自然是“手到擒来” ;
正是它使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要怀有“不遇盘根错节,无以别利器”的信念,还要形成“孤则易折,众则难摧”的团结意识。
知识经济时代的中学生,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可是书籍浩如烟海,而我们的精力又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好读书,不求甚解”,要“但当涉猎,见往事耳”,要“择其善者而从之”。
基于此,《资治通鉴》便是明智之选。
拜读《资治通鉴》,“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封建统治有此认识,更何况我辈学子?
诗读后感800字篇3
文/梁心
今年寒假,我看了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文章中从林教头被太尉诬陷后的故事展开,显示林冲是被诬陷的,进而被发配沧州,但是他机警过人,逃过此劫,却被陆谦盯上,于是故事开始。
文中先未说明陆谦刺杀,先说酒生李小二夫妻,假若林冲没有遇见他,事情一定别样发展。然而先写他,不过是为了后文的明确。对于李小二而言,林冲帮过他大忙,他也十分感激,从中段可以看出,他在听完两位官差的谈话以后,随即便告诉了林冲,也算报恩。但林冲也怕拖累大家,便先行了,在文言文重,对于一些不想将或不该讲的就用“话不絮烦”,以此来代替那些句子,此处一用,也是文章体现出重点来。
众所周知,文中的另一主角就是陆虞侯,即陆谦。此人与林冲自幼就是好兄弟,但是他为了功名利禄,背叛友情,实在可耻。当然最后也是死于林冲刀下。
本文通篇用火字串联,大火之前,有许多火字,大火之后,仍有许多火字,我读了读,感觉这些同是“火”,可谓神奇,不管是陆谦,还是庄客,在文中都为火而生,因火而死,此乃神奇。
“旋风者,恶风也”,一旦能将恶物聚于一处,好比旋风,旋恶物于一处,之所谓柴进名号”小旋风“之由来,当然,为何是小?只因为在梁山排名李逵牌位前,又十分恶毒,故为黑旋风,而柴禁只得为小旋风。听完这奇特的名号之后,便开始点评。
这一回合的前半只是平淡无奇,不过还好,这些叙事虽然直截了当,简洁干净,使得水浒给人一贯的形象得以延续。直到后半段写林教头店中喝酒一段,笔笔精妙,让人有欲罢不能之感,虽然坐在房中,却总有种拍岸叫哭的感觉,尤其是那一句――有家难奔,有国难投。不过正因为如此,才使得他雪夜上梁山,其精妙,让人有话难讲呀。
林冲真可谓是忠义之人,也是我众多非常喜欢的猛将之一。只不过可惜被高俅陷害,否则一定终于国家,当然,事以至此,他便落草为寇,真是可惜啊。不过被篇最奇者,如期间,第一日,一人未来,第二日,来了二三百人,所以不敢动手大劫,第三日,虽来一个却被逃了,有等了等,才碰见梁山好汉之一的青面兽――杨志,可见施耐庵之奇。
诗读后感800字篇4
?伟大的悲剧》是我最近看到的一篇文章,其实上学的时候也学过这篇文章,只是当时没有什么感觉。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得到消息,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
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五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五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首先感受到大自然力量的强大,人类在和大自然的对抗中,人类一直处于劣势。但是仍然有人不顾危险勇敢的去探险。南极一直以来是人类的禁区,直到挪威人阿蒙森第一次穿越,他们获得成功,然而他的后来者斯科特却失败了。他的生命永远留在了南极。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那些征服珠峰的人。他们同样想要征服第一高峰,有很多人成功了。同样很多人失败了,失败的人由于海拔过高很难救援,他们的尸体也一直在珠峰上。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怎么面对失败。对于我们来说斯科特的死就是一个悲剧。他如果不去南极也许他可以和普通人一样,顺利的度过一生,但是他却选择另外的路。他们为人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做了重要的贡献。尽管他们的死是一个悲剧,但是他们都是伟大的。
现在人们总是会将目标关注在成功的人身上,而失败者却很少有人注意。但是我认为我们应当要正视失败。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正是因为这些伟大的悲剧,才让后人走得更远。今天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更应该学会居安思危。
诗读后感800字篇5
谁拥有一个灿烂的童年,谁就拥有了世界,并可以让我们流连忘返而《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翁汤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一个聪明爱动的孩子,他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一心要冲出村庄,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是个顽童,调皮捣蛋,鬼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的喜欢他;可在孩子们看来,他却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是个英雄。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影子:聪明、勇敢、正直、乐观。
在第二章中,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东西他,作为劳酬。
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暴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波特。
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追求冒险的经历。
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
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从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可以走向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的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
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对一个妇女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孩子要听话,这也是汤姆唯一不好的地方。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武好奇心和想像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能不让人赞叹。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过的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诗读后感800字篇6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诗读后感800字篇7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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