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写的好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字水平,想要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每次写读后感的机会一定要认真对待,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阿也读后感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
阿也读后感篇1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阿也读后感篇2
龙应台女士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喜欢他叙事的方式、很细密的用语、以及文章中缜密的心思,读它的书总让我有无限的想法,总让我灵魂在心灵深处摆汤,一面读著书,也一面思考,是否有哪里和我的生活中相同? 所以这次选了很喜欢的龙应台的作品—目送,为我的阅读主题。
时光,是停留还是不停留?记忆,是长得是短的?一条河里的水,是心的旧的?每一片繁花似锦,轮回过几次?
一开始觉得要批判这本书实在很难,母子的亲情哪有批判的馀地? 後来,当我在一次的仔细阅读,很惊讶的发现,这一次的阅读是一个很大的收获,以前的这本书,在心中是惊不起多大的波澜的,而现在,读完这本书,种种思绪却纷纷如潮水涌入。上了大学之後,离乡背景之後,对於一切的观感都变了,对父母的爱也不再认为是理所当然,很珍惜回家的时光,对於父母,总觉得对他们亏欠许多。
其实这本书中常常说的是父母对子女离去的叹息,可是,子女也和不是如此感叹?因为有自己的命运,不得不离开家乡,离开父母,我们身为子女也是如此失落,常常在夜半人生尽绝时,默默的流下思乡的眼泪,每一次回家,都觉得父母为何以如此衰老?为何父母也是如此的渐渐离去? 总是为了不让他们担心,让他们觉得自己过得很好,游子在它乡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总是在告别时微笑的说再见,在上车时独自在心中流泪。
想讨论的第一点,这本书可能是叙述著父母的情感,以她有个倔强的青春期孩子做对比,却总忘了,世上多少孩子,有多少人是如此的目送父妈妈的离去,对於孩子,那更是痛苦,又有多少人曾如此公开的表明孩子的想法? 我知道有一些书有类似的想法,但是通常被归类为心理教育用途去了。相信有许多人和我一样,每次回家,最不忍心去面对的是父母又更白了的头发,而父亲因为工作产生了无尽皱纹的双手,每一次回去总是担心,是否他已渐渐垂下的肩膀也洩漏了她的苍老。
每一次返家总是仔细的为他涂上层层的护手霜,因为平常的他总觉得,手已经有了厚厚的皮涂上去也是没用,所以我只是默默的希望,至少在我回家的时候,他辛劳的双手可以不因冻伤龟裂,其实我一直明白,我们常常在目送著他人远去,可最不舍的也是自己的家人,子女总是知道父母对目送自己的背影感到不舍,父母却总是不知道,目送著他们渐渐老去的子女,心中也有著不少於父母的不舍,子女离乡了,总会有回来的一天,而父母老去了呢? 却是再也换不回的了,所以既然名为目送,龙应台女士想必也曾经目送著自己的父母目送自己离去,是否,是否这种感觉已经随著年龄增长而渐渐消失了?
