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租赁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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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存在可以保障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我们准备合同,以防止任何损失的发生,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购物中心租赁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7篇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1

商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青岛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摊面积___平方米,承租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3.1租金第1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从第___年起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依此类推。

3.2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3%加收滞纳金。

3.3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不计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商铺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如合同届满、乙方中途退租或乙方违约被甲方中止合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将承租商铺内的装修及固定在墙上的设施完整地移交甲方,不得撤除及毁损。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5.1管理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卫生费等管理费用,管理费用___月/平方米。

5.2水电费:水电费由乙方室内实际发生额及公共分摊组成,由乙方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5.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4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6.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6.2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6.3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6.4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5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6.6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6.7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6.8为统一出租商铺形象,乙方如需在承租商铺的门头、外墙或附近设置广告牌、装饰物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承租方应撤除。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7.1有权对乙方经营场所的消防设备、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7.2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7.3有权监督乙方是否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及查阅乙方雇员工资发放的凭证,乙方并对提供的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7.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4.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7.4.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7.4.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7.4.4拖欠雇员工资发放超过15天的。

解除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9.1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9.2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商铺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0.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10.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通知

13.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快递、传真、当面送交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3.2乙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1、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以南__以西的甲方购物中心室。该房屋的平面图详见本合同附件,可出租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所在地房屋测绘机构的测绘结果为准。

2、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

2.1乙方保证该房屋仅作销售/经营上海歌城之用途,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2.2在该房屋对外开业前,乙方应取得其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所有行政许可和/或证照。如因乙方的违法经营活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3乙方同意全年每日持续营业,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营业时间。但甲方有配合协助乙方正常营业的义务。

2.4乙方同意每年自费在购物中心举办不少于次的大型促销/推广活动,上述活动举办前应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2.5若甲方发行之各种贵宾卡、会员卡,乙方应全力配合接受使用。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日至本合同终止日期间不在以购物中心为圆心的半径米的范围内新设经营相同品牌之分店、加盟店,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在乙方纠正违约行为之前,应按每日人民币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之内仍未纠正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还需承担相当于三个______月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3、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乙方需要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至少______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的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日期,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交付日期前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若乙方延迟办理该房屋验收交付手续,每逾期一日,乙方装修免租期相应扣减一日。

4、装修免租期

4.1自该房屋交付日起,乙方可享有,90日的免租试营业期。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书面通知的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购物中心开业日开业,但甲方最迟不得超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开业,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每日保底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设定新的抵押时,应提供银行同意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该房屋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等交房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同意以该交房标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因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燃气、通讯费、超时空调费、垃圾清运费及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第一______年至第十______年每______月租金为人民币/平方米/______月或该______月营业额,以较高者为当______月适用租金。

第______年至第五______年期间如果乙方______月营业额超过_____元人民币时,超出部分按照8%加收租金第六______年至第十______年期间如果乙方______月营业额超过______元人民币时,超出部分按照11%加收租金

5.2上述保底租金和提成租金均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及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乙方应于计租日开始前向甲方支付三个______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以后均按照______月支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当______月提成租金较保底租金为高,乙方须于次历______月五日内向甲方缴交该差额。如起租日不是该历______月首日,则乙方应在起租日以前按比例向甲方支付当______月的保底租金、物业管理费。

5.3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乙方收银或采用其他方式掌握乙方实际经营业绩。

乙方须于每历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历______月的销售报表、报税单、发票及每日机收银单,以及该上一历______月的提成租金计算单。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就上述每______月的销售报表、报税单、发票、每日机收银单等资料作不定时的审查,同时乙方须于每个日历______年度终了后六十日内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关乙方在该房屋的全______年营业总额的审计报告。

乙方在交易提交上有虚报、隐瞒交易货款或与甲方派驻的收银、核查人员串通等作弊行为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______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若乙方再次违约,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同时乙方仍须支付相当于______月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5.4合同期内,乙方应根据租金的交纳时间和方式同时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按人民币/平方米/______月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该房屋可出租面积计算。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支出调整物业管理费,但上述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物价法规的规定。

5.5物业管理费包括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提供的下列服务的费用:_____中央空调、公共区域的照明、绿化、一般保安服务、清洁、灭虫、公共费用、公共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及更新,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的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5.6租赁期内,乙方应于每历______月1日前按人民币/平方米/______月向甲方支付当______月的宣传推广费,由甲方统一支配使用于整个购物中心的宣传推广。

