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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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作文是一种自我反省的方式,通过写优秀的作文,我们可以审视自己的行为,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7篇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篇1

儒尔·凡尔纳的作品总是集广博、丰富的知识和惊险刺激的情节与一体,这本《神秘岛》也不例外。作为“海洋三步曲”之三,《神秘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神秘岛》叙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被困在南方军队中的五个南方人伺机乘气球逃脱,途中,被狂风吹到了南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并没有绝望,从林肯岛到塔波岛,从慈悲河到远西森林,从壁炉到花岗岩宫,靠团结和互助,凭智慧和勤劳,从一无所有的难民,变成了在这片土地上幸福生活的公民。

玻璃、烟草、枪支、美食,他们都能靠自我的双手创造出来。荒岛的岁月绝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他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尼摩船长。故事的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尼摩船长在最后一刻指挥“邓肯号”游艇来解救他们。回到美国后,这些人在属于自我的土地上,重建林肯岛,让林肯岛精神复活。

读罢,有两点让我个性钦佩。

其一,是这些北方人的精神。他们之中,有工程师、水手、厨师。虽然职业各不相同,性格各有差异,但他们都有一股热爱生活、勇于冒险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有了荒岛上活下去的勇气战胜一切困难的信心;也正是这种精神,鼓舞这些人用双手去改变这片土地,让林肯岛变成了一座乐园。

其二,是这些人,不,是凡尔纳的知识。这本书依旧继承了“凡式小说”的特点——虚幻,但但是分脱离现实;智慧,但不枯燥乏味。火药、枪支、电池和帆船,凡尔纳都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它们的特点,甚至是制作方法加描述。读《神秘岛》,你能够了解到海洋、物理、化学、生物等多种学科的知识。这样丰富的知识,你不佩服吗?

说了这么多,我对这本书已经不是一种普通的喜爱,而是佩服。我向所有热爱科学,也爱小说的人推荐《神秘岛》。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篇2

?千年一叹》余秋雨的一本书,作者很有名气,就抱着好奇的心态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在千年之交,跋涉四万公里,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经历,给我的感觉是苦中带甜。本书采用游记的形式,但给人的感觉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日记,在读书的同时,本书时时给读者传递这样一些问题,希腊、埃及、约旦、印度等古国都曾经有过辉煌的古文明,从辉煌到势微,从势微到衰败,到没落,而我们中华文明却避免了整体性的衰落,如何保持中华文明的延续,发展,我们读者对此应持有何种观点,我们读者应该如何去面对等等。

从作者的这些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创造文明的是人类,毁灭文明的也是人类。其实,甚至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在很多地方,人们正在毁灭自己创造的文明,例如,在中东,在印度,以及在阿富汗等地人们还在互相厮杀。我们在作者游历文明古国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文明的毁灭往往伴随着血腥的战争。为了保证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和平是我们需要的,战争是我们应该唾弃的。所以我们应该争取和平反对战争,这是我们一直持有的观点。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为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为中华文明感到骄傲。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篇3

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作品有很多,有:《呐喊》、《朝花夕拾》、《阿q正传》,因为鲁迅写过一句话,说《朝花夕拾》的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因为好奇一代文豪的童年,于是我今天就怀着激动心情来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就被鲁迅先生优秀的文笔吸引了,让我读后爱不释手。而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第一篇《狗、猫、鼠》。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鲁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一类人。从这篇《猫、狗、鼠》能看出当时鲁迅的爱憎分明的性格,当他听说因为自己的《兔和猫》文章而被传言仇猫时,真的是气坏了,就像现代生活中,我们丢东西或被别人把自己的东西损坏时或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我们的做法肯定跟鲁迅一样一定要对这类小人予以反击,当鲁迅后来得知“真凶”并非是猫,而是长妈妈一脚踩死了小隐鼠,鲁迅开始对猫客气,由此看出鲁迅的爱憎分明性格里还有对误会解除冰释前嫌的那一面。

其实,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由此我联想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误会,我们的做法是默默生气,结果是两败俱伤,如果社会上像鲁迅这样光明磊落这样的人多一点。对就是对,是错误也会自我反思认识到,朋友之间的矛盾还会有吗?

