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读后感的时候一定要保持理性思考,写出个人最深的感受,大家在平时大量的阅读,可以对写好读后感有很大的帮助,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高三祭读后感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高三祭读后感篇1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高三祭读后感篇2
其实,我不是个爱阅读的孩子。从小到大,我真正能阅读下来的整本书籍少之可怜,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大概不会超过40本。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在社会中的摸爬滚打,随着整个社会弥漫着的浮躁气氛,我渐渐觉得,能够静下心来学会阅读,或许对自己来说就应是件幸事,也是能够沉静自己的最好方式。于是,我在看到青岛金融团工委推荐的书单后,首先选取了《摆渡人》这本书。
这是一本你想放手却无法放手的书籍,从一开始故事情节的设置,到最后故事的结尾,你总是想明白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忍不住跟着这本书的思路在走,你总是在思考这本书的主题到底在给大家讲述着什么。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迪伦的小女孩在去看往父亲的火车上突遇车祸,全车的人只有她不幸遇难,但她并不明白实情,直到她碰到了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告诉她,她已经不在人世,需要跨越荒原才能到达极乐世界,否则就会被恶魔拖入无底的深渊;于是崔斯坦带领着她冲破种种阻碍和困难,艰难跋涉最后跨越荒原,帮忙她安全到达极乐世界;但这期间迪伦与崔斯坦暗生情愫,迪伦爱上了自己的摆渡人,所以已经跨越荒原的迪伦决定再次回到到荒原中寻找崔斯坦;迪伦执着地找到崔斯坦后,她带着崔斯坦穿越荒原折回到到出事地点,当迪伦再次登上火车跌跌撞撞寻找到自己的尸体时,让人惊奇不已的是迪伦竟然活了过来,故事就在此画上了句号。
乍一看像一个魔幻故事,又像一个感情故事,但是通读全书后,你会发现这是一本以爱为基础的著作,这种爱贯穿全书,也是全文的主线,它支撑着女主角的执着,支撑着女主角在穿越荒原时持续乐观向上的心态,遇到困难不抱怨、不妥协,哪怕明知前途困难重重,哪怕自己要付出必须的代价,自己也勇敢地跟着爱前行;在我看来,这种爱是一种超越感情的爱,是一种大爱,不仅仅是感情,也是对生活的热爱,这种爱指引着我们前行,为我们带来了光明与感动,所以作者设置灵魂摆渡人的好处就在于此。
所以有人会说,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也正如书的封面上的一句话写的这样,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高三祭读后感篇3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宝玉和黛玉悲剧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己,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美好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放飞自己的梦想。
高三祭读后感篇4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高三祭读后感篇5
“时间”究竟是什么?晚上,我坐在窗前,出神地望着无限的夜空,反刍着刚刚读完,放在一边的《时间简史》。
“他机智而清晰的阐释宇宙物理的奥秘……他拥有无与伦比的头脑”——《纽约书评》这么评价霍金,这位出身剑桥大学的著名物理学家。
如一般的科普读物一样,书中提到了宇宙的过去,宇宙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一个点,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在这一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从此开始。
按照霍金的理论,宇宙持续地在膨胀,也许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开始收缩,可能会收缩成一个点,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到那时,时间便会结束。
时间终究会结束,这些看起来离我们很遥远的理论,却在霍金的拷问下延伸到每个普通人的生存意义——既然我们生在当下的“时间”之中,又怎么能辜负“时间”?因为有了那次大爆炸,才有了地球,才有了我们。也许在很久之后宇宙真的收缩成了一个点,我们的文明会被终结。但终有一天宇宙会再发生一次爆炸,会再次产生新的文明,新的我们,如此周而复始。然而,我们应当对自己,对“时间”负责,不能失去“时间”了才感到遗憾。
无疑,霍金的遭遇为这本书做了最好的注解。一个卢伽雷氏症的患者,肌肉一点一点萎缩,却在用上天赐予的头颅窥测着宇宙的奥秘,证实人生的意义。对比霍金,我们是何等的幸运,毕竟我们没有疾病扭曲着身体,没有因为手术而被彻底剥夺说话能力。我们应当像霍金所证实的那样,努力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留下辉煌的印记。
现在,我了解了这些,我不仅对书中的宇宙学理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还感叹霍金是如何才能完成这样的著作。现在,我面对着美丽的夜空,继续让自己沉浸在深远的思考中,虽然不能像霍金那样洞察宇宙,完成对“时间”的书写,但我会让自己与宇宙相比犹如一粒尘埃一般的生命放出光芒。
高三祭读后感篇6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虽然在书塾读书很烦闷,但是我觉得鲁迅的小时候还是很快乐的,看到这,总是能回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在现在看来,总觉得小时候无忧无虑,我多麽想再回到小时候,在体验一下那小时候的事情,虽说现在回想起小时候的,感到无聊,没趣。但在小时候,是多麽值得回忆的事啊。
还记得那一次,我去乡下玩,和小伙伴下水捉鱼和虾,虽说是个小溪,但还是令我恐惧,但是为了面子,还是下去了。很快我就适应了在水里和小伙伴一起玩耍拿个小篓子捉鱼捉虾,我不会捉,看着小伙伴捉,看着看着我的手痒痒了,于是我也开始捉了,虽说不大会但是好歹我还捉上来了一两条。我便沾沾自喜。我在水里摸索一会,摸到一个长长的,滑滑的,我一想:不好我赶紧把捉的东西往岸上一甩,一看——啊啊啊!!!蛇啊!这是小伙伴围了上来,打家讨论来讨论去,把它……嘿嘿!小伙伴拿着几个小棍,把它挑来挑去,不让它走。蛇不大我们便把它的头压住,然后生起一堆火,然后把它的尾巴放在火里……
那次的经历让我记忆犹深。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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