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可以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想预防灾害后的混乱,应急预案必须提前规划好,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8篇,供大家参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1
一、总则
为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因干旱少雨、冰雪等恶劣气候引发的灾害,切实保障行车和仓库物资财产安全及广大职工的安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公司安全发展提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仓库和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部门:
1、东区仓库
2、黄土坡仓库
3、昆沙仓库
4、小屯仓库
5、运输部
6、集装箱部(昆南项目部)
7、施救站、修理组
8、黄土坡停车场
9、公司各职能部门
公司各部门以及安技、机务、调度等相关人员发生灾情时应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报告,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设在安技部,电话:8318460。
三、本预案启动时机
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分析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即应启动本预案。
1、组长职责是及时听取事态情况报告,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2、副组长职责是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研究制定的处置方案,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和善后等相关工作。
3、成员职责是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落实所负担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
四、应急响应准备
公司各运输、仓储、安全职能部门要在特殊季节和气候变化较大及运输旺季期间,安排专门人员(调度员)收集中、短期气象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车辆沿途道路通行等情况,立即通知在途驾驶员同时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五、处置程序
1、遇有达到启动本应急预案条件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应急指挥负责人视事态发展程度,必要时可成立现场领导小组,部署现场处置方案,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保疏运和疏散物资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如遇暴雪,凡属简易仓库、工棚的屋顶积雪厚度超过5厘米以上的须采用消防高压龙头水喷去屋顶积雪和易结冰情况,结冰厚度超过2厘米以上的采用工业用盐进行泼洒,除去结冰。如遇高温,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车辆减速慢行或到安全地点停放,各库区须做好篷布、水桶、阴沟等准备工作,巡视库内是否漏雨、库外排水沟是否畅通,确保客户仓储物资安全度汛。
2、参加应急疏运和疏散物资的工作人员(装卸工)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现场处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时,应及时向组长报告,由组长统一协调调配。
3、根据确定的疏散、疏运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组长确定设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六、应急疏散、疏运措施
1、安技部门和保安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维持现场治安保卫秩序力度,确保现场及仓库物资的安全。
2、对已经装卸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等贵重物资待定但尚未出发的货运车辆,要将车辆停放或将货物储存于应急领导小组或物资单位指定的位置,安排人员做好看护守卫工作,并随时准备好道路通行恢复后的启运工作。
3、在途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必需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自身和货物安全的情况下,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同时,服从现场疏导工作人员的指挥,根据所载物资性质,必要时可向现场疏导工作人员或属地公安、环保等管理机关报告相关情况,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4、要运用gps监控系统,密切关注车辆行驶及道路通行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准备工作,确保在通行恢复后及时疏运物资,确保安全,平安地将物资送达目的地。
七、应急机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本预案启动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八、要对整个应急疏散仓储物资或疏运过程进行记录,以供事后进行备案、总结。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报区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福建省气象条例》、《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总体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新理念,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等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3、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显示、信息收集与共享、组织协调等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四)适用范围
1、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大雪、寒潮、大风、低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等涉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2、本预案适用于xx行政管辖区内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等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体系与职责
(一)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组织机构
xx市人民政府设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适时启动实施及终止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具体协调处理预警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副组长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经贸委、农办、公安局、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广电局、局、旅游局、电业局、烟草专卖局、水文分局、煤管局、无线电管理局,xx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万安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xx电信分公司、xx移动通讯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气象局。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
(二)应急支持保障部门职责
建立相应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灾情收集上报。
1、防汛抗旱部门:根据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协调、指导、调度工作,并及时提供辖区内的水情、雨情和旱情等监测信息。
2、水利局、水文分局、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江河流域、水文、干旱、地质灾害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于发生气象衍生灾害的地区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
