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书的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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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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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书都是一次心灵的冒险,读后感是我们与书中世界的心灵对话,我们在阅读后不禁产生了许多感慨和读后感,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写读书的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读书的读后感6篇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1

?爱上读书的妖怪》故事的开始,以柜子精为首的三个妖怪经常捣蛋作乱,被狗赶出了村子,爱上读书的妖怪读后感。后来他们在争夺一块风水宝地的过程中碰到了学者,然后认识了世宗大王,在大王的引导下爱上读书,最后把钱给学者造图书馆。

我最喜欢的是故事中的柜子精。虽然他之前偷钱,但是这是因为他的老主人是嗜钱如命的吝啬鬼老头儿。后来他爱上读书后,变得彬彬有礼,而且开始做好事。我觉得他就像我身边的一些同学,虽然他们容易学坏,但是他们心地还是善良的。他们读书后,就不再调皮捣蛋了,甚至还会帮其他同学。我喜欢柜子精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很守信。当他答应把风水宝地让给学者后,就真的履行诺言了。

故事中的学者也是我喜欢的人物。首先他很勇敢。当他第一次见到妖怪的时候,虽然很害怕,还是敢于向妖怪谈条件。他之前的那些人都因为怕妖怪而放弃这块地了。其次他很善良。他要那块地是为了造图书馆给孩子们看书,最后他还给妖怪们留了一个阴暗的地方看书。

世宗大王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之一。他如饥似渴地读书,甚至忘了吃饭。他故意让柜子精他们买书,是为了让他们去书店感受书的魅力。我觉得图书馆里很多人就像世宗大王一样,我看到他们,就想向他们一样,安静地阅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阅读能让人变得更好、更勇敢、更有爱心、有礼貌。希望越来越多的小朋友像故事里的世宗大王、学者、柜子精一样爱上读书。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2

平时每看到一件事情,大脑都会产生一种想法,今天读完了《格局》这本书,写点感想。说实话,这本书对我的触动并不大,读起来感觉就像之前常看的《意林杂志》一样,都是老生常谈的道理。不过,这书让我想写一个人,我的邻居。

不到50吧,家境窘迫,家里兄弟四个,排行老二,和老大一样,一辈子光棍,个子不高,其貌不扬,毫不起眼的一个人。别人出门几天,让他去给看家,他就去;别人家里收庄稼,忙不过来,让他去帮忙干活,他就去。他这个人最明显的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帮忙,不管村里谁家有什么事,他都是不请自来的那个人,到了就撸起袖子干活,脏活累活不在乎,谁都可以指使,让干啥就干啥。甚至自己还攒钱买了一个强功率大灯泡,能把整个院子照亮的那种,还有一个大热水壶,谁家有事可以拿来用。大家还给他封了一个“官衔”:“厨师长助理”。只要谁家结婚办喜事,厨师长(都是村里的热心村民)到位之前,他就刷好锅,备好柴和水,厨师一到就可以立马掌勺做菜。帮忙完了就和其他人坐一桌,喝点小酒,晃悠悠回家去。甚至酒桌上别人拿脏话逗他也是一笑而过,老实巴交的样子。

对于这个人,我的好感从无到有。小时候,觉得这个人和别人没啥区别,甚至不如别人,为啥,首先就是他家穷,从我记事起到现在,20多年,他家不过是新盖了一间很小的房子,老土房还在那,现在土房可真是少之又少了。同时还对他有些许的不满,因为他爱吃狗肉(早年的事情),经常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条狗就杀了吃了,约上三两好友,各自出点料啊酒啊,凑一桌尝尝鲜。也可能身上背负的“狗命”多,反正只要他来我家,我家的狗就会对着他咬个不停,我发现其他狗也是这样,或许狗狗们能嗅到什么味道吧。

时间慢慢的走,身边的红白喜事我也跟着参加了几个,都能发现他的身影,他总是忙前忙后的那个,也经常听身边的人提到他,说这人挺好啊、能干啊、又给谁看家去了啊,就感觉这个人还挺奇怪,怎么就那么爱帮忙呢,图啥呢?又不能挣钱,也改善不了生活水平,大家还是那样指使他干这干那,不过,我打心里知道,他是个好人。再后来,我读了高中大学上了班,接触的人和事都多了,勾心斗角一毛两毛的琐事一一体会。

慢慢觉得,很少有发人可以让你推心置腹,打心底觉得是个好人。直到前段时间爷爷去世,家里张罗白事,又看到他的身影,爸爸说这个人确实是个好人,这么多年邻居了,从没有拌过嘴,一直都是随叫随到,忽然发现,这个人的境界何其高,值得多少人学习!不和人争,不论付出,随时准备为大家服务,敢问,整个村子一千多人谁有他的人缘好?村干部高人一等,吃吃喝喝,能比他更受人尊敬吗?