5.7乙方应按______月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或其他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逾期支付欠缴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应与欠缴费用一并支付。

5.8乙方同意自行承担使用该房屋所发生水、电、燃气、额外空调费及其他全部费用,乙方应于收到帐单后7日内支付该等费用。

6、保证金

6.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月的保底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总和之金额作为保证金,以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包括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及其他费用等,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所欠款项及相应的滞纳金若乙方欠缴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达______月,甲方还有权停止水、电、燃气的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停止水、电、燃气的供应期间,不影响甲方在此期间向乙方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权利。若甲方从上述保证金中扣减、抵销任何乙方应付而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后尚存在未付之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合同。

6.3若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立即返还该房屋并于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付清尚未支付的全部费用。

7、房屋维修保养责任

7.1甲方承诺按管理规则对该房屋及甲方所有的附属设施的损坏或故障进行维修。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对有关的损坏或故障代为维修。但紧急情况下,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修。

7.2乙方同意负责租赁期内对该房屋的内部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使该房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若由于乙方或其雇员、承包商或供应商之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或购物中心其它部位的损坏,乙方应聘用甲方认可的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维修商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否则甲方可代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装修

8.1乙方在该房屋交付后若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乙方及其承包商应按照甲方公布的`租户装修守则进行。具体实施双方可另行签订进场装修协议。

8.2乙方应在装修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设计施工计划、说明、图纸和效果图等资料,经甲方、管理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开始装修,乙方二次装修的消防和质检报批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对于消防工程,乙方同意使用甲方指定的承包商进行。

8.3乙方的店面和任何面对公共区域的布置标示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制作和设置除甲方统一制作的标识外,乙方任何设置在公共区域的标识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9、管理规则

9.1管理规则是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向购物中心的租户发出的管理规则、规定、守则、指引等购物中心规章制度。

9.2乙方在该房屋内进行的业务经营或一切其它行为、活动和事项须遵守、服从及符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公布的上述管理规则,并同意该管理规则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9.3乙方对购物中心顾客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具备该商品或服务所应具有的许可、证明或其他文件。任何购物中心顾客对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投诉、索赔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由乙方负责在合理时间内妥善处理。若因乙方在该房屋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致使甲方向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乙方应立即全额补偿。

10、保险

10.1甲、乙双方应向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保险公司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附加公众责任险、营业中断险和盗窃险及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保险,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乙方财产险保单上须明确包含“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乙方应购买的公众责任险其单项责任限额应不少于甲方指定金额。

10.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对由其导致的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或/及人身伤亡负责。若有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或公众责任

租赁关系终止后,若乙方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在乙方按原样将该房屋交还甲方后,甲方同意在乙方付清租赁期间发生的全部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后,在九十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乙方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装修期间,如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损坏该房屋或购物中心的任何部位,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乙方应自费办理该房屋装修期间所有相关的保险事宜,并完全承担因施工所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

险的赔偿金不足以赔偿受损方的损失,致使甲方或其雇员为乙方的行为向任何第三方作出赔偿,则乙方须视具体情况向甲方或其雇员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0.3乙方须按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公司的要求提供有效保险单或其他凭证。若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前述保单或凭证,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乙方购买相应的公众责任险和国家地方政府部门要求的保险,保险金额由甲方确定,相关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保费。

11、房屋的返还

11.1在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在五日内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后交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占用该房屋的:

1)乙方应按日保底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使用费和逾期占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且乙方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该房屋内的装修、设施、设备的产权或使用权,甲方有权就此作出处理,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清除上述装修、设施、设备或物品的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

12、转租和转让

12.1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租、交换或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的方式转租或交换于第三方。

12.2甲方在租赁期内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而转让、抵押该房屋或将本合同转让給第三方,但前述转让或抵押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且受让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义务。乙方在此放弃其拥有的任何购买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该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12.3乙方同意本合同受限于并从属于为向该房屋之建设提供融资的贷款人的利益而在该房屋上设定的抵押及其条款与条件。在抵押权人或购买人获得该房屋产权的情况下,根据其书面要求,乙方承认抵押权人或任何购买人权利,并且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当继续有效并且可以为抵押权人或购买人对乙方执行,就如同本合同是在抵押权人或购买人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业主与乙方签订的一样。

12.4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均次于及从属于现在或将来在该房屋上设立的抵押和与之相关的续展、变更、替换、合并和延期。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签署并提交甲方抵押权人所要求的各项文件以保证使前述从属安排生效。