3、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农办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龙头企业灾害影响信息;农业局负责提供农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组织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灾害影响分类信息和森林火灾发生、发展动态信息,组织林业气象灾害、森林火灾防御工作;畜牧水产局负责组织畜牧水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供畜牧水产灾害影响信息。
4、广电局、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播发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等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其他新闻媒体做好相应的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5、烟草专卖局:负责提供烟草灾害影响信息,组织烟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6、棉花滩水电公司、万安水电公司:根据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提供实时监测的水情、雨情信息。
7、其他成员单位,收到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后,要迅速反应,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传递到所属单位、企业及重点区域的相关责任人,组织做好可能受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防灾抗灾应急排险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测与报告
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各级气象台站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预测预报、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多种途径,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2、气象灾害应急预警信息审核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级别的确定
气象灾害日常预警级别及按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执行。
xx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一级)、重大灾害(二级)、较大灾害(三级)和一般灾害(四级),共四级。预案级别及启动标准详见附表。
(三)预报预警
市、县(市)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监测、趋势分析,及时作出准确判断,适时预报预警。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上报上级气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及应急指挥部,提出适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四)预警支撑系统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撑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顺利进行。市、县(市)气象主管部门要健全和完善灾害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平台,不断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
四、应急预案启动与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的启动按照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程度和区域范围分两级。启动标准按《xx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级别及启动标准表》(见附表)执行。
1、县(市、区)级启动。气象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某县(市、区),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预警标准时,启动该县(市、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2、市级启动。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一般(四级)预警标准以上时,启动市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响应
1、市级响应:指挥长主持召开气象灾害应急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
2、县(市、区)级应急响应:依照应急预案,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响应程序并组织实施。
3、重大气象灾害在本行政区域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当地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向邻近行政区域人民政府请求灾害应急救助。
4、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领导领班值班制度,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和情报收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气象灾害信息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处理;其它相关部门在收到气象灾害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同级气象主管机构。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当地政府应及时将本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向可能影响的本行政区域周边地区通报。
五、应急结束
(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应急办公室提出建议,报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调查评估。应急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及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后避免或减少的损失情况,总结气象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建立多渠道、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应急信息通信网,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
(二)信息保障
气象主管机构应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健全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明确和规范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办法,传播渠道、方式等。
(三)装备保障
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资料、器材、装备等的储备与使用管理。各级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应当加强装备、弹药的日常管理与储备工作,确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够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技术保障
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撑系统。积极开展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七、宣传、培训及演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强对公众的防灾减灾应急常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技能和组织能力培训,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八、附则
(一)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主管机构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由有权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图案。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和含义三部分构成。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应急指挥部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有突出表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
