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写好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路,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通过写工作总结,我们能够及时发现自己工作中的盲点,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村司法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村司法工作总结篇1
在过去的一年中,高家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司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xx”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一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五、明底数,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辖区回归的刑释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此期间,我辖区有刑满释放人员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高家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社区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村司法工作总结篇2
半年来,全所工作人员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大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和帮助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司法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建设“平安大田”、“法治大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突破。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全部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抓住基础,建设好基层,就是抓住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今年,我所致力于参与“省级示范司法所”的评比,全所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着“示范”这个中心开展工作。一是,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完善了业务知识的储备,提高了业务技能。二是,切实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新的办公场所正在装潢中,预备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三是,促进所务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建档、普法宣传建档等文书工作的质量。四是,依托街道“综治中心”这个平台,努力促进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体走强。
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上班年,我所加强了对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活动的工作力度,对38个村进行“一月一排查、一季一总结”,对不安定因素进行了有效的监控,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未造成严重社会恶果前。同时,我所参与的调解案件在调解质量和案卷归档的质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做到了归档完整、化解矛盾及时有效,共调解案件3起,调解成功率为100%。另外,我所还对各村的人民调解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特别是加强了对新出台的《物权法》的学习,提高了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中求新,管理与服务并重。
在对上半年帮教安置工作的发展形势有了清醒的把握的基础上,我所在创新工作方式和变更帮教态度上下了一番功夫,在变“单一管理”为“管理与服务并重”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是,着力改进即有管理方式,积极创出特色,如对归正人员进行电脑化管理,便于进行动态监控,掌握第一手信息。二是,变“单一管理”为“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对归正人员办理材料登记和落实安置帮教的基础上,还开展“真情帮教”,关心归正人员生活。
上半年安排归正人员7人,已全部办理了登记和帮教手续。
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我所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使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务公开全面真实,民主决策科学规范,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民主监督切实有效,在“创社会和谐、让群众满意”上狠下功夫,创建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尤其是突出了上街头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作用,对其先进的管理经验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整理,并在街道38个行政村中进行推广,以点带面,取得了工作效果的最大化。在“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中,我们始终围绕一个“学”字,注重一个“建”字,突出一个“治”字,在完善村法律服务功能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使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从上半年开始,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下,我所全面开展了三星级民主法治村规范化工作。
五、法制宣传教育更有针对性。
普法宣传,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一直是司法所的一大工作内容。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全面铺开的一年。上半年,我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仍然放在“315”消费者维权上,普法宣传的主要形式则是和工商等相关部门一起上街设点,设置法制宣传图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同时为百姓解答法律疑难。活动期间共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43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200余份。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所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离省级示范所的标准还有一段差距;法律服务工作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解力度不够;案件的调解质量离高标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所内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的研究解决。在余下的半年里,我们一定再接再厉,团结一心,扎实苦干,干出成绩,做出实效!
村司法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市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xx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二、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不断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xx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xx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xx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20xx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xx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认真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监督评议水平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xx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xx〕2号),市委编办于20xx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xx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五、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本领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xx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xx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xx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业务收费万元。
六、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xx—20xx)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xx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七、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xx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xx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xx〕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认真抓好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发展的基??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xx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xx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xx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村司法工作总结篇4
20xx年以来,司法所在xx县司法局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发展社会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两大目标,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