他把自己放的特别低,没有任何姿态,但让所有人都喜欢他。就像大海,之所以是大海,因为它的位置最低,能接纳五湖四海。虚怀若谷,方能成就自己。如果你身边有这么一个人,那么请珍惜!

这,不就是格局吗?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3

青铜葵花读后感

他们笑;灯,这是灯。晚上,葵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青铜葵花》。

这篇主要讲的是一个男孩与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篇书的作者是我们盐城的曹文轩。主要作品集有《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追随永恒。》《甜橙树》等。长篇小说有《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根鸟》《细米》等。

其实我最喜欢纸灯笼这一片篇;青铜将俩头分别别系在窝棚里的俩根柱子上,然后朝花不用再去翠环家或去秋妮家了。只是大麦地最美的灯。

这篇写苦难一一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一一大美,将美写到极制;作品写爱一一至爱,将爱写的充满生机。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4

暑假期间我在网上无意中浏览到了一篇文章——《被哈佛开除的人》,使我感触颇深。文章的主要内容大概是这样的: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旦,让人痛心疾首。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约翰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逼迫他必须做出选择。在这场大火之前,约翰违反图书馆规则,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悠哉游哉地阅读完后再归还。但他怎么也没想到,突然之间这本书成为珍本。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惴惴不安的约翰终于敲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接下来的举动令人吃惊:收下书表示感谢,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勒令其退学。

这个故事很值得我们深思,一个人犯了错误很正常,可约翰犯的错误并没有威胁到他人的生命,甚至学校还要感谢他,但是他的行为同样违反了校规,霍里厄克校长要是不开除约翰也是合乎情理的,毕竟约翰的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霍里厄克校长对学校的制度十分负责,最终还是开除了约翰。就这样,霍里厄克校长做事的态度和风格,成为哈佛世代传颂的佳话,他的话也成为哈佛的办学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的一切,比让道德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

也许有人会说:这位校长太过分了,既然别人已经道了歉,归还了书,干嘛还要开除人家?这就是校规!要是纵容错误的话,很多负面东西将会一发不可收拾。没有了规则,还会有今天的哈佛吗?就如同江河一样,如果没有堤岸的约束,便不成其为江河。有了堤岸,江河才能自由地奔腾。脱离了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让规则看守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的确,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故事也启发了我,让我更勇敢地去面对一切。这个暑假前,我有幸入选学校羽毛球队,成绩还算不错。我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南海区运动会,挑选的时候,我发挥得很好,第一个就进入了下一轮的选拔,而且还要找一个双打拍档。那时候的我很幸福,尽管很忙碌,但是能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我在所不惜。第二天我接到了教练的电话,他叫我下午去进行第二轮选拔。但是,他的最后一句话让我的梦想再一次破灭。他叫我拿上身份证,可是我的身份证正在办理中,比赛时是不能拿到。于是,电话那头的教练深深地叹了口气,惋惜地跟我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我就被淘汰了。我久久地不肯放下电话,因为我不相信那是真的,我不能接受击败我的不是别人,而是一个小小的身份证。我开始自我安慰:哪怕选上了,比赛的时候也会给别人打得一败糊涂。可是没有尝试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父亲知道这件事后,跟我说别放弃这个锻炼的好机会,让我去派出所要求办特快,同时打电话给教练希望能网开一面。我去了之后,派出所的回答是无法办理特快身份证的业务,而教练给我的回答是运动会主办方的规定就是那样的,他也无能为力。两方面无果后,我彻底绝望了。后来,我上网发微博宣泄,不经意间,看到了《被哈佛开除的人》这篇文章,我豁然开朗,心中难以平静的情绪也慢慢地变得缓和了。是啊,正如约翰一样,他为学校做了很大的贡献,一次的错误理应得到谅解,但是规则就是这样,触犯了规则,无论以前的事,一律按规定办事。也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好秩序,要是因为一时的心软,而去纵容它,规则就没有了权威,就会被肆意践踏,也失去了公平,反倒是得不偿失。对我来说,夺得冠军又如何,比赛志在参与,我努力过了,结果如何不是我自己能控制的。后来,我也就慢慢地接受了现实,被动地放弃了这个很好的锻炼机会。

