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合同,双方明确了交易的条款和条件,保证了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合同是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保护的法律依据,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车辆专让合同最新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车辆专让合同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 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 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 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 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 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险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其中包括汽油费、补胎、停车费、洗车费)。
11. 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 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人民币¥ 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 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 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 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确认),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电 话: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车辆专让合同篇2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签定时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车辆专让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_个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满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和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车辆专让合同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现双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协议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个月。
2、租金:每月租金______元(人民币)/辆,履约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辆,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民币币)。
3、以上详见本协议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按协议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甲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第五条、抵押条款
1、乙方应于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根据甲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甲方。
2、甲方应于租赁协议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协议后,除依照本协议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乙方。
3、乙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甲方提供驾驶人员,乙方不用交纳押金。
第六条、保险条款
1、甲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车辆专让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元整/月,税金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车辆专让合同篇6
甲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游汽车分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号车: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挂靠甲方开展旅游客运业务,并交纳安全风险防范保障基金壹万元。
二、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终止。管理费用为元/月或一次性付清全年元/年,乙方应当于每月25日至30日缴纳管理费。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所有团队优先由乙方承运,并为乙方办理与旅游客运业相关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均由甲方单位名称办理。
2、挂靠车辆的旅游客运线路归甲方,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计划安排,严禁乙方擅自更改路线。
3、该车挂靠甲方之日起,由甲方为乙方办理投保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自行投保,所办保险必须含以下险种:(1)车辆损失险;(2)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3)车上责任险(座位)保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4)不计免赔特约险。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营运前)15日内向甲方缴纳上述保险费,保险未按上述要求保险的,不得运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运营期间。如该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如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甲方动用安全风险防范保证基金,进行事故前期处理,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该项垫付款,如无力偿还,甲方将对车辆进行拍卖,所得款归乙方使用的`保障基金,如所得款不足以还款,甲方仍具有追债权。
4、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旅游汽车服务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
准lb/t002-1995)各款的要求
5、在合同期内,乙方如不违反合同任何一条,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车辆运营权。
6、甲方必须做好服务工作,统一缴纳养路费、保险费、税金、运管费、工商费,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遵守甲方及国家交通部制定的管理规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准则。营运期间严禁出现甩客情况,必须做到无客户投诉,如发生被投诉现象,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及道路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按时参加车辆和各种证照的审验及运管单位的定期培训,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税费、运管费、养路费等国家规定应缴费用,乙方如发生重大事故和经济纠纷,与甲方及甲方的其他任何车辆无关。如致使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追偿。
3、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车辆私自抵押,甲方所产生的债务与乙方无关。
4、甲方在向乙方分配任务时,如乙方已定承运任务,甲方可不予干涉;甲方在分配任务时,如低于市场价,乙方认为不合理时,乙方有权拒绝。如乙方确认甲方任务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其他
1、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权转让、变卖、抵押车辆,如需转让或退出,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清理完所欠费用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出或退出。
2、如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乙方具有优先权。
3、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均向守约方付伍千元违约金,此合同终止。甲方收回营运权,乙方收回车辆产权。
4、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机关备案一份。
6、该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附则:本协议附车辆资料,车主及司机个人资料。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车辆专让合同篇7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①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3、身份证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车钥匙把□6、保险□7、车船使用税□8、购车发票□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质物的占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
2、车辆过户委托书;
3、车辆交接证明;
4、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年月日
车辆专让合同篇8
甲方:北xx公司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买方向甲方购买集成房屋,并甲方委托乙方帮助甲方完成商务谈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与就购买集成房屋相关事项提供商务谈判及相关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务资讯及其他方面的服务的范围包括:
1、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与甲方进行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与买方签订购买合同,并保证能按合同中约定完成购买事宜;
2、向甲方介绍买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事宜,并将买方具体要求详细地介绍给甲方;
3、参与销售谈判,就购买合作事项跟各方一起进行价格商谈,技术调研和技术分析。
三、乙方负责与买方就甲方生产的集成房屋进行深入的沟通、联系和协商,对此甲方认可乙方此前所作的这些工作。
四、甲方同意与买方签订集成房屋购销合同,并同时与乙方建立佣金协议。
五、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次合同中提取%的佣金,共计人民币元整(b)。
六、甲、乙双方承诺签约佣金协议确定之后,在重大经营方针和政策、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日常经营活动方面应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七、佣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双方同意佣金在甲方和买方达成签约后并在买方每次与甲方结算货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服务业发票后,按照甲方收取项目款项相应比例分批将佣金现金转账到乙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账户,时间以转账单的传真到乙方为准。佣金具体支付周期以销售合同甲乙双方商定付款周期为准。
八、双方同意买方与甲方协议签署购买集成房屋协议,并结算货款,甲方不得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规定的佣金。
九、违约责任,甲方若不按协议第七条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违约金总额不超过佣金总数的5%。
十、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本协议一经签署,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协议的条款。
二、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具有完全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连续性,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愿意就各自因提供虚假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附件若与本协议的条款不一致,应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
四、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请守约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制定书面补充条款加以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北xx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刘xx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地址:____市____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
地址:大厦1006室开户银行:中国xx开户银行;账号:82152xxxxxxx账号;邮编:100191邮编;电话:0106xxxx850817
电话: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专让合同最新8篇相关文章:
★ 道路合同最新8篇
★ 店铺合同最新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