(六)本预案由xx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七)本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一、编制及范围
1、编制目的。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晋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本镇范围内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的现代化水平。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成立蟒河镇气象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常务副总指挥,各村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指挥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协调、指挥、督促各村各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等重大事项。
2、成立镇政府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政秘书担任。主要职责是:执行镇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防御气象灾害检查和落实工作,并组织危房、倒塌房屋等人员、物资的转移和疏散;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
3、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联校、镇中学: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
民政: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财政所:负责安排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林业站:负责乡镇树木的防风修枝,遭遇灾害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负责扶正和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县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分布及火情等信息,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公路站:负责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障灾民疏散公路畅通,并组织运力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疏散运输等工作。
水利站: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为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农科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牧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环保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安监站: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供电所:负责管辖区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
各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和实施本辖区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镇政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预防行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气象灾害预警时,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基本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3、应急值守。预案启动时,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4、指挥与协调。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6、应急安全防护。灾害发生地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处置
8、气象灾害调查。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调查,调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9、新闻报道。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10、应急结束。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并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五、后期处置
1、气象灾害的评估。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善后处置。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和灾害发生地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总结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村单位和人民群众。各成员单位村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3、应急队伍保障。各村各单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4、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和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七、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课堂、版报、宣传手册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2、预案演练。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镇应急指挥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
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5
为进一步做好高温季节、强降雨、雨雪天气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防止给医院工作人员及在院患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极端天气应急工作组
组长:分管后勤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总务科人员、保卫处人员职责: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
(2)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导致大面积停电等事故时,及时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等。
(3)根据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带来的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向社会公布。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总务科全体成员应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极端气候的防范工作。
2.极端天气应急抢险队队长:总务科长
队员:总务科人员及保卫处人员
职责:
(1)平时加强配电房、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电梯等的安全检查。
(2)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时,同时引发灾情,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
(3)及时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汇报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产生的后果。
(4)事后总结应急处置的工作经验。
(5)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导致人员伤亡时,由组长立即通知救护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高效的医疗救治。
(二)应急程序
1.总务科应急程序:
