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观后感写得让人印象深刻,首先我们要将观看的内容深入理解,只有写好观后感,才能从中吸取不少的人生经验,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文学课观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文学课观后感篇1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盖世太保”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袭警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平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静坐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文学课观后感篇2
我从小就爱听故事,每天妈妈都要为我讲好几个故事哩!渐渐的,我长大了,识字了,书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在我的书柜里,摆放着许许多多我爱看的书。从《汤姆叔叔的小屋》、《木偶奇遇记》、《海的女儿》到《十万个为什么》、《拜访动物王国》、《人类未解自然之迷》……我喜欢童话故事的情节曲折多变,充满浪漫神情的故事主人公——愚蠢的国王、善良可爱的海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每一个故事都会使我的心灵深深震撼,都会使我生起无限美丽的遐想,都会使我赞叹作家的奇思异想。我还喜欢《人类未解自然之谜》中的百慕大三角、尼斯湖水怪,神农架野人……种种神秘的现象让我不禁赞叹起世界的奇妙美丽。
读书,让我明白了许多。读书,让我明白要爱护环境。小草青青不能踩,小树结果不能乱摘,纸团捡起不能乱丢。读书,让我明白要节约能源。洗手要开小水流,出门随手把灯关,吃饭不要剩饭碗。读书,让我明白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感恩给于你生命的父母,因为他们让我认识了这个美丽的世界。感恩这个安定的社会,因为它给了我幸福的生活。
书象一片浩瀚的海洋,让我快乐地遨游,像一片肥沃的土地,让我汲取丰富的营养。书把无限的知识道理,传授给我和一切爱读书的人
文学课观后感篇3
阳光下的我,需要雨露,需要幸福,需要……天蒙蒙亮。一个嫩嫩的手,轻轻从身旁拿出了一本书,用她那最弱的声音去呼唤“妈妈”!或许她为书而添满了当初最朦胧的回忆,也许那时的回忆只有:美丽的白雪公主,用善良赢得了王子的喜爱吧。当妈妈将书捧起时,她早已经用百分百的快乐添满了那一颗刚发芽的心……
渐渐地她长大了,她已不用母亲的那一张嘴来记住内容时,她懂得了书中的快乐与书一起成长的幸福。每当阳光灿烂的中午,淡淡的奶茶余留在手中时,她已沉醉于书中了,她的心灵在汲取书中的感情,也在更深深的烙印着书与她成长的足印吧。当阳光温暖的照在她身上时,她感到快乐与生活中甜蜜的幸福,或许这时,只有书才真正能感受到她的“温度”!
渐渐地她进入了15岁最纯真的时光,她早已不是那个只懂得感受幸福的儿童了!也许是因为时光让她更爱书了,也许是因为书让她感受到生活自由、生活的意义。每每当晚上总是因为累而感到生活无趣时,她还是拿起久久在她身旁存留的书。从她的眼睛中却依旧可以看出小时侯对书的兴趣和迫不及待。但她的心灵变了,变的有意义,有自由了!她不再因为幸福而读因为甜蜜而看。或许是因为她的内心渴望书的人生意义与深刻的生活价值吧!她早已经忘记了那一份添加当发芽心快乐的回忆。因为她的书已跟她换了无数次,因为读书让她不再为失败而落泪,不再为困难而后退。或许当一颗幼小的心灵想找一方可以伴她一生的圣地,她会选择那一方平淡而圣高的书香之圣地——读书。
上文的她就是我这个因为读书而懂得什么是人生,什么是生活自由的女孩!
或许只有书才知道我内心中最深的一处……
文学课观后感篇4
人的一生当中会忽略掉许多东西,有些东西忽略了也无大碍,但有些事情忽略了却会造成遗憾,形成伤害,酿成大错。所以,别让忽略成为一种习惯。
我看过这样一篇报道——那是一件关于“一次小的忽略,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的事情。那是讲一个公司的会计在给公司算账时因忽略掉了小数点而将100000。00写成了10000000,结果,几天后,这家公司因这个莫名其妙的一千万而倒下。仅仅是忽略掉一个小数点,就足以让这家公司一无所有。多么一个生动形象的事例啊!由此可见,“忽略”是多么重要,它的威力也如此之大。
然而,历史上不也出现过因忽略而铸成大错的故事吗?唐朝末年,魏博节度使罗绍威担心自己的卫队会反他,于是派亲信臧廷范去找亲家梁王朱温帮忙。朱温趁女儿办丧事之机,出兵把罗绍威的卫队消灭,进而占据魏州。罗绍威只好供应军饷。他引狼入室,铸成大错,后悔莫及。
其实在生活中我也曾忽略过一些不该忽略的东西。特别是在我过生日时,我总会邀请许多同学,在充满父母精心筹备的生日会上吃了香甜的蛋糕,唱着动听的歌曲,做着好玩的游戏。但我却忽略掉了这次生日会的最大功臣——父母。他们不和我们一起,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在我们不会玩的如此开心,所以他们避开了,他们为了我忙忙碌碌一整天,到头来连一份蛋糕甚至短短的一句问候都没有。我忽略掉了那永远记得我生日的总是替我张罗的“幕后人”。