1、完善人员配置,搞好组织队伍,建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机制。司法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全镇8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共配齐镇信息采集员9人,村(社区)信息采集员170人,形成网状结构,实时掌握群众的第一动态,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及时了解,并有效化解,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20xx年上半年,以镇为单位举办了一次调解员培训班,并组织了全镇调解员集中参加县里举办的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不仅使他们意识到作为调解员应服务于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使命,也使得其自身的能力得到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3、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建档立制。镇、村(社区)实行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事件不论大小,均登记在册,落实到位。一年来,我们共排查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64起,其中书面协议10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99%以上,并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有效避免了重大矛盾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了村级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任务中,确保村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4、建立示范调解委员会。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司法所将大马村作为调解委员会示范村,建立起示范调解委员会,设置专门场所作为调解室,基础设施配备齐全,为以后工作提供基础和借鉴。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了镇村帮教组织网络建设。镇调整了帮教安置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帮教工作站,各村(社区)相应充实了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二对一”方式,对每名刑释解矫人员成立了一个帮教小组,切实提高了帮教率,避免了脱管、漏管。20xx年全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9人,期满解矫8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5人;新增帮教人员12人,解除帮教5人,目前在册人员48人,帮教率达100%。
2、规范工作流程。对于社区矫正,我们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将工作落实到每一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于新入矫成员,我们首先进行调查和走访,掌握其基本情况,随后由专人负责建立起工作卷宗,形成个人档案。对于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到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全程监督、教育、管理;矫正对象每个月按时来司法所刷证报到,并且到指定公益劳动地点进行每月8小时以上的公益劳动;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时时掌握动态;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教育,了解每名矫正对象最新动态,并向他们叙述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知识,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方式使得我所25名在矫人员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
3、做好档案管理。对于在管人员,我们都建立起了个人档案,并对其按年龄、性别、犯罪类型、是否剥夺政治等类别进行了分类梳理,此举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4、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对于矫正人员,我所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关心帮扶。在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等一系列方式,建立起平等的对话空间,使在矫人员感受到温暖和关系,增强其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于帮教对象,通过走访以及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做好帮教对象与社会的接轨工作,使他们更快地适应生活,不再犯罪。
三、法制宣传工作
1、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作为“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做好法制宣传活动尤为重要。首先,今年4月份,我所联合镇党委政府、综治办组织开展了对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加强了农村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为“法律六进”工作提供了人员力量;我所组织人员对全镇8个村(社区)分别进行了进村入户走访工作,散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0余份,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1200余本,并指导有关村(社区)建立完善了法制宣传栏,有力推进了“法律进乡村”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人员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推进了“法律进学校”工作;在重阳节之际,我们前往大马敬老院进行慰问,不仅送去了300元的慰问金,还向他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为老人们排忧解惑;除此之外,我所还组织人员开展了走访企业活动,深入工业园区的车间班组,与企业职工、经营管理人员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散发相关普法资料,“法律进企业”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3月份,我所与综治办联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期间散发书籍手册3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普及了群众的法律知识。
3、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值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我所联合镇综治办、县法援中心在铜溪社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新年挂历图1000余份进行宣传,并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50余次,通过此次活动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四、法律援助工作
自20xx年以来,我所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仅加大了对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认真接待每一位来所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解答疑惑,尽其所能地提供帮助,全年累计共接待群众60余人次。
对于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案一卷,归纳成册,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并做到适时回访。今年我所共办理援助案件5起,其中诉讼案件4起,非诉讼案件1起,均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五、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我所工作人员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还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今年,在春季秸秆禁烧和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我所成员积极响应号召,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坚持在第一线上,永不懈怠,为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克服下雨天热等恶劣自然条件,住守23个昼夜,顺利完成了任务。同时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信访维稳、森林防火等中心工作。对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每项工作,我所每位成员都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六、存在的不足
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缺乏创新性思维。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我们能够按时按量地完成,在具体的工作中,创新性思维有所缺乏,没有突破现有的工作模式。
2、学习积极性有待提高。我所4人认真对待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不足,没有很好地加强自我理论知识素养的培养,理应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者共同得到提高。
七、明年的安排和打算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来年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研究本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重点排查辖区内有影响的矛盾纠纷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2、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争取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合格的人民调解员。
3、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消灭普法死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继续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求做细,更加趋向于合理化发展,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安定社会。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村司法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工作部署,以增强法治观念、完善机制、创新体制、加强监督、化解矛盾为着力点,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再次清理其他行政项目,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观念
(一)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为切实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杨石明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科长担当主任,根据工作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明确局长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增强观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学法,局党支部中心组每年度至少安排2次的法律知识学习,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全年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试卷测试。通过学习增强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
