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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至情读后感篇1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生命的至情读后感篇2
最近,我学了一篇海伦·凯勒的《再塑生命》,让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其中主人公的求学意识令我感慨万分。谁都明白海伦生活在一个无声无光的黑暗世界里,但她却以自己惊人的意志创造了奇迹。
同样,英国的物理学家霍金一向与病魔斗争,能够说,没有霍金就没有对黑暗的'研究。生命是一个神圣的名词,同时也是脆弱的,古今中外许许多多英雄豪杰与命运做抗争。因此作为一名身体有缺陷的人都能够应对生活,难道此刻的我们就不能够让生命变得更有价值吗?
我以前有过这样的设想:假如生命只有三天?
假如生命只有三天,我不会静静等待死亡的到来。第一天,我会和好朋友到大海边,举行一个同学聚会或是去逛街。第二天,我会把我从小到大的故事写成一本书。或许我不必须能写完它,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一生不会像一张白纸漂来漂去,至少我的思想,我的一切不会因为死亡而结束。第三天,我会把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浏览一遍,之后等待死亡的到来。
也许,我的一生并不精彩,也许我的一生没有海伦,张海迪那样的出名,但是我明白生命的精彩与否并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好处才是关键,生命的价值好处才是关键。
我相信,每个人看了《再塑生命》都会有所感触。我们追求长寿,追求生存,但每个人的寿命并不相同,也许你会成为白岁寿星,也许你只有三天生命,对于这些,我们唯一可做的就是使生命有好处。
生命的至情读后感篇3
今天,我学了一篇叫《生命生命》的文章,作者杏林子通过生活中的三件小事明白了生命的意义,这三件事分别是:飞蛾挣扎求生;砖缝中的香瓜子冲破外壳;我静听自己的心跳。这使我懂得了很多。
就拿那粒砖缝中的香瓜子来说吧。它在恶劣的环境下都能顽强不屈,它在艰难的条件下都能茁壮生长,这样在恶劣的环境下顽强不屈的、能茁壮生长的植物还有很多。
我家有一盆君子兰,那绿色的叶子犹如一把把镰刀。它虽然没有荷花那样清香,也没有牡丹那样高贵,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它。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这盆君子兰枯萎了,因为我们的疏忽,这几天竟然忘了给它们浇水。有的叶子垂头丧气地弯折腰,有的叶子变黄了,有的叶子甚至枯萎了,并掉到了地上。我还以为他活不成了,不给它们浇水,还整天在那里摘它的叶子。可是它居然依靠自己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懈的努力活了下来,叶子绿的那么精神,那么光洁,并且又开出了一朵比原来更艳的花。
荒野上,那些奋力生长出的.小花在太阳的照耀下张开了笑脸。可是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就下起了倾盆大雨。瞧!那朵小花的叶子掉了下来,可它还不以为然,抖抖身上的水珠,整理好叶子,在这倾盆大雨中显得格外神气,它要和风雨战斗到底。他叫醒了它的伙伴,随它一同显示神气,让风雨彻底服输。
作为世界上最高级的动物人类,我们也要像它们那样顽强不屈。我现在也正努力好好地使用生命,上学从来不迟到,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考试的时候也名列前茅,回家作业也常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但是我还要努力,要一次比一次更好。
是啊!生命是短暂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价值 ,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生命的至情读后感篇4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他的伙伴抛弃了,他独自在荒原上寻找着出路。
冬天逼近了,环境十分恶劣,他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重伤不停的流血。
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
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读完整个故事,我简直到了热血沸腾的状态,人往往在平常的时期觉得生命的平凡的,不值得去珍惜,去爱护,但是一到绝境,求生的`本能就会驱使着我们去争取生命,珍视生命,保存生命。
人与狼的较量也许是最残酷的一种境界,为了维持彼此的性命必须要猎取另一方的性命,这就是代价,血淋淋的现实,最终淘金者终于赢了,他靠得是他发挥超常的勇气和机智,我想我们应该佩服他,学习他,学习他逆境求生的壮举,佩服他勇于挑战的精神!
生命的至情读后感篇5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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