13、不可抗力、合同的解除

13.1如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预见、无法控制、非因无法履行义务一方的过错或疏忽所致的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立即将该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可暂时不履行其义务,也无须对另一方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不便、麻烦或不适进行赔偿。任何相关的期限应根据该事件所影响的期限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时,无法履行义务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义务。

“不可抗力”应被定义为:_____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洪水、台风、地震、战争或军事行动、内乱或民众动乱、恐怖主义行动、火灾、爆炸、罢工等情况及类似的天灾以及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更改。

13.2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付之保证金或

乙方如在清场过程中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乙方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赔偿。如果租赁保证金不足抵扣,乙方必须足数赔偿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范围: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间铺面租给乙方使用,甲方提供该房屋的所有使用权,乙方享有该房屋的合法使用(经营)权。

二、期限:租期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每年租金不变)。

三、金额:甲乙双方协定以上房屋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按年度结算,一年一付(即每年的___月___日前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所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保证乙方上述符合出租房屋的使用要求。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租房屋有经营的管理使用权。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承租上述房屋期间,必须爱护房屋内设施。

4、承租期间,乙方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水电部门,定期向有关部门缴纳;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5、乙方承租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如有违法,后果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6、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无力经营需要对外转让时,须经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租,如有特殊情况需和甲方沟通协商,未经甲方允许,逾期超过15天未交房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视为乙方违约。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强烈的地震、水灾等)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终止协议,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和国家需要征用时,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必须服从,不得阻拦并可终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如有赔偿,需赔偿给乙方造成装修费的经济损失。

七、承租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八、本协议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更。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1、个人姓名(中文)先生/小姐_______

身份证: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2、公司名称(中文)_______

地址:_______

注册编号: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

公司代表: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

e—mail:_______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定本租赁意向书:

一、承租物业:

承租方自愿租赁神华国_______城亿佰购物中心区_______层_______号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物业)。

二、承租价:

原价(小写):rmb¥ _______/年,折后价(照原价折)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拾_______元整,(小写rmb¥_______)。(以建筑面积计算)

三、承租期限及用途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期限为_______年,用作_______。

四、付款办法

1、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时付清定金rmb¥_______元;

2、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双方约定承租方按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天支付一次;

3、承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后_____天内向出租方支付2个月租金(扣除定金)rmb¥_______元作为承租抵押金,另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金rmb¥_______元,并与出租方签署《神华亿佰购物中心租赁合同》;

五、双方约定:

1、租方须依上述付款方式依期如数缴付上述款项。

2、承租方须于签订本意向书后日内,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携本《意向书》、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证件与相关款项到出租方指定地点签署由出租方拟定之《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

3、房屋租赁而发生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4、违约责任:如果出租方在保留有效期内,将承租方挑选的房屋租赁给第三者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定金不退,出租方有权将该房号租予第三者。

5、意向书于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后失效。

六、备注:

承租方:_______出租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1.2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4.6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6.1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6.2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

6.3 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7.3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 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8.2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保险

9.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负责购买以该商铺为保险标的,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保证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 )

9.2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办理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或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的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9.3 保险从本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本合同终止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中断保险。

第十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10.1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

10.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开业

11.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开业。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1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12.1 甲方权利义务

12.1.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12.1.2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12.1.3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12.1.4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12.1.5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12.2 乙方权利义务

12.2.1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12.2.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12.2.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12.2.4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2.2.5 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与续期

13.1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13.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3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13.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14.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14.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14.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送达

15.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公告及登报(东莞日报)等,简单的非重要通知可以电话方式进行。送达文件时,送达方要求受送达人签收的,受送达人应签收回执。

15.2 本合同落款处所载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该商铺所在地址亦为乙方接收甲方送达文件地址。

第十六条 管辖法院

16.1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其它

17.1 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

17.2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附件

18.1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并执行。

附件1:甲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2:乙方主体资格文件

附件3: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二oo 年 月 日签署于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6

出租人 :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承租人 :

法定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电话 :

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经协商同意签订此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租人为下述该物业认可的合法出租人,现双方达成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第一款: 承租人愿意承租、出租人同意出租位于中国 市 区 路 号的(以下简称“该物业” )第 区第 层第 号单位及号单位 (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附件二所列的该单元用途。

该单元的面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该单元的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为位置示意图,以粉红色标记其位置,此图仅作为参考表示位置用)。

第二款: 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

1. 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所列明的“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向承租人移交该单元,承租人应签署有关的《验收交接表》;