二、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
(一)实行网上行政审批。按市政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行政网上审批建设,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我局使用政府内网电脑与行政服务中心的网上审批系统相连接,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件。通过中心外网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环节、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接受申请者的申请和办理情况查询。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受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妥善解决了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环节多、纸质流转速度慢、易丢失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核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共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6件,实现零差错、零遗漏,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二)推行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按照市政府要求,为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不断推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法制型、和效能型转变。我局开通运行网上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并配备专用电脑。在系统建设完成初期,我局工作人员经过测试操作,目前系统运行正常。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没有行政处罚立案。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宁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司法局公开办事规定》。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司法业务、机构设置、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信息,并设置群众互动服务栏目,如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等栏目,通过网络接收并及时回复市民的咨询、建议、投诉和批评。为了让网站内容更加全面、规范、细致,今年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维护,截至目前,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共公开89条信息。我局除了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外,还通过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邮箱和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制作各种宣传单张(册)、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四)强化司法考试监管。今年9月,我市在宁德一中设立国家司法考试考点。针对今年严峻的国内防恐形势,我局在司法考试工作上又出新举措。考试期间,在公安、交警、武警、狱警的配合下,我局在考点大门设置了2台安检门。对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实行安检,保证了考试期间考点、考场、考生和考试的安全。同时,为营造诚信参考、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我市在考点设置2部无线电信号检测车,对考场及周边环境无线电信号进行实时监测,在考场安排工作人员手持电子信号监测仪器进行巡逻监听以及电子信号检测,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20xx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局组织了4位局机关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下半年按照省厅部署和要求,12月5日在宁德第一中学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78人参加,圆满完成了本系统执法人员资格证的考试工作任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一)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宁德效能办、宁德法制办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宁德市司法局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四档“较轻”、“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做了细化规则。
(二)加强绩效管理、绩效评估。为加强我局的绩效管理、绩效评估工作,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评估量化考评分解表。将上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本部门职责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采取平时督查、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履行职能,依法行政
(一)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我局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宁德”的总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引导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积极开展与自身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供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4月1日,宁德市经信委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颁布实施18周年”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各县(市)也设立分会场。4月17日,由宁德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学会联合主办,市直32个部门单位参与的20xx年深化平安宁德建设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在宁德万达广场举行。活动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法律咨询和开展义诊服务。6月4日,宁德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单位和相关重点企业在万达广场举行了“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专刊、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二)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做好日常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努力实现预测走在排查前,以抓好纠纷的源头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如今年3月,屏南县岭下乡成功调解一起市级督办林业纠纷,争议双方就约32亩面积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归属达成一致,并在当地司法所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该纠纷圆满调解成功。自沈海高速复线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开展以来,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征地补偿、面积误差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柘荣县黄柏乡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每月定期组织调解员下田间、到地头、进农户全方位排查,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及时报告,妥善调处。今年以来,该乡成功调处10多起村与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有效消除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隐患,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6589起,调处16589起,调处率100%,成功数16514起,调解成功率达99.55%,余下75起,正在调处和稳控之中。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六新大宁德”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类型覆盖面,努力将法律援助向基层困难群众延伸。通过选派优秀律师轮流在法律服务窗口值班,为群众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市律师每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近2000件,免费解答来电、来访10000多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纳入村居、社区,尽量合理调动律师资源来为村居、社区服务。三年以来,我们通过设立社区“法律诊所”,由全市律师事务所100多名律师轮流参与“坐诊”,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媒体的关注,提升了律师形象,福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积极推动律协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推进家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局共选派近200名优秀律师与村(社区)签订担任法律顾问协议,无偿为村居、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建立与妇联、工会、对台办、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签订协议,建立律师服务对接机制,帮助全市妇女、儿童、农民工残障人士进行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节假日和主题宣传日公益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机制,在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日、知识产权保护日、农民工日等均组织全市各个律师所律师人员参加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常态。四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免费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共推荐了100多名优秀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和作为信访志愿者参与信访工作。每年我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值班200多人次,接待信访咨询3600多人次,接访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征占土地、不服法院判决、妇女儿童权益、农民工权益等各类事项200多件,参与各地接访群体性事件多起。加强对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代理的指导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律协、律师所和地方通力合作,运用协调和调节等方式消除和减少矛盾与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矫治个性化、帮扶社会化、队伍专业化、保障常态化,全市共配备司法协理员(专职社工)223名。截至20xx年11月底,社区矫正方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110人,累计解除(或其他原因减少)社区矫正人员6808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302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累计重新犯罪14人,重新犯罪率0.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8%,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安置帮教方面,全市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共有15700人,已衔接15535人,安置15501人,安置率为99.78%,帮教15523人,帮教率为99.92%,重新犯罪3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24%。全市各地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排查走访工作,确保了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5%以上。