在考试中我亦如此。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往往在做应用题时少一个小数点或一个单位,以至于与满分擦肩而过。往往做几何证明题的时候漏掉一到两个我自己认为是无关紧要的步骤。可是那几个步骤往往就是证明题的关键所在。往往在考试中我会有那么几道题是因为会做却忽略了细节而失分,多么的可惜啊!所以,别让忽略成为一种习惯。
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多物证能证明我们忽略掉的往往是最重要的。例如,某些商人为获取更大利润而在商品中掺假,等工商机关来检查并没收其掺假商品时才追悔莫及,他们忽略掉的是诚信;当人们在改造大自然的能力时,当人们不断的为工农业生产作出贡献时,当人口不断增加、科技越来越发达时,我们却忽略掉了那些大自然的好朋友们的痛苦的呻吟。
不要忽略你身边的人,不要忽略自己所认为的小事,不要忽略生活中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否则有一天你会后悔终身。因为忽略的有时是最重要的,所以,别让忽略成为一种习惯。
文学课观后感篇5
读完《青铜葵花》之后,让我真正地知道了真正的幸福是什么。真正的幸福不是吃好喝好穿好,有人伺候你,不愁吃不愁穿的,那不叫幸福。总有一天,你也会变得贫穷,到时候,你就会觉得很困难。真正的幸福是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场面,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时候那种坚强。所以幸福,也是有些人体会不到的。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上面写了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家庭富有的人,如果一下子变穷,他们承受不了;但家庭贫穷的一下子变富有,他们会适应,即使他们再变穷,也不会承受不了。
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家人在一起,在冰天雪地里都不觉得冷。真正的爱是家人在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真正的爱不是自己要什么,家长就想办法给你什么。真正的爱不是把孩子放在家里,任他逍遥自在。如果家长是这样做的话,那绝对不是爱的体现,是误导孩子。
我还懂得了什么是兄妹真情。在看马戏团的时候,青铜为了让妹妹看上马戏,就和几个比他大的打架。最终还是没有抢过那个石磙来。于是青铜让妹妹坐在他的背上来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青铜却使劲地支撑起妹妹来。自己都差一点晕倒,这才是真正的兄妹真情啊!哥哥不顾自己的安慰,为了自己的妹妹,什么事都愿意做,有这样一个哥哥,葵花真是太幸福了!
青铜是一位爱妹妹的好哥哥。他为了让妹妹在节目时更漂亮,戴上项链。用冰凌做了一条冰项链,他为了做这条冰项链,腮帮都吹麻了,手也冻红了。谁不想有这么一位好哥哥呢?青铜值得我们赞颂,我们也要学习青铜,做一位好姐姐(哥哥)。
?青铜葵花》让我懂得了太多太多的道理,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文学课观后感篇6
我是一个非常爱看书的家伙,以致于我已达到了随时随地可以看书并且什么书都看的境界。因此,每当妈妈去逛街时,都会把我“寄存”在新华书店里,我就一声不响地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妈妈来领我时,我都央求妈妈“让我再看会儿吧!”然后又埋头看起来了。下面,就让我这个“小书虫”来为你将讲我的读书故事吧。
我是个“杂食动物”——啥书都看,什么《格林童话》,什么《上下五千年》,什么《淘气包马小跳》拉,包括爸爸妈妈订的报纸,只要是有字的东西,我都会拿过来瞧瞧,当然我最爱看的还是漫画书,看漫画书时,一不小心就会狂笑起来。有一次居然从沙发上笑滚到地板上,笑到肚子痛,笑到家人目瞪口呆,还以为我得了“狂笑综合征”呢!
我是个“随缘”的人——随时随地都可以看书,吃饭时坐在桌子边看,玩玩具时爬在地板上看,乘妈妈的自行车时趴在妈妈背上看,上厕所时就蹲在马桶上看起来了……哪天不看书,我心里就会痒痒的。
有一天我得到一个小手灯,晚上我上床睡觉时突发奇想:如果能在床上看书,该多好啊!等妈妈熄灯后,我就打开小手灯,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了。可没想到妈妈杀了一个“回马枪”,把我逮了个正着,这下火山爆发了——爸爸妈妈一番臭骂,就差没打我了,老爸还扬言要对我实行“惠民政策”——不让我看一本书,为了保护我的眼睛!吓得我浑身打颤,倒吸一口冷气,忙向爸爸表态,以后再也不在床上看书了。爸爸这才收回成命,但我心爱的小手灯也给没收了。
其实,看书也给我带了不少麻烦。比如说,因为我长时间痴迷看书,又不爱护眼睛,所以我小小年纪就让眼睛穿上了“玻璃衣服”——一两块镜片都是200多度呢。但书给了我更多的快乐与知识,所以尽管有点麻烦,我还是要看更多的书,来充实我的大脑,让我变成聪明的“大书虫”,当然我会注意保护眼睛,在保护好视力的情况下多看书,多看好书,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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