2. 对于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提供的仅供承租人使用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承租人可选择使用或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对上述土建、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承租人使用该等设备设施(若承租人未正式书面通知出租人表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则视为承租人使用),则在承租人选择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原供应厂家或原安装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承租人应负责其选择使用的该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及修缮。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或期满终止时,承租人应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部分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恢复至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出租人亦可以按当时之现状收回而无须向承租人另作补偿,若承租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应保证其处于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若承租人未获出租人书面同意而拆建、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出租人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亦可限期要求承租人将其恢复原状。

第三款: 承租人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出租人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它公用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

该单元的租赁期、装修期及免租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租金

第一款: 该单元的租金与相关费用及缴付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款: 本合同租赁期中第一个月的租金于签署本合同前缴付。

第三款: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停车场费及设施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电费、水费、煤气费(如有)、该单元内的清洁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款: 承租人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如期缴纳租金;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其他费用

第一款: 承租人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每月向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包括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及空调费;但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其实际运作成本调整该等费用,以维护该物业的管理素质。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如调整承租人应付之管理费及空调费,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该物业商场之其他用户所付之增减幅度相同。

第二款: 出租人有权限据气候因素决定空调供应的起止日期,冷风供应期内冷风供应时间为:商场每天12个小时,每周7天(含节假日),出租人有权根据商场的营业时间和气候因素对冷风供应时间进行调整。如承租人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需提前向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缴纳额外之空调费用。

第三款: 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应付税款。如双方发生争议,由税务部门裁定,所需费用由应纳税方支付。

第四款: 每期所应缴付的停车场费、设施费用(定义见合同附件三)及缴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五款: 为增加及保持该物业的人流量和整体社会形象,从而为承租人提供优良之经营环境,出租人将保留在适当时机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推广宣传费(以下简称“推广宣传费”)的权利。唯此等费用应向该物业内全体承租人(含产权拥有人)统一收取,不针对个别承租人(个别承租人的赞助活动除外)。

第五条 保证金

第一款: 承租人于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需向出租人缴纳保证金(其数额在附件三中列出),作为承租人忠实履行本合同中各项条款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第二款: 如果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出租人有权敦促其履约。若经敦促承租人仍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出租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来抵偿任何承租人欠缴之款项及应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以下统称为“应付款项”)。在出租人按本合同规定用保证金充抵承租人应付款项后,所持保证金少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时,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五天内立即将保证金补足。

第三款: 在承租人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在承租人按第十二条的规定交还该单元后三十天内,或承租人因其违反本合同相应条款而向出租人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后三十天内(以较后者为准),出租人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四款: 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转让或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亦不得将保证金用于抵销其任何应付款项。

第五款: 如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发生变更,承租人所交保证金或出租人根据本合同行使扣除权后剩余的保证金,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的`出租人继承。

第六款: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保证金均应相等于当时二个月的租金、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如有)之和。如推广宣传费(如有)或管理费及空调费在租赁期内有所递增,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

第七款: 如承租人未按本条规定缴付或补足保证金,则出租人有权收取滞纳金及/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出租人因此终止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装修与改建

第一款: 承租人应按照《mall装修手册》之规定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并应事先向出租人

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 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2. 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3. 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 承租人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第二款: 出租人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承租人,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第三款: 承租人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出租人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出租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出租人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第四款: 在进行装修工程前,承租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投保建安工程险及第三者保险,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以及出租人为该物业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保险条款必须指定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五款: 承租人事先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对该单元进行下列活动:

1、对涉及该单元建筑结构所作出之任何改动;

2、在该单元外墙或该物业的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等;

3、穿凿、切断、或连接该物业的任何管道。

购物中心租赁合同篇7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座落于___)交给乙方,委托乙方对外出租,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委托租赁期届满后,该商铺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租金为___元/㎡,总计为___元。

2、甲方在购买乙方该商铺时,上述租金在房价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赁期满时,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商铺,可自行与承担人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与乙方无涉。

第四条:委托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与装饰。

1、委托租赁期间,实际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承租商铺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赁期满后,装饰物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所购买的乙方商铺委托乙方出租后,如发生房屋质量问题,需进行修缮,应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中房屋质量、保修、维修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该商铺的修缮义务,以保证实际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在委托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转让给他人,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响乙方与实际承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第六条:免责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铺,在委托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铺,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在委托租赁期内,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间计算,甲方应将已扣除的租金充换抵购房款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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