再者就是鲁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人人都有天性善良的那一面,都可以不用后天教育天生就会对这些弱小的生灵悠然而然生出一些爱心和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性格就是爱憎分明的,他的性格是有棱角的,而不是光滑的镜子,这为鲁迅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我读到一句话说我们除了生活的世界之外,还可以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叫作“文化世界”。我们当然要生活,但是如果没有文化的熏陶,我们的生活永远是在一个非常庸俗、卑微的境地当中。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受益匪浅,我觉得我就进入了那个“文化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篇4

一本厚厚的史书,一本被喻“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典籍,轻轻的翻开,让我们的思想随着历史的齿轮一起波动·成长。

从黄尧禹舜到秦皇汉武,有多少英才在其中绽放璀璨的光芒,有多少谋略者让我们啧啧称赞,有多少故事激励了我们步步前行,又有多少圣明之人成为了我们的指明灯。慨叹着一切的变幻轮回,不禁有些痴迷。

话说,周武王去世,由于成王年幼,周公辅佐成王,协助成王伐诛作乱的武庚·管叔,帮助成王处理朝政,尽管曾受到质疑,但他仍然为成王为国家奉献着,最终在历史与真实的鉴证下,证明了他自己。

楚王项羽,可谓是英雄。曾于帐中斩宋义头,慑服诸将,于巨鹿之战破釜沉舟,有勇有谋,只可惜造化弄人,项羽的太过君子,再加上时运不济,最终只能自刎乌江,可项羽毕竟是一代英才,最后仍能得到许多人的敬仰。

张仪,可谓史上最有能力的一名辩士。曾经被笞数百,事后只问他的妻子:“视吾舌尚在不”?初听,觉得像个笑话,再一想,才觉得这样的想法是多么让人敬畏,只要舌在足矣。可就是这个舌,在战国的历史上曾卷起了一段风云。

凭张仪三寸不烂之舌,使魏国归于秦,利用计谋,离间楚齐,最终使秦齐联合攻楚,楚曾发誓要杀张仪,而张仪孤身至敌营仍能冷静行事,以自己敏锐的思维得以逃脱。他有的不仅是谋略,还有的是胆识,可以这样说,秦统一六国与张仪的游说是密不可分的。

?孙子兵法》,一部古今中外将者必读之书,孙武,齐国人,辅佐吴王,三令五申的故事曾广为传颂,其后世子孙孙膑,也是一位出色的谋略者,其围魏救赵的故事早已烂熟于心,曾因庞涓的妒忌,髌骨被除成了残疾,在齐国帮助韩国抵抗魏国时,以每天灶减一半为计,击败魏国,并掳的魏太子,从此,孙膑名显天下。这样的睿智,让人不由称赞。

历史长河中,英才、谋略值得我们欣赏,而那些激励着我们步步前行的故事,更值得我们慨叹。

我们仍在前行的路上,也许会有许多冲突,会有许多的绊脚石。我们就应该学习孔子的泰然处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也要学会韩信的感恩于忍耐。他们的事例激励着我们,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以自己的智慧如此处事。

?史记》教会了我们太多,也让我们了解了太多,将相王侯的故事,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智慧,都集于此书中传承下来……

其实《史记》能够写出来就是一个奇迹。太史公司马迁在忍受如此大的屈辱之下,于牢狱之中完成了此部著作,这里也同样体现着司马迁坚韧的性格与坚强的意志力,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也为了表明自己的志向,在恶劣的环境下默默的耕耘着。

一部史书,叙述了自黄帝以来至太初二记,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不管是帝本纪,十表,八书,王侯的世家,名人的列传,还是太史公的自序,都积聚了历史的精髓,是司马迁与历代人智慧的结晶,这里将是一番别样的天空。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篇5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 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 也 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 惊世骇俗地 让我们知道 :我们生来是自私的 ,使我们 人类 更全面地 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 将会 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 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 。例如 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 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 和 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 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篇6

我相信,在爱的阳光下,所有的痛都不会长久,所有的苦都最终会消失,汤姆叔叔就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就是那一缕不可缺少的阳光。他坚信,他也做到——用仁慈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爱自己的敌人,即使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灵魂也将得到安息。

汤姆叔叔最初的主人是谢尔比夫妇,但是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好景不长,汤姆被转卖。最后汤姆斯说,被卖给了一个名叫雷格里的种植园主。汤姆叔叔在那里过上了苦不堪言的生活------那个你想汤姆的仁慈之心,为的是把他培养成一个监工,暴打汤姆叔叔。以至于最后把汤姆叔叔逼上了死亡之路。但是汤姆叔叔也死的安详,因为他的乔治少爷,在他死前过来看了他,并把他中并好好地安葬了。

在汤姆叔叔得知他被卖掉的时候,他没有像伊莱扎一样逃走,而是对妻子克洛伊大婶坚定地说:“不,我不走。让伊莱扎走吧------这是她的权利!但是你听见她说的话了,如果不卖掉我,庄园里所有的人都要被卖掉,老爷也会因此破产,。我绝对不能辜负他的信任。就让他把我卖掉吧,不要怨恨老爷。去了南方,我想我可以忍受的,只是你和孩子……”

雷格里要提拔汤姆叔叔当一个监工,但是汤姆叔叔有着仁慈之心,他不想当监工。雷格里便抄起牛皮鞭子如雨点般劈劈啪啪地打汤姆叔叔。“现在还说不会干吗?”雷格里说。汤姆叔叔擦了擦脸上的鲜血说:“是的,老爷,我不会干。我愿意一天到晚地干活。但是我做不了这件事,因为这事让我觉得是违背_义的事情。老爷,我不会这么干的!’’