(1)一旦发生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时,应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报告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造成的具体灾害(如雷击起火、雷击停电、雷击引起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等)情况。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总务科以电话等多种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积极组织应对,尽量避免灾害损失。
(4)如时间紧急,应立即报告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详细情况,向各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情况,如遇强雷雨天气,应提醒科主任将贵重医疗设备的电源切断,以防止雷击损坏设备。
(5)如极端天气引发洪涝灾害,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抗洪。
2.各科室应急程序
(1)各科室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把所有的仪器、设备电源先行切断,待天气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的通知后,立即做好防火、防汛、防停电的准备。
(3)突然发生自然灾害(高温、强降雨、雨雪)引发的停电情况,应立即通知各病区开启应急灯照明、使用瓶装氧气等,并及时通知电工或总值班积极配合。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汛、防盗。
(三)保障措施:
⒈、总务科人员加强对分管部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⒉、电工班执行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开通。
⒊、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⒋、急诊科加强日常管理,绿色通道保持畅通,配备足够的救治药品。
⒌、总务科要组织进行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应急处置演练,每年1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极端天气(高温、强降雨、雨雪)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医院内所有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6
冬季防雨雪冰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当遇到重大气。.。
为提高防御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紧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启动的方式
当遇到重大气象灾害时,由施工企业确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一旦灾害性天气出现,施工企业迅速向各自的施工现场发出跟踪警报,并立即发出指令,随即启动预案,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制定的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谢作龙(项目经理)负责应急情况总指挥
副组长:胡建军(技术负责人)负责应急措施决策
成员:黄建林(质量员)负责组织人员现场抢救工作
高丙源(安全员)负责现场报警联系
陈夫(施工员)负责现场抢救
许园园(材料员)负责现场抢救
外部应急联系电话
119消防大队
120急救中心
110警察
114?查讯中心台
三、应急措施
所有施工的建筑分管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专职安全员,必须通过必要渠道及时了解我县的天气状况,将有关灾害性天气信息及时发送到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
(一)预防
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工程项目部要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及围挡墙、基坑设施、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进行紧急检查。
1、临建设施及围挡墙
检查宿舍、食堂、办公用房、厕所及砖砌、广告围挡墙有无裂缝、倾斜、变形。不稳固或有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加固、翻修等措施,严重的要拆除重建。
2、基坑设施
检查基坑边坡支护及基坑周边土质的变化,对毗邻街道、建筑物、构筑物、山体的基坑要重点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要采取加固和隔离措施。
3、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
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梯的基础设施、塔身、塔臂和钢丝绳、卷杨机、吊篮的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多塔作业以及安装在邻近基坑、高压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塔吊,如达不到安全要求和安全距离的必须拆除。严禁采用绳索固定等方式控制塔臂的.旋转。
4、脚手架工程
检查落地式、悬挑式、门式等脚手架的基础沉降、架体拉结的安全状况。确保架体与建筑物的可靠拉结,是防止脚手架倒塌的重要措施。
5、施工用电
检查施工用电的总配电箱(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防护,做好防雨雪、冰冻的措施。
?(二)监控
灾害性天气发生后,要实施重点监控。
1、要加强对基坑壁支护的观测,确保基坑周边防护有效,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大雪天气要及时对基坑周边积雪进行清扫,防止基坑侧壁承载力过大造成塌方。
2、风速四级以上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风速五级风以上禁止高处作业。严禁雨雪、大风等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同时不得进行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工作。严禁在雨雪、冰冻、大风天气进行塔吊等设备的拆装。
3、大雨、大雪和冰冻天气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和积冰,及时清理屋面包括临建房屋积雪,防止雪荷载过大造成房屋坍塌。一旦房屋积雪过厚,超出设计承载力时,必须组织人员立即撤离。冰冻天气要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施工现场要有防滑防冻措施,工人生活区要有相应的保暖、保温措施和消防措施。同时,对已施工完成的成品混凝土构件要加强防冻养护,并进行覆盖,以防冻坏。
4、在大风、雨雪和冰冻天气,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加强对现场的巡查,项目经理不得脱岗。现场要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车辆、机械,确保在施工现场发生险情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各施工企业和各施工项目部在工人放假返乡过年时,要做好统一部署和安排,确保工人返乡途中的安全,平安到家。
(三)抢险
建筑工地一旦发生倒塌、水淹等灾情,必须首先将人员紧急撤离到预先设置的安全场所,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遇险人员开展紧急自救抢险。视灾情严重程度,立即向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报告。
(四)复查
灾害性天气过后,要对临建设施及围挡樯、基坑、塔吊及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重点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重新进行施工作业。要注意加强现场排水工作,对基坑、围挡墙及临建设施等要及时进行排水,防止长时间浸泡导致坍塌。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7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企业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行车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明确相关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一)雾天能见度较低时;
(二)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结冰时;
(三)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徐云杰
副组长:邢连营
成员:张博、马林、王键、秦燕、李雪薇
职责:
