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加深人们对名著故事的分析,读后感是我们升华思想的关键,一定要认真对待哦,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书节读后感的作文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书节读后感的作文篇1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题记
我处于在花年夏季,对于像我这么大的女孩来说,喜欢读的肯定是现在很流行的《意林》。我是一个文静的宅女,喜欢宅在家里,手捧一本书,在阳光下,静静欣赏。
?小王子》是我在前几天读的,对于这种梦幻的名字,我认为是一部童话,所以我是打心底不愿意去看得。母亲说:“这书又不是童话,别瞧不起人家,每一部书都是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听了,懵懵懂懂。《小王子》这部书的作者是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他是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飞行员作家,毕生崇尚自由,致力于从航空探索人生与文明,他在1943年写下这部书,而在1944年一次航拍侦察任务中失踪,他的传奇生涯,伴随着小王子的脚步共同消失天际。
有人说,它是一部童话,却不知它是一部悲剧。对于书中小王子来说,他的爱是忧伤的,沉重的。每一部童话的结局都是灰姑娘与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小王子却在刚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了沙漠中。
故事的情节十分简单,主要讲了小王子因为他爱的玫瑰,离开了属于自己的星球,先后游览了五个星球,作者让小王子以小孩的眼光,说明了大人们的空虚,愚蠢以及狂妄,也说明了大人的孤独与寂寞。当面对地球上万千朵玫瑰时,小王子发现自己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而在狐狸告诉他:“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时,他选择回他的星球,找他心爱的玫瑰。小王子驯服了狐狸,而玫瑰驯服了小王子。小王子是脆弱的,他无法忍受思念的苦楚,他选择用毒液抛开那份笨重的身体,但是,小王子的灵魂得到自由,而他却再也不能回到他的星球,看他心爱的玫瑰。
我们终究做不了小王子,因为我们并不了解他,但是我们有这和他一样的纯洁的心,带着他,在繁华的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彼岸。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想去拾回,如同书中所描述的,童年是美好的,我们不能祈求上帝让时间停止,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是我们可以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的人生充满着阳光。
读书节读后感的作文篇2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读书节读后感的作文篇3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读书节读后感的作文篇4
?狼王梦》这本书是我在寒假阅读的书,今天,我就来和大家分享。这本书讲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的最大的愿望是让它的孩子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在哺乳期间,它给黑仔提供了充足的食物,黑仔却在哺乳期后被金雕叼走了。
之后紫岚开始培养蓝魂儿的捕食能力,可是当蓝魂儿还离当狼王有一点路程的时候,却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只能亲自咬断蓝魂的喉管,然后咬断蓝魂儿被夹住的地方,把那两段尸体埋到了雪地里面。因为紫岚不忍心看到猎人把蓝魂儿打死并用它的皮做衣服、帽子。之后它开始培养双毛。双毛在体积和精神上都有很大的缺陷,所以紫岚给双毛提供了充足的食物。紫岚以为双毛在精神上也会有所改善。
但是回到狼群的时候,双毛的精神没有一点改善。所以春天的时候紫岚把这个家看成了缩小的狼群,把自己看成了顶天离地的狼王,让媚媚做自己的伙伴,天天打双毛。终于有一天,双毛的精神爆发了,使紫岚跛了一条前腿,但在双毛和狼王拼搏的时候,精神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记过被饥饿的狼群吃掉了。最后紫岚跟一只老雕拼搏,它和老雕都死了。这本书告诉我:天下没有父母不希望自己儿女好,有时,母亲说几句,会让我们更加努力,有自己的目标,他们是在教育我们,有时,他们的一句叮咛,一个拥抱,都代表爱我们。这本书我想大多数人都看过来了,可这还是让我感觉怎么看都看不腻。
读书节读后感的作文篇5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一次航海中遭遇了恶劣的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孤身一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小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鲁滨孙是一个敢于冒险,即使孤身流落荒岛也不气馁,以惊人的毅力活了下来。他是一个坚强勇敢、不断追求、不断进取的冒险者。我时时刻刻在想,我是否也能像鲁滨孙一样呢?遇到困难不低头呢?不放弃呢?我和鲁滨孙相比,我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整天过得悠闲自得地生活。有一次学校组织去扫墓,大约有五公里的路程,为了表达对烈士的敬意,我们走着去的,去时精神抖擞,可是回来时我的小腿酸痛感觉特别累,当我想到鲁滨孙的坚强品质顿时来了精神。
现在我们生活比较安定、富裕。班中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遇到困难也要像鲁滨孙一样坚强乐观的去面对,多和老师父母朋友交谈生活中的趣事,多帮助同学,替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现在我已是六年级学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第一次”,因为有了这些第一次,我们学会了尝试,学会了接受挑战,学会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做一个不像困难低头的人。
读书节读后感的作文篇6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想法”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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