可以说汤姆叔叔的命运很悲惨,因为他生下来就注定他是一个悲惨的黑奴,但是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必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汤姆叔叔又是一个幸运的人,因为他的心中充满爱,拥有过幸福,他在“微笑”中死去。

汤姆叔叔是一个虔诚的_。《圣经》的教义,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安慰,也是他直面不幸人生的精神动力。汤姆叔叔还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时刻想着别人,而不是自己。混血奴隶乔治有勇有谋;奴隶贩子黑利冷酷无情,雷格里人心泯灭,丧尽天良;圣克莱尔虽拥有正义感,但却随波逐流......

现在想想那个社会太可怕了!但我们现在的社会,没有压迫,人人平等,国家兴旺,人民安居乐业。我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认真学习在美丽的校园里快乐成长。

汤姆叔叔让我们见证了爱的力量,他在哪,爱就在哪。他,是一个拥有伟大信仰的人;他,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人;他,是黑暗中的美德之光......

家读后感1000字作文篇7

最近我在看历史小说,有《明朝那些事》﹑《说岳全传》……其中我最喜欢看《说岳全传》,里面讲的是岳飞成长和抗击金兵的故事。

有一次岳飞率兵反击金兵,眼看就要实现“直捣黄龙府”这一宿愿,可是昏庸的宋高宗听信奸臣秦桧的话,一天连下十二枚金牌把岳飞招回来。岳飞无奈只好班师回朝。当时朱仙镇附近的百姓都大惊失色,无法挽回后都执手含泪相送,不舍岳飞就此离去。而岳飞含愤回到朝廷后,几次三番上奏应趁此时机反击金人。但宋高宗却迟迟不准,而后将岳飞下狱。最终在奸臣秦桧的诋毁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勒死在风波亭中,一代名将岳飞就此含冤而去!“直捣黄龙”就此震响耳边。

遥想岳飞作的《满江红》,不禁感叹于他“三十功名尘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的忠贞执著;感叹于他“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迈英勇;感叹于他“待重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的自信自强与拳拳报国之心!

我喜欢岳飞,佩服岳飞。因为他一生精忠报国,以他的言行举止阐释了四个字“忠孝节义”。

有一次岳飞奉命讨伐水寇,他领军前去,软硬兼施,当地水寇或死伤或逃窜或心服口服地归顺投降。顺利完成任务时,听说皇帝被困,岳飞顾不得休息,即刻命全军日夜兼程前往解救。他率兵从四面八方杀来,把金兵杀得屁滚尿流,血流成河。然后设计把金兀术引到了爱华山,再次把金兀术一部打得四散奔逃,抱头鼠窜。让自命不凡的金人见识了我大宋的军威和国威;见识了我大宋军民爱国护国忠国的情操。

有一次,他的结拜兄弟牛皋被金兵困在了金营里。他急忙率领张宪﹑张保﹑何元庆﹑张立等八名将领来救牛皋。岳飞对国对君对民均忠心耿耿,对朋友对兄弟对下属又有情有义,真不愧为一位忠义名将阿!他就如一颗钻石熠熠闪光,吸引了无数英雄好汉投奔而来,以他为核心共同组建了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为国家为百姓征战沙场,扬我军威!

书中令我佩服的人不仅仅仅有岳飞,还有杨再兴和高宠。杨再兴是五刀杨令公的后代,曾率领士兵五千人大败四名金国将领和二十万金兵,杀得对方血流成河,尸成山积。高宠,是宋朝开国大将高怀德的后代。有一次他一个人冲进金营,连挑十一辆铁华车,并且差点把金兀术挑死,真可谓楚霸王再世。

我最厌恶的人是秦桧﹑万俊窝﹑罗汝辑三个人。因为他们三人是奸臣,无恶不作。最终还丧尽天良,把岳飞﹑岳云﹑张宪勒死在风波亭中,可谓罪大恶极,人神共愤。

?说岳全传》一书让我读了心潮澎湃,血脉贲张。我多想穿越到那个时代,加入到岳家军,为我的偶像岳飞尽一份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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