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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月亮狼读后感篇1
在刚开始读到这本小说主人公的时候,对他的外形,和个性的描写总让我联想到梵高,原来小说主人公 charles strickland 的原型是paul gauguin (保罗 高更)。而高更和梵高的友谊充满了传奇色彩,他们在艺术上相互借鉴,共同学习,可分歧却也无时不刻的存在着,最后俩人的友情在短暂的62天亲密接触后,以梵高的割耳闹剧收场。
梵高疯了,梵高死了,高更也从此离开巴黎去了南太平洋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岛屿tahiti;其实两个人有很多相似之处,都差不多是疯子一样的天才,梵高是确确实实的疯子,高更可能还差那么一点儿就是疯子了,所以他走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最终达到了自己的艺术天堂,而梵高相对于他来说要幸运的多,梵高早早的找的自己的艺术之路,在巅峰时刻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更曾请求巴黎的朋友给他寄向日葵种子,由此可见他对梵高的怀念,我想他肯定后悔了,后悔在梵高最脆弱的日子里开了他,他对梵高的死肯定是愧疚的;
非常让人庆幸的是,高更生命中最重要的在大溪地岛上完成的作品《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像何处去?》并没有像小说中那样被烧毁,而是幸运的留存了下来;
高更的晚年确实是贫困交加,疾病缠身的,但是具体的情形谁也不知道,毛姆在小说中的描写异常凄惨,可能是小说的缘故,作者加了很多大胆的猜想,和语言的加工,借此增加对主人公悲惨命运的烘托吧。我觉得毛姆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身上有着高更和梵高两人的影子,高更和梵高的个体互相矛盾,他们的命运和对艺术的执着又互相辉映,可能毛姆也是想对这段友谊给予些美好的诠释吧!
读月亮狼读后感篇2
我今天读的故事是《鼹鼠的月亮河》,里面讲的是一个鼹鼠爸爸,他是一名挖掘专家,他的儿子都是灰色的,只有最后一个小儿子是黑色的,这个小儿子的名字叫“米加”,米加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在夜晚的时候,米加遇到了邻居尼先生的小女儿,她的名字叫“尼里”,尼里是在夜晚出来给家人洗衣服的,米加准备给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可是,发明洗衣机需要好多零件,于是,年龄这么小的小米加进了城,准备攒够钱,好买一些零件做洗衣机,他给尼里留下了一封信,就离开了家人,离开了尼里,去遥远的城市里买零件去了。
感想:米加是一只自信的小鼹鼠,他尽管很爱睡觉,但是他很勤劳,一直支持着自己的梦想,知道只要有付出就有回报,他还是一只友善的小鼹鼠,懂得小尼里的心思,于是就有了发明洗衣机的愿望,少了一些零件,米加为了给小妮里发明洗衣机竟然准备进城用自己的辛苦换来钱,再用钱去买零件,所以我希望大家向米加学习,学习他友善、自信、勤劳,并且想发明什么就勇敢地去尝试,第一次失败了,再做第二次,第二次失败了,就做第三次,直到做成功为止。
读月亮狼读后感篇3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家庭美满、事业成功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为追求心中的梦想,抛弃一切,一声不吭地从伦敦孤身一人去往巴黎,一路为梦想而奔波奋斗。
阅读初始,我并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他的所作所为让人费解,甚至觉得有些荒诞和过分。他对现实社会没有是非观念。责任、家庭、世俗的认可,这些现代社会所衍生的价值观,被他远远的抛在身后,弃之如敝履。他抛弃自己美满的家庭,让他的妻子陷入崩溃,让自己的孩子遭受家庭的变故。在巴黎,他遇到了老好人德克·斯特洛夫,但他的出现让斯特洛夫的家庭支离破碎,而他还能摊摊手说,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他性情怪癖,他那副对尘世的嘲讽,他的粗鄙,他的潦倒和他的骂骂咧咧的模样,着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但换个角度,我对他能有勇气活出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生,对艺术、对梦想的追求却表示无限敬佩。