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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读书心得篇1
?哈姆雷特》,印象不深刻。后来看了电影,不知为何只对美丽的奥菲利亚感兴趣。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从鬓角两侧向上分别搅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耳后,她长的美如天仙,有着一张最纯洁的脸,和最灿烂善良的笑容。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年轻的逃跑一直都是把长长的头发,在耳侧搅成两个麻花辫。
再后来,看了一幅油画,奥菲利亚落水时,她巨大的裙裾和着鲜花野草树枝托着她,像小船一样悠悠的飘向远方,飘向再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可爱的奥菲利亚,还张着她美丽的小嘴,幽幽,幽幽的唱着歌,从容,从容的赴天国。
那印象太深了,至今鲜明历历。甚至痴想,如果一生中,有值得像奥菲利亚那样牵挂的人,让自己牵挂,让自己在乎,他也一样牵挂在乎自己,哪怕自己垂垂老也,也不会担心红颜消失,即便走尽红尘之路,也会如美丽的奥菲利亚一样,从容赴天国。奥菲利亚,给了我那么多美丽的联想,因为她的美丽和纯情。奥菲利亚甚至让我觉得死也是可以如此美丽动人的。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她也确信王子爱她。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啊!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小说读书心得篇2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恨歌》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恨歌》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小说读书心得篇3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小说读书心得篇4
读了《平凡的世界》,一是作者文笔自然平实,让人读起来非常非常地舒服,不似现在的某些文章故作深沉,表面文辞飞扬,实则提炼不出精髓要义。二是作者对自然环境的描写介绍细致入微,而且景物描写介绍与人物心情、世事变迁相呼应,可谓一大特色。
?平凡的世界》十个春秋冬夏,季节流转,世事变迁,也映衬着人物命运的起起伏伏。三是作者总能在叙述故事情节和描写介绍人物内心活动时,自然而然地推出自己对人生观、世界观以及人性、情感的归纳总结,恰到好处,发人深剩四是作者在全书的描写介绍中始终能反映出一种强烈的昂扬向上的乐观主义精神,可以说,《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人生奋斗的励志书。当然这部书包含的思想远不仅仅是这一点,但于我而言这一点是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它洋溢着的那种生生不息、执着进取的精神!除了《平凡的世界》,另一本让我感觉同样充满这种力量的是钱文忠的《玄奘西游记》。
读罢《平凡的世界》,又看《早晨从中午开始》。一种强烈而深刻的感受,路遥真正是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全部热情和激情在写作。他是理想的践行者,用近乎残酷的方式、非凡的毅力,身体力行了他关于人生的宣言:“只有在无比沉重的劳动中,人才活得更为充实。”路遥用六年的青春、汗水,用生命打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平凡的世界》,它决不会因时光流逝而失去光彩,因为它所凝练的思想、流露的真情、反映的生活、都具有永恒的魅力,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一遍又一遍地从中汲取精神的养料,给人生以多方位的思考和诠释,给情感以至纯至真的体验,给懒惰以无可争辩的痛击,给执着进取以最有效的鼓励。明天,将开始我第二遍《平凡的世界》的阅读。
小说读书心得篇5
说实话,读完了这本书后心里挺失落的。前几日在准备考试,却硬是挤出时间读完了。有时候想,自己有的地方和王琦瑶竟有几分相似,当然,王琦瑶的美是无法比拟的。她的美,是艳丽的,也是素净的。而她的一生,对于身边的人来说,本身就是一部老电影,那种旧上海时期带着绮丽色彩的旧电影,每一个黑白的截图都是怀旧的味道。
旧上海日日笙歌的百乐门,夜夜的狂欢会,繁复而昂贵的旗袍,“叮叮”作响的老电车,还有数不清的鲜花珠宝它们堆砌了一个物质的旧上海,还有,一个女人的一生。最难忘的是她与程先生之间的纠结。王琦瑶一生遇到的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他们在这个女人的一生中演绎着爱情的对白。而唯独程先生,他是男主角。虽然在这部电影的一半他的生命就嘎然而止,可最让人无法释怀的,也只有他了。他的温柔,他的怯懦,他的无奈,他的小小的欢喜,都让我感动。
说到底,他的情感却是最干净的,不带一点杂质的。他对王琦瑶的爱,是激烈的,也是缓慢的,有时像个天真的孩子,得到一个糖便欢喜的不得的样子,而有时候,却淡泊的如垂暮的老头儿,看透世间百态般的黯然。程先生的一生从遇到王琦瑶开始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他爱这个女人,无欲无求的付出,却迟钝的不知,身后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情感来对他,只是,他们的方式却不同。
对她,他是叹息的,愧疚的,更是无奈的,因她对他的这份爱,而使得他对王琦瑶的爱变得坎坷了。……四十年有多么的漫长,可以让王琦瑶从一个纯真的少女变成一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让程先生独自白了头发。再次的相遇是尴尬的,也是自然的,就像当初的分别一样,仿佛命中注定了,她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与他相遇。
她转身,他抬头,一切就那么自然。她的美依旧,更添了妩媚的味道,她还是唤他“程先生”,一字一句说不清哀婉韵味,他亦感慨不语。最终程先生以自杀的方式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个结局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他就这样仓皇的离开了她的生活。他是铁了心要让她记一辈子的,只是,他不知,在王琦瑶的一生中,却有无数个“程先生”。一个美丽的女人,她的一生倘若都如王琦瑶一般,不知是悲是喜?多少繁华艳丽的生活在弹指一挥间定格成旧照片,它们在某个角落慢慢变黄,不再被人记起……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小说读书心得篇6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小说读书心得篇7
在这个九月我看了一本列夫·托尔斯泰写的书,这本书的名字相信大家一定耳熟能详,那就是《战争与和平》。
书中写了许多人物,其中有很多大家肯定都不太知道,不过有一个人物大家一定十分熟悉,那就是波拿巴。大家肯定会说,这个人是谁?听都没听说过,其实这就是拿破仑。托尔斯泰在书中塑造的许多人物形象,个个色彩鲜明,个性突出。他们多属于鲍尔康斯基公爵、罗斯托夫伯爵、别祖霍夫伯爵、库拉金公爵这四大家族。别祖霍夫伯爵死后,在新一代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安德烈公爵和皮埃尔伯爵。安德烈公爵身材不高,面貌英俊,表情严肃冷漠,对上流社会生活感到厌倦,在这一点上与普希金笔下的奥涅夫有些相似。皮埃尔伯爵是老别祖霍夫伯爵的私生子,他为人正直、善良,喜欢进行思考,可是意志薄弱,缺乏办事能力。通过对他们的生活经历,一个危机四伏的旧俄罗斯上流社会清晰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比如为了老别祖霍夫伯爵的`财产,有许多人千方百计地想害皮埃尔。
之所以说它是哲学之经典,是因为它同时具有历史小说、社会心理小说、家庭纪事小说和哲理小说的特点,是全面反映了俄国一个特定时期的社会面貌和人民生活的具有史诗性的历史小说,这个看法大多俄罗斯学者都认同的。作为一名小学生,我虽然也貌似通读了这本恢弘巨著,但所获得的感受与体会必定是很浅薄的,以后随着年龄及学识的增长能再多看几遍得的话,那体会与认识一定会逐渐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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