1、认真贯彻恶劣天气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3、领导、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小组
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做好与其他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李雪薇
成员:马飞、朱英浩、丁爱华、蔡先渐、杜传将
职责:
1、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交待;
2、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指挥车辆有序停放和视情发班;
4、发布安全提示等信息;
5、收集天气、路况信息。
生产调度工作小组
组长:马林
成员:王维、赵静、李继忍、
职责:
1、负责班次的安排和调整;
2、与对方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并保持联系;
3、预案终止时,立即合理安排生产班次。
(三)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
不得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该成员职责由所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递补。
(四)各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遇情况发生变
化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预案的启动
(一)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积冰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所有车辆暂停使用。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副组长以下人员立即到岗,延迟出车或按确定的线路范围组织出车。
五、通讯保障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信息能得到及时传达。
六、信息报告制度
各当班值班班长、车辆单位当班调度员、值班车辆驾驶员为恶劣天气信息员,遇浓雾、路面积雪很深或路面结冰时,信息员应及时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报告。
七、恶劣天气下的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总原则:安全、迅速、高效、有序。
(一)根据天气预报或天气情况,能预见次日有浓雾、积雪或路面结冰时,各车辆在行政一把手的安排下,提前做好次日出车安排和安全交待工作。
(二)根据天气和路况,各车辆和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应向公司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议停发、延发车辆范围。
(三)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应立即付诸实施。
八、责任追究、处理
执行应急处理的工作组必须无条件执行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造成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进行扣分、罚款、行政处分或终止劳动关系。
九、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十、预案变更
本预案变更由各应急处理工作组组织,报请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十一、附则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篇8
一、工作原则及保通目标
为了切实做好恶劣天气高速公路的保通工作,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责、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征收、养护、机电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在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恶劣天气高速公路的保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保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恶劣天气保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实施。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科。
三、建立高速公路气象预警机制
路政科应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在遇雨、雪、雾等恶劣气候时及时获得气象信息,为及早采取保通措施提供依据,同时要求各路政大队每天收看中央、省、市电视台天气预报,以便早做准备,确保恶劣气候条件下保通工作做到“五个及时”,即信息采集及时、路况掌握及时、各方协调配合及时、领导决策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有效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四、加强值班制度
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加强值班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保证带班领导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路况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五、建立备勤制度
路政大队、养护部门在恶劣天气下做到负责人一线指挥,实行全员备勤;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不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
六、具体措施
(一)恶劣天气的处置程序
1、路政巡逻队员在发现高速公路具备封闭交通条件时,应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值班室在详细了解所反映的情况后,及时将该辖区内的天气状况、路面状况、原因、出入口的交通量等有关详细情况、信息迅速报告给监控中心,上报路警指挥中心。
2、当确定具备封闭交通条件时,洛阳管理处路警指挥中心应报请省路警指挥中心批准后实施封闭,并将封闭的具体时间、辖区路段、内容、封闭的原因等情况通知高速交警值班室。
3、值班室接到封闭交通的命令后,应及时通知有关收费站、路政大队和养护工区。
4、接到封闭交通命令的收费站应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停止或实行间隔放行,值班站长在收费站上道口带班工作,向过往司乘人员做出解释。
5、接到道路封闭命令的所在养护工区应立即上路采取清扫、撒盐、除冰、修补等养护措施。
6、通讯监控部门应将道路信息发布在电子情报板上,告知相关交通情况内容。
7、路政队员应在现场与交警共同指挥疏导交通,在道路封闭路段的两端设置指示或相关禁令标志。
8、路政巡逻人员在实行道路封闭期间,要加强巡查,密切注意路上情况。当道路具备恢复交通条件时,要及时向值班室汇报并逐级汇报。
(二)雨天保通预案
1、当天降暴雨,能见度基本符合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可在收费站入口处设置“雨雪雾天,谨慎驾驶”或“减速慢行”警告标志牌,同时收费员口头提示或发放警示卡,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监控中心在电子显示屏上设置相同内容;同时路政人员加大巡逻密度,充分利用喊话器,控制车速,保持车距。
2、当暴雨天气,能见度较低(在50m)以下时,难以保证安全通行的路段,应实行道路封闭措施。
(1)如遇全线符合封闭条件时,应由巡逻队及时将详细情况汇报上级,上级给予下达封闭指令,同时应不间断路政巡查;停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加强管理。
(2)如遇某一路段能见度极低,符合封闭条件,而其它路段行驶条件具备时,应将详细情况汇报上级,上级下达区域封闭指令。在该区域两端收费站实行车辆分流措施,禁止车辆通行该路段,以确保行车安全,此时应采取各种措施,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警告标志牌、收费站的作用,同时加大巡逻密度,及时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三)雾天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时
(1)高速交警大队,路政大队应派出联合巡逻车进行不间断巡逻,及时向路警指挥中心报告路面情况,利用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提醒车辆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车速。
(2)在收费站入口处向司乘人员提示,利用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告知车辆驾驶员进入高速公路后限速每小时60公里,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与同车道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3)各收费站对进入雾区行驶的车辆应实行间断放行,根据流量大小每通行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并派出人员疏导车辆。
