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写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我们就必须熟读原著的内容,阅读后一定会有许多感悟、启发,那就从写读后感开始吧,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方和圆读后感优秀5篇,感谢您的参阅。
方和圆读后感篇1
?活着》这本小说曾令我几度落泪。它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亲眼看着他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陆续死去。在他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乐观地面对世界,部部悲剧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我很奇怪:既然福贵的亲人都离他而去,那为何他还要苟活于世上?当我将这本书来回翻看了好几遍后,我才知:
人的一生总是会几经挫折,饱受灾难,痛苦,生老病死。坦然的面对一切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洒完热汗过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还不如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变自己!
以前想到死,我都会感到恐惧。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发现活着的价值。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到了告别世界时,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离开,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方和圆读后感篇2
秋雨连绵,而我,便喜欢独自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似有若无的雨声,手捧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细细品味。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年少无知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子,那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一般,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日夜奔波,做工作,任冷风吹痛了脸颊;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生命。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子,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为我取得好成绩而高兴,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方和圆读后感篇3
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皇帝。"他还敢于指责冷酷护短的舅妈:"你以为你是好人,可是你坏,你狠心。"简爱的童年的生活让读者初步了解她的反抗性格和捍卫独立人格的精神起点。
从下面的几段描述中可以看到简爱的内心是多么的叛逆反抗。
"我被他打倒,头还在痛,血还在流;约翰粗暴地打了我,没有人责备他;而我,为了叫他以后不再干出这种荒唐的暴行,却受到了众人的许多责难。
"不公平!----不公平啊!"我理智的说。令人痛苦的刺激逼得我的理智一时早熟地发挥了威力;"决心"也同样被鼓舞起来,催促着我采取什么奇妙的方法,从这难以忍受的压迫下逃跑----譬如出走,或者,万一走不了的话,就永远不再吃不再喝,听任自己饿死。在那一个悲惨的下午,我的灵魂是多么惶恐不安啊,我整个脑海里是多么混乱啊,我的心有多么的反抗啊,然而,这一精神上的搏斗,是在怎么样的黑暗,怎么样的愚昧中进行的啊,我无法回答内心的这个不断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我这样受苦;而如今,隔了----我不愿说隔了多少年----我却看的明明白白了。"
简爱非常的重视自我,她说:"我是自己的主人",当一对恋人的结婚计划被粉碎时,罗彻斯特提议到法国去过同居生活,尽管这个方案对于热恋中的人来说具有无可争辩的诱惑力,但是她拒绝了----"我关心我自己。越孤独,越没有朋友,越没有人帮助,我越要自重。"因此她逃离了。
方和圆读后感篇4
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方和圆读后感篇5
人是为了纯粹的活着而活着,而绝非为了活着之外的事情而活着——余华《活着》
第一次读余华的小说,当时是从十点读书上看到的,对于一个佛系女来说,更多的是每天夜里去听主播磁性的嗓音下,讲述着富贵的一生,每天听上两小节,陪伴着入睡,思考着人生。
无可厚非的是,悲剧往往比喜剧更能扣人心弦,死亡在作者小说中司空见惯,可是非得要至亲全部离开,小说的主题就格外的鲜明?也许这是对富贵的报应,从一个衣食无忧的大户人家的少爷,活着就是享乐,人生没有目标,吃喝嫖赌,堵着堵着一发不可收拾,家底败光。黄粱大梦终于醒了,富贵开始转向人性的`善良一面,勤奋劳作,爱护家珍,疼爱儿女,温情犹在,然而苦难却一直牵绊着富贵,身边人相继离去,就连不到三岁的小外孙都不放过,只剩富贵一人孤苦伶仃,还有那头老黄牛,他给黄牛也起了富贵的名字,揭示了主题。
生易,活易,生活却不易。我们听了好多前辈的经验也没法切身领悟,非得撞的头破血流才安安分分,从青涩学生时代到入社会,这个转换是否适应?想必大多数人都感同身受,社会不好混,可成功是给有准备的人,这是真的。
要用的东西都很贵,所以抓紧时间提升自己。好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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