五、完善行政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局法制工作对行政执法资格准入、持证上岗、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的内部监督。二是自觉接受监察、效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上级部门的监督;三是结合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一年来,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存一些问题,表现在个别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依法行政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六、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继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司法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更好地服务“六新大宁德”提供法制保障,为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部门领导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实行负总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考核。
(二)加强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学法知责”,在机关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听证制度、跟踪反馈制度和监督制约制度,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力度。推进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对已实施基准制度单位的监督检查。
(六)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制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重视法制教育。按照“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责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推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后续工作。
(八)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促司法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村司法工作总结篇6
20xx年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社区、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为辖区平安稳定做出了努力,具体工作如下:
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筑守维稳防线
1、抓好“两会”和“抗战胜利日”等重大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在今年“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司法所首先召开社区调委会工作会议,传达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同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劳动所等科室工作人员分组到社区排查纠纷苗头,及时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司法所和综治办等部门尽全力劝阻辖区重点信访人员进京上访,确保“两会”和“抗战胜利日”期间辖区平安稳定。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化解辖区各种矛盾纠纷。今年1-10月份,在街道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和警民联调的共同努力下共调处各类纠纷1653宗,其中社区调委会107宗,东门步行街区调委会36宗,警民联调室1350宗,地铁老街站人民调解室160宗,继续筑守维稳第一道防线。
3、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区司法局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通知精神,我所制定《东门街道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专门制作法制宣传挂图展板,印刷一批宣传资料、便民服务卡和宣传标语横幅。司法所、综治办、社区物管办和妇联等科室一起在东门步行街文化广场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月”大型宣传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挂图展板,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作用; 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向群众派发相关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取得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4、按照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东门街道7个工作站xx个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召开了居委会调委会成立大会,并对调解员进行了有关调解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了相关的调解宣传资料,各社区居委会的调委会工作有序开展。
5、抓好居委会人民调解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今年8月,我街道举办了居委会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驻点律师给xx个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员以及东门步行街区域性调委会调解员进行讲课,专家通过对案例的剖析,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深受基层调解员的欢迎。
二、继续做好法律进社区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做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是抓好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签约工作。按照市、区统一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底,东门街道7个社区xx个居委会与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共xx个专职律师分别挂点到xx个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纠纷调解,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基层。二是做好全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迎检准备工作。司法所派专人对辖区xx个居委会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检查,制定了东门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月查记录”簿,逐项对照认真查找问题,对不合要求的及时纠正和指导。从9月14日起,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街道xx个居委会“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为全区迎检工作做好准备。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在“3.8”、、“5.1” 、“5.4”这些传统纪念日子,司法所和街道妇联、团委、工会、综治等科室以及挂点律师事务所联合举行相应主题活动,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1-10月份,街道开展大型普法活动4场,现场派发各类宣传资料约5万余份。
3、利用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我们把法制宣传栏做为普法宣传的阵地,及时把市、区司法局制做的“人民调解”、实施“六条例”罗湖更美丽等宣传挂图发放给社区调委会进行张贴,并做好宣传栏的维护和宣传图片的更新工作。20xx年1-10月份,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共张贴三期约300张。
三、认真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按照《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教工作,严格执行报到、书面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每月家访等制度,重点落实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的具体要求,采取多元化、人性化管理模式。在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及国庆等重大节日前,专门召开社区矫正人员座谈会,与矫正人员谈心,督促矫正对象遵守相关规定。今年截止到10月底,我所共接收矫正人员11名,解除矫正人员13名,目前共14名。在矫正工作中,针对个别情况比较特殊的矫正人员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
2、20xx年1-10月份,我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共13名,根据个别化原则,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环境开展不同的帮教活动。通过电话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或谈心等方式,掌握每个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从而引导其融入社会,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出现。目前13名安置帮教人员目前思想情况稳定,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认真做好法制室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街道合同管理,对各科室、工作站草拟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今年1-10月份,我所为街道其他部门提供了法律审查意见书23份。二是对xx市、xx区相关文件的征求意见函认真阅读并积极进行回复。1-10月份共回复征求意见函9份。