阿也读后感篇3
说到国学经典,我最先想到的就是《论语》,《论语》是孔子与其弟子的语录结集。儒家重要经典之一,结集工作是由孔子门人及再传弟子完成的。
?论语》中有这样一句话,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徒,是吾忧也。”意思就是说“品德不加以修养,学问不加以讲求,听到了仁义而不遵循实践,不对的地方不能改正,这些都是我忧惧的”我认为写得好。品德不修养,如何去服人,学问不加以进求,融会贯通,如何应用。我们中学生缺的不就是这些?孔子还指出,对于君子来说,除了理想和追求外,道德修养也极为重要,要经得住困难的考验,“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也”,看到贤德之人就向其学习;看到不好的就引以为鉴反省自己。
孔子说:”君子关怀的是道德修养,小人关心的是土地,君子关心仁义,小人关心物质利益。君子能反省自己,小人则怨天尤人。君子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小人则不断的走向沉沦。”可见,孔子心目中的君子是有道德修养的人,小人是指缺乏道德修养的人,而圣人则是指对道德理想圆满实现的人。
列宁就是一个特别遵守公德的人。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_盆水上楼。那女工一看是列宁,就要退回去给让路。列宁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着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
在现实生活中,不讲社会公德的人和事很多。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满嘴脏话;厕所里,清洁工特地在池边放了垃圾桶,可仍有人不时地往水池和便池丢烟头、纸屑,引起堵塞;电影院,银幕上醒目地放着“请勿吸烟”的提醒语,可仍有人吞云吐雾,照吸不误;候车室,有人对垃圾桶视而不见,仍随地吐痰,使地面龌蹉不堪……这些人我行我素,目中无人,其实质是缺乏社会公德。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作为一个礼仪之邦,是不容这些不讲公德的行为长时间存在的。讲公德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责任将这种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一个人要过上美好的生活,就要学会做人,学会自律,首先是修身,然后才是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东方人生哲学的核心,它对人格的形成,道德观的实现,民族素质的提高显得更为重要,有利于大家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阿也读后感篇4
?梦想的价格》一文中主要讲了一个在贫穷中长大的男孩,如何坚持自己的梦想,并最终取得成功的故事。
男孩虽然很穷,但是,在他的家庭里,却充满了爱与关怀。他的梦想是体育运动,同学们都对他充满信心。
有一次,他的同学介绍他去打一份零工,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赚钱机会,这份工作意味着能买一辆新自行车,能买一些新衣服,还能攒钱给妈妈买一所房子。他真想爽快的答应,但是,他又有所顾虑,如果他干了这份零工,将会失去他的体育梦想。正在这时,他想起了妈妈对他说的一句话:“如果你想知道这张床适不适合你,你就必须去亲身感受一下”。因此,他来到教练面前,对他说了这件事情,教练非常得生气,问道:“一份零工多少钱?”,“3.25美元。”教练更加生气,“难道一个远大的理想就值3.25美元吗!”
听了教练的话,他感慨万分,下定决心,要义无反顾地去实现自已的体育梦想。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实现了梦想。他和一个棒球队签了170万美元的协议,获得了很多奖项,他给妈妈买了一所房子。
人生的梦想是无价的,只要我们心存梦想,并心怀一个坚定的信念,执着地走下去,拥有一套可言梦想成真的。
阿也读后感篇5
红楼梦里知人心,人人皆笑我痴情。——题记
一个梦,让多少人惊醒,让多少人垂泪,让多少人感动。
?红楼梦》以第三人的视角诠释了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林黛玉从小寄人篱下,生性孤傲的她从不敢多说一句话。黛玉的才华是众多姊妹中最好的一个。黛玉和宝玉本应有情人终成眷属,却被凤姐一个“调包计”而拆散在。黛玉梦未成却香魂散,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红尘天涯。
我为黛玉一生的痴情而惋惜:爱一个人为何如此深?明知不会有结果,却依旧奋不顾身地爱上了他。我同为黛玉一生的奋斗而感动:从不会因为别人喜欢而去改变自己,从不为讨好别人而屈膝,从不被封建主义而禁锢,生活只为活成自己想象的模样。我敬佩黛玉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性格,佩服他那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精神,也喜爱她那敢于去与命运作斗争的拼搏。虽然黛玉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散而陨。但我认为: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至少黛玉可以解脱,不再寄人篱下,不再憋屈的苟活。
而造成这个悲剧的,是封建的思想观念。正是因为它才造成了荣国府衰败、黛玉去世、探春远嫁、宝玉红尘天涯的结果,这就是作者要抨击了封建主义吧!这或许是作者心中的一个梦吧!
梦醒,结局原来早已注定——红楼一梦终会断,不解其中之辛酸!
阿也读后感篇6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文革部分是全程看着哭完。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阿也读后感精选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