再次阅读这篇文章,霍里厄克校长当时的做法是明智的。众所周知,哈佛是世界名校,更让人想不到的是,约翰被哈佛开除以后,为校长的话所折服,幡然醒悟,第二年又考入哥伦比亚大学,专攻法理学,并且成绩斐然。毕业后,约翰当了律师,美国独立战争开始后,他加入托马斯·杰斐逊的团队,成为他的私人助理,为杰斐逊起草《独立宣传》出谋划策,俨然一部法理活字典。而被一所名校开除的人,后来成为了政界叱诧风云的人物,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一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规矩不成方圆;一篇文章,解开了我心中的包袱;一篇文章,让我学会勇敢地面对一切。读书使人明智,感谢阅读教给我的点点滴滴!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终于看完法国三大作家的代表性巨作。说它们是巨作,因为篇幅都在百万字以上。看外国小说巨作,对于中国人有点困难,一个是翻译上有点讲究,有的名著有几个译本,译笔要做到流畅典雅和忠实原著,译者水平不一。二者外国人名地名,对于中国读者一时建立不起条件反射般联想,何况一般中国人没有在伦敦、巴黎、罗马、柏林、莫斯科和外国乡村具体生活体练,方位感时有错愕。三者外国文化背景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知识差距大。小说引用的历史文化背景典故,即使译者、出版者为了方便读者,增加原著简介和注释,我都感觉一时无法记忆,大多只能囫囵吞枣而过。

能够成为小说名著巨作和作家平生代表作,自然都有其根据理由。十九世纪是西欧强盛时代,涌现出小说名著巨作也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我总体感觉西方文明的科学方面以英国和德国科学家群为顶峰,文学方面以法国和俄国作家群为顶峰,相对而言文学方面英国要弱一些,德国和意大利和西班牙只有一二人而已。对于俄国,托尔斯泰是俄国作家群中的珠穆朗玛峰,我个人觉得他也许是世界级冠军。在法国作家群中,我看候选者有三位大仲马、雨果和罗曼罗兰。

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电影电视已经有了几个版本,故事情节脍炙人口,大仲马也许是众人心目中的第一。看完《基督山伯爵》小说原著,我也感觉大仲马确有这个实力。他开篇就先声夺人,大副邓蒂斯远航归来,船主莫雷尔已经许可他接任船长,与梅塞黛丝谈婚论嫁,心情正在高峰,想不到造化弄人,被职敌邓格拉斯、情敌福尔南和政敌维尔福联手做局,未经审判就押入伊夫堡地牢,陷入谷底。一个一般才气的作家,写到这里也许就结束了。大仲马笔底波澜,邓蒂斯又遇到法里亚神甫打洞,传授知识,交待基督山岛藏有巨额财宝,不知不觉十四年牢狱过去。大仲马神来之笔,邓蒂斯利用神甫死亡契机,冒充神甫死尸,被抬出海葬,终于死里逃生,找到了基督山岛宝藏。换成有点天份的作家,小说写到这里40万字左右规模,也就搁笔了。大仲马荡开一笔,写基督山伯爵的罗马狂欢节,招待法国年轻公爵阿尔贝等,情节人物交待转换没有铺垫,我一时都感觉这里是大仲马的败笔。看到小说结束,才知道空缺这七八年,大仲马实际是调查仇人的老底去了,海黛是福尔南出卖恩主总督得财的恩主之女,阿尔贝公爵则是福尔南和梅塞黛丝的儿子。维尔福与道格拉斯妻子的私生子贝内代托,被邓蒂斯包装成诱饵,最后在法庭上让维尔福身败名裂。大仲马埋伏做得很足,复仇写得痛快淋漓,仇敌结局没有重复。我唯一觉得他写基督山伯爵暗中教会维尔福后妻下毒,有教唆犯嫌疑。毒杀四人,死宅阴暗,维尔福最后成为孤家寡人,被逼疯,写得过于惊心残酷;写梅塞黛丝求情,饶其儿子阿尔贝一命,最后阿尔贝突然放弃决斗,写得似乎又少了,情感纠葛没有深入,写的梅塞黛丝像个衣服架子,不如维尔福夫人和邓格拉斯夫人写得深刻。他写福尔南妻离子散,最后开枪自杀,铺垫有点不足。他写邓格拉斯,写其银行逐步破产,被绑乞食,遭匪徒洗刷,最后邓蒂斯宽恕不死,只是成为一介贫民,实际上这个职场上的敌人才是当年邓蒂斯遭罪的根源,复仇报应结局反倒最好,我倒希望他写酗酒贪财的卡德鲁斯最后结局没有被杀,毕竟他于邓蒂斯没有什么原罪。