(4)停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加强管理。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时
(1)高速交警大队,路政大队应派出联合巡逻车进行不间断巡逻,及时向路警指挥中心报告路面情况,通过使用警报器,喊话,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提醒车辆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车速。
(2)在收费站入口处向司乘人员提示,利用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告知车辆驾驶员进入高速公路后限速每小时40公里,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警报闪光灯,与同车道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各收费站对进入雾区行驶的车辆应实行间断放行,根据流量大小每通行15辆车后,间断10分钟再放行,禁止任何危险品运输车辆及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4)路政大队应向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路政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提示行车注意事项。
(5)停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加强管理。
3、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50米时
(1)当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采取其他交通管制措施仍难以保证交通安全,确需关闭高速公路时,及时上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请求关闭高速公路,得到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答复后,及时下达关闭指令。由高速交警大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共同发布公告实施,下达关闭指令,收费站入口及沿线信息板及时发布高速公路封闭信息。
(2)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关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需求。
(3)路政大队应向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路政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
(4)停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的施工,对因局部开挖,无法及时撤离的,应增设各种警示标志和灯具,加强管理。
(5)可变信息板发布信息等方式告知其就近下路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关闭服务区出口,禁止滞留的车辆上路行驶,负责服务区内车辆有序停放。
(四)冰雪天保通预案
在下雪前路政大队必须协调高速公路养护公司提前对桥面、通道、涵洞、阴坡等容易形成积雪、冰面的路段做好除雪、除冰准备。
1、雪天,但气温较高,未出现积雪、结冰状况,不影响正常通行时:
(1)路政大队应会同高速交警联合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重点查看桥面、通道上方等路段的路面状况,及时向路警指挥中心汇报。
(2)当路面上出现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视情况延长警戒区域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
(3)路警指挥中心应及时向养护处、高速养护公司、各收费站通报路况信息。养护公司应组织人员,做好养护工作,各收费站应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的通告,利用可变情报板,发布路况信息、限速行驶等警告指令。
2、出现少量积雪、气温较低,桥面、通道上方等路段出现积雪、结冰迹象,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
(1)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得到联合巡逻车路况通报后,应立即将路况信息上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养护公司组织各人员对桥面、通道或积雪路段实施洒融雪剂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证该路段能够限速通行。
(2)路警指挥中心及时将路况信息通报收费站、监控中心,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的信息。收费员在发卡时,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
(3)路政大队应在危险路段前设置限速、禁超、禁停、保持安全车距等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
(4)为防止出现积雪、结冰现象,工程养护处应督促高速养护公司对全路段进行巡查,对出现积雪在1厘米以上、结冰的路段随时采取措施,实行除雪、撒融雪剂等作业,是高速公路具备基本通行条件,保证车辆限速通行。
3、下雪或出现积雪、结冰现象,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时:
(1)联合巡逻车应迅速将路况信息上报省路警指挥中心,路警指挥中心将封闭信息迅速传达到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关闭车道,并在进入高速公路的匝道口提前向通行的车辆发不因冰雪封闭的通告,维持好站区的秩序,同时向滞留的车辆提供便民服务,监控分中心应利用可变情报板向通行车辆发布道路封闭信息。
(2)路警指挥中心应将路况信息迅速通报养护科、高速养护公司,高速养护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高速公路采取全面地撒融雪剂、撒防滑材料等除冰、扫雪等措施,尽快使高速公路达到限速通行条件(单车道无冰、无雪,坡道、桥面无冰无雪)。
(3)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4)高速交警大队、路政大队应向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向司乘人员发布路况信息及封闭指令。
(5)高速交警大队、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路警指挥中心汇报路况信息。高速交警大队、路政大队在封闭路段两端实施主线分流,全部车辆就近引出高速公路。各大队必须协调一致,保证措施到位。监控分中心应利用可变情报板发布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提示车辆驶离高速公路。
(6)对于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路政巡逻人员应引导其就近驶离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禁止滞留车辆上路行驶,在接到开通指令后实施放行。
(7)联合巡逻人员在确定除雪、除冰完毕,可满足车辆限速通行时,应及时向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汇报,请示路警指挥中心批准后,放行车辆。
(8)在单车道无冰无雪,坡道、桥面无冰无雪的条件下,区域内各收费站对车辆以单车道每3分一辆的原则放行。在双车道清雪、除冰结束后,实行正常通行。
(9)监控中心利用可变情报板向司乘人员提供路况信息及限速、保持车距等行车指令,联合巡逻人员应加强路面控制,根据行车条件,纠正超速、超车、安全车距不足、违法停车等行为;高速养护公司同时进行路面巡查,及时处置再次出现的结冰、积雪等现象,保证通行条件。
(五)其它措施
1、实行交通安全管制措施,都必须在各收费站设警告标志牌或发放宣传卡,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2、出现恶劣天气时,必须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充分发挥路政巡逻车的警灯、警笛和喊话器作用,提醒司机减速慢行。
3、应不间断巡逻,及时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大队。
4、以上方案实施中,所有人员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以确保人员及交通安全。
5、要发挥移动标志牌的作用,将移动标志牌设置在路障或现场不少于100m处较明显的地方,同时开启闪烁标志和扩音器(警笛)。
6、路政大队应敦促养护部门加大特殊路段的重点清除工作。如大、中型桥梁缺乏地温支持,冰雪较难融化;因山坡遮挡冰雪不易融化的地方;路面出现弯坡,造成路基两面高低不一,首先清除路基高面部分的积雪,以防止高面积积雪融化成水而流到行驶车道,造成夜间温度降低继续形成冰面、滑溜等情况。
7、雨雪雾天交通事故往往连续追尾,要求路政、交警人员快速反应,密切配合。遇到事故要动作迅速,派专人指挥交通,并用喊话器向来车方向喊话,提醒前方事故,避免车辆连续追尾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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