村司法工作总结篇7
20xx年基层股在县委、县府和市、县两级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指导基层司法所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一年来,全县15个司法所,23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和166个调解组织,687名人民调解员,在灾后恢复重建保一方平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人民调解工作
20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25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72件、邻里纠纷270件、征地拆迁55件、财产纠纷112件、村务管理7件、劳动争议17件、合同纠纷6件、医疗纠纷9件、环境纠纷16件、山林土地纠纷271件、交通事故纠纷699件、物业管理纠纷41件、消费纠纷3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46件、政策性诉求纠纷4件、其他纠纷197件。调解成功1734件,成功率达95.01%。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作用,全力化解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
20xx年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为主线,以整合调解力量为基础,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障,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降低化解矛盾纠纷的行政和司法成本,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指导作用,重点在化解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成功指导仁义乡化解了三起大的涉灾矛盾纠纷,涉案金额达20万元。
(二)、从健全网络入手,教育培训相结合, 确保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营造调解职能大提升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确保落实1名副科级乡(镇)领导任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落实3-5人组成调委会专、兼职人员,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办事,为大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乡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 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全县的社会稳定。
2、狠抓健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
按照县培训乡、乡培训村和重大纠纷经验交流的形式强化调解队伍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从而提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年来,全局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县级集中培训4次,县乡两级共培训调解员605人次,培训率达100%。针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特点,在政法委的支持下,对全县各乡镇xx县级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司法助理员78人次、网格员28人次进行了专业的人民调解工作技能技巧和相关调解文书制作的培训。特别针对新招录的二十八名乡镇网格管理员和5名司法助理员耐心讲授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四部”“八法”“九招”调解技能技巧,深受学员青睐。“四部”(即调解四部曲:泻火、寻根、解怒、处结)“八法”(即八种常见纠纷的调解方法:一是针对婚姻纠纷采用‘冷却择机法’;二是针对赡养、抚养等家庭纠纷采用‘亲情感化法’;三是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采用‘求同存异法’;四是对经济合同宜采用‘案例展示法’;五是对土地,宅基等相邻关系纠纷采用‘现场听证法’;六是对群体性矛盾纠纷采用‘主动介入速决法’;七是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采用‘部门联动联调法’;八是对久调无果的疑难纠纷 ‘启动诉讼程序法’)。“九招”(即调解过程中的高招:一是创造时机,地点得当;二是熟人先行,感情接近;三是四两拨千斤,化解纠纷;四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五是保留意见,取得共识;六是留足退路战略迂回;七是以理服人,刚柔相济;八是有礼有节摆明利害;九是注重效果,顾全大局。培训中发放宣传资料和专业工具书200余册,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与此同时,县司法局还借助时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力量,于2015年8月26日,举办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网络视频培训会。参加培训会的学员有来自15个乡镇的县乡村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xx县级专兼职网格员386人,各司法所所长组织乡村两级调委会的调解员在乡镇分会场参训。培训会在市司法局和城厢镇的大力支持下,邀请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xx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吴登靖会长、陈继彬、张显成副会长为培训学员讲授“婚姻家庭、农村产权改革、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纠纷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及调解文书制作方面的知识。与会学员如饥似渴的获取专业老师的辅导,认真记录老师的讲授重点,深感受益匪浅。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加专业培训,更好地为灾后恢复重建,地方经济发展,保一方平安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
2015年11月6日,继网路视频大培训后又举办2015年第四期培训班,培训全县15个乡镇司法所22名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培训内容以“随手调”.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管理为主,兼顾人民调解年终报表及大调解信息录入。培训班上,新老司法助理员互相交流工作经验,老手带新手,一对一,手把手的教五位新上任的司法助理员录入人民调解案件登记的全过程,每个学员都上微机亲自操作。由于方法得当,培训效果好,所有学员在短短的一天时间内,就掌握了案件录入方法和各类业务报表的上报。此次培训,提高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技巧,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围绕市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
为继续深化“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机制,建立完善xx县“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xx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调处辖区内工程项目实施中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指导和督促各级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全县15个乡镇目前建立项目的人民调解室16个。已建的16个调解室办公场地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共选聘法律顾问16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9人;统一规范名称;统一制作了标识、公示牌;有矛盾纠纷台帐。20xx年,项目调解室共调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61件,调解成功59件,成功率96%。
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20xx年10月,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65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99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6人。具体工作情况见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二)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0xx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2人,安置22人,帮教22人。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核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指导各司法所建立健全帮教小组,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做到不漏管,不脱管。最大限度地避免该类人员重新犯罪。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20xx年的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将在20xx年,带领股室全体人员同心协力,在市县两级司法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本职业务,为全县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全县截止20xx年11月,xx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0人,其中缓刑58人,假释2人。各乡镇司法所接收情况如下:城厢司法所在册17人,始阳司法所在册5人,兴业司法所在册4人,新华司法所在册4人,仁义司法所在册6人,老场司法所在册0人,多功司法所在册0人,乐英司法所在册1人,思经司法所在册6人,两路司法所在册1人,紫石司法所在册1人,小河司法所在册3人,鱼泉司法所在册1人,大坪司法所在册4人,新场司法所在册5人。
危害公共安全21人,破坏经济秩序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9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10人,侵犯财产8人,贪污受贿1人,渎职2人,其他6人。户籍情况:农村人员50人,城镇居民10人。性别上来分:男性58人,女性2人。
矫正期间的处罚:撤销缓刑16人,其中重新犯罪7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3人(其中今年收监11人);累计受到司法局警告11人,受到公安局治安处罚2人。矫正期间的奖励:4-20雅安抗震救灾,受到市司法局表扬9人,抗战70周年特赦3人。
从接收、外出请假、收监、解除的各个环节,xx县司法局均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厅、市局规定的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去执法。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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