斯特里克兰,在他活到四十岁,浑身已沾染了俗气时,能毫不回头,抛弃一切,内心的坚毅已彻底震撼了我。正如毛姆所说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斯特里克兰不断地推翻自己的生活经验,从伦敦到巴黎,从马赛到塔希提,始终疯狂寻找。他居无定所,穷困潦倒,时常睡大街,时常好几天不吃东西,但尽管如此他也从来不曾抱怨生活。他一生都在与梦想和生活在斗争,最终他都会选择他心中的月亮。他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不在乎作品的成功或者失败,不在乎诋毁或者赞誉,热爱绘画,只是血液和灵魂里一种井然有序的愿望。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找到自己的灵魂栖息地,找到创造的灵感,并且创造不朽之作,将人生价值彻彻底底地注入到了灿烂的画布中。
梦想与信仰,从我们呱呱落地起,就与我们相随,本是灵魂一部分,但在现实生活的不断浸染中被磨灭。我们每个人心里都住着这样一个斯特里克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不断地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我们都有自己所追求的理想,但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面对欲望,面对肉体的折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被名利与金钱吸引,习惯了舒适安逸的生活,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曾经儿时的梦想,缺少勇气、缺少意志去突破自己,在不断地斟酌与妥协中选择舒适,过着平淡、中规中矩的人生。
人活着,需要六便士,也需要月亮。纵然脚下铺满了便士,也希望我们不忘初心,眼里能看到月亮,做那个追逐星辰的人。
读月亮狼读后感篇4
“幸福是什么”,人人都在追求幸福,有人想获得物质上的幸福,而有人想获得精神上的幸福;有人渴望找到一个收入不错稳定的工作,而有人渴望获得自己想要追求的生活。我读了《月亮和六便士》,觉得幸福的模样千姿百态,有很多很多种。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斯特里克兰的家伙,为了当画家,画出自己想要的画作,抛弃了亲人、金钱、地位,独自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打拼,忍受了一切痛苦之后,他终于在临死前完成了自己想要的画作,并被世人仰慕的故事。
小说中的两个人物,斯特里兰克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从一个翩翩风度的贵人变成一个窘迫的穷人,从身边簇拥着很多亲朋好友的人变成一个孤苦伶仃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从一个温文尔雅的人变成了人们眼中丧心病狂的疯子。但是,他没有被这一切打败,最终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另一个人物斯特罗夫也想当画家,可最终在现实的痛苦中退却下来,回家当了一个木匠,他没有得到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这两个人,孰对孰错,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公认的一点便是斯特里兰克得到了他的“月亮”。而斯特罗夫得到了他的“六便士”。
“月亮”代表着心中理想的生活,“六便士”代表眼前脚踏实地的生活。用当今网络流行的一句话就是:既要心存诗和远方,又要着眼于眼前的`苟且。就像我,我将来想当一名作家,用一颗热忱的心写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和感情。启发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气氛。而现在我还是一名中学生,正是需要大量全面的学习各科知识和各种技能的时候,我要踏踏实实地走好脚下的每一步,朝着目标前进。这便是我的“月亮”和“六便士”。