大仲马洋洋洒洒,写满120多万字,情节连环紧凑,描写不枝不蔓,故事有传奇性,有故事性,有场面性,读来感觉不粘,有显笔,有隐笔,有直笔,有曲笔。大仲马早写阴谋陷害,让人看得伤感;写埋婴下毒,让人看得惊心;写报恩复仇,让人看得过瘾。《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天生就是改编电影电视的好素材,大仲马确是大手笔。可是看后又一细品回味,我感觉大仲马思想趣味境界不如雨果,《基督山伯爵》小说主题歌颂金权复仇,有点拜金主义味道。描写上层社会交际生活,大仲马私心有点羡慕。推敲小说故事人物情节,感觉有点编造嫌疑。当然大仲马编得高超,编得技巧,擅长语言对话描写,对比其子小仲马写的《茶花女》,父亲的作家天份是要高出不少。

写读书的读后感篇6

?你在为谁读书》是中国的一名ceo尚阳写的,这本书是给青少年的礼物。这本书对我来说受益匪浅。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十六岁的杨略是一个即将迎接中考的学生,他头脑聪明,思维敏捷,但就是不肯用功。他是一个富家子弟,不用思考以后的生活,认为自己不用奋力读书。他喜欢篮球,当他正致力于在篮球场上尽情挥洒汗水时,却似乎忘了即将来临的中考。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的来信,在他的教育下,杨略终于考上了重点高中。这个陌生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杨略有一个奋斗的目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但只有勤奋努力的人才能实现。不过,现在想想我还真是惭愧。我每次都会在放暑假和寒假时制定一个计划,就虽然没有精确到几点干什么,但也很明确。开始时还能勉强坚持,但过了几天,就失去了信心,不在管他。结果每次都是还差几天开学时才火急火燎的开始赶作业。

没错,谁没有理想?德国的著名诗人歌德曾经说过:“我们的生活就像旅行,理想是导游者;没有导游者,一切都会停止,目标会丧失,力量会化为乌有。”但要朝着自己的理想努力,不能两天打鱼三天晒网,没有恒心。也不能把自己的理想定的太高,要量力而行,一步一个脚印的脚踏实地的

完成。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增强自信,进行自我激励,慢慢的走向成功。

现在让我们制定自己的目标,朝着目标努力吧!

毛主席爷爷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一日不读。我从小到大读过很多书,如:《成语故事》《红楼梦》《爱的教育》等等之类的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你在为谁读书》。

那是我11岁那年,有一天,我正在等爸爸妈妈下班。见妈妈回来时,手里抱着一个大箱子,看上去十分的重。打开以后,一看,呀,是我妈妈在网上买的书都到货了,有《红楼梦》《爱的教育》《格林童话》……我随便拿了一本回房间看。不错,正是《你在为谁读书》。

?你在为谁读书》,这是我上六年级才看的,我当时不太喜欢看这种书,因为当时觉得无聊,才拿来看的。可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越看越想看,看着看着,我又好像来到了一个书的海洋世界里。我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行字头脑聪,思维敏捷,就是不肯用功,是不是跟你很像?我想了想,觉得自己好像也是这样子的。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读书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比玩还开心。突然满分作文网,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问号:为什么有些人觉得读书很苦、很累、很无味呢?读书不是一件美好又快乐的事情吗?后来爸爸告诉我,我才知道:并不是因为读书难我们不敢做,而是因为我们小时候不读书,不会读书,长大了以后,才会这么苦。所以,我们要从小多读书,读好书,长大了才不这么的苦。

爸爸幽默地说:以你现在的状态为标准,以此坐标系为参考,看完了《你在为谁读书》这本书以后,想象一下十年后的你,来确认你未来的位置,然后问一问自己:我在为谁读书?

我在为谁读书?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在这,我要大声告诉大家:那就是为自己读书!因为书籍是开启未知大门的钥匙;书籍是攀登知识的高峰阶梯;书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书籍是穿越激流的险滩的航船;书籍是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书籍是带你走向黎明的大道……

让我们在阅读中遨游吧!只有阅读,我们才能成长,只有和书在一起,我们才会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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