“幸福是什么”这取决于每个人看待生活的意义。从小的方面,一顿可口的饭菜是幸福,一件漂亮的衣服是幸福,一句真挚的表扬是幸福,一个温暖的拥抱也是幸福。从大的方面说,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幸福,安安稳稳,衣食不愁也是幸福。希望每一个人都得到自己人生的“月亮”,如果没有,那拿好自己的“六便士”也是好的。愿每个人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拥有一份坦荡的心,活出自己独特的那份精彩,我想那便是幸福最好的模样。
读月亮狼读后感篇5
这本书真的太难读了!原因有二。
一是作者毛姆本身的问题。本书头几章都十分的枯燥乏味,先介绍“我”的背景和一些心理活动,几乎都在抒情,看着每段话都很有深意,但我看着很像大段大段的废话,直到书读到一半,高更出场了才有点剧情。高潮很有意思,斯特罗夫好心接病重的斯特里克兰回家照顾,帮助他度过鬼门关,结果他的妻子斯特罗夫太太决定抛弃丈夫跟着斯特里克兰过流离颠沛的生活,最后因困不住斯特里克兰的心而自杀。
二是翻译者李继宏的问题。我读的版本是天津人民出版社的典藏版,李继宏翻译。他最著名的译本有小王子,还翻译了动物庄园和老人与海等经典著作。当我发现我买的动物庄园是弘丰翻译而不是他的时候,颇松了口气。
因为他这人有个“卖弄学问”的毛病,也不是说不好,毕竟通过他翻译的这本书,我接触了初中学文言文阶段才会出现词语,好几个都要查词典理解句子呢,真真让我涨见识,可不是厉害吗。
卖弄学识当然不是他的问题,是我文化程度不够才认为他卖弄。可以问题在于,一本外文翻译,大部分是英译腔,突然冒出几句现代汉语都很少用到的词句,实在是怪异,让我频频出戏。
这让我看得有些生气。在原作者对高更这类艺术家追随美的叙述中,字里行间还浮现了这名译者卖弄文字的洋洋自得,实在不喜。不过倒是增添了在枯燥的阅读中的趣味。时不时出现一个看不懂的词语,可不是有趣嘛……空口无凭,举个比方,打个例子吧。尤其在小说结尾翻译的一句,更是让我想作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意思是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惩罚,它看起来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终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比喻作恶的人逃脱不了国法的惩处。
我觉得原作的表达可能是,谁都逃不过上帝/神的制裁,或者,坏人都会下地狱嘞。因为全文谁提到过相信法律啦?天道是中国道家思想吧,太格格不入了!
有机会去一定要去图书馆借他别的翻译看看,全方位地批评他!ok,抱怨说在前面,接下来该是读书笔记的常规操作—点明主旨,表达感受。读书笔记这本小说的主旨应该比较清晰,通过小说还原毛姆所了解的高更这类艺术家追求的“美”,赞扬他们放弃六便士的舒适而去追求月亮的高大人格。文中有大部分模糊的“多余情节”,比如前文通过斯特里克兰的妻子引入他描写了很多看似不相干的事情,文章后面描述高更去荒岛生活最终惨死也是根据许多人零零碎碎的描述。
或许这是毛姆听说的高更真实的人生经历,也或许是他认为通过多个人模糊的表达能让男主人公这个人物更真实。
“生活在让你感到舒适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
至于读后感想嘛,也没有很深刻,全文似乎在聊些欧式的“大男子主义”。他们尊敬女性,女性也早已开始强调独立,可是文中主要出现的三个女人—斯特里克兰的妻子,被他拐跑到斯特罗夫太太,和最后小岛上深爱他照顾起居并为他生儿育女的土著女孩。她们的形象都很扁平,不外乎爱慕虚荣(前者),深爱斯特里克兰(后二者),和操劳度日。
我不能理解这些女人,相反,我能稍微理解充满理想抛弃一切的人生追求,虽然我做不到,但是对这类人充满敬意!其次,占文墨较多的人还有斯特罗夫,一个同样对艺术有着至高追求的人。他是斯特里克兰的反面,他能懂艺术,能懂斯特里克兰,但是他流于平庸,最终在太太死后也回归平淡的生活了。
高更等人如此高尚的人格和人生追求我很难完全理解,因为长命百岁健健康康快快乐乐才是我等俗人的人生追求—间歇性踌躇满志,持久性好吃等死。
根据毛姆生平,感觉,男人敬佩一个男人,与情爱欲念无关,是五体投地仰望的那种敬仰。作者:蠢狗头顶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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