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记录书籍中的经典语录,写读后感就是不错的方式,想要自己的写作能力得到进步,我们就要认真写读后感,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肝的读后感最新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肝的读后感篇1
今天我听老师讲了长征的故事,还回家上网查了有关长征的资料,使我了解了什么是长征,中国红军为了革命不怕牺牲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红军是一个能刻服一切困难的队伍,红军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红军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
在长征途中,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食,最后英勇的牺牲了;雪山上,军需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时,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地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里,才知道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啊。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因为他们只有一个目标:新中国。
长征途中,红军历经艰难困苦,而我们现在,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吃东西挑三拣四,这个要吃,那个不爱吃,还怕苦怕累,怕脏怕受委屈,在家里就像个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和红军一对比,真是惭愧极了。
我们今天是祖国的希望,明天将是祖国的栋梁。红军的事迹将不断地激励着我,要刻苦学习,努力向上。长大成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
肝的读后感篇2
使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妈妈,我爱你》,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当飞机撞到大楼时,银行家爱德华困在了大楼中,他意识到自己已没有生还的可能,在这生死关头,他掏出了手机。
爱德华迅速按下第一个电话。刚举起手机,楼顶忽然坍塌,他一阵眩晕,知道时间不多了,于是按下了第二个电话,电话还没接通,他想起一件更为重要的事,又拨通了第三个电话。。。。。。
爱德华的遗体在废墟中被发现后,大家却都很疑惑,第三个电话是打给谁的?爱德华无儿无女,又在五年前结束了婚姻,如今只有一个老母亲在旧金山。当晚,律师迈克赶到旧金山,见到了爱德华悲痛欲绝的老母亲。母亲流着眼泪说:“爱德华第三个电话是打给我的。”迈克严肃地说:“请原谅,夫人,我想知道爱德华生前有没有立下相关遗嘱?”可母亲摇摇头说;"我儿子临终前没有留下遗言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
迈克含着泪水告别了这位痛失爱子的老母亲。
不久,美国一家报纸在醒目位置刊登了“9。11”灾难中一名美国公民生命留言:“妈妈,我爱你!""
多么凄美!多么令人感动!尤其是故事中的爱德华,在临别瞬间将母亲的.恩情凝成最有分量的五个字:妈妈,我爱你!这五个字深深的震撼了我,爱德华在临终前还不忘母亲对他的养育之恩,而我们呢?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快乐幸福,而从来没有感觉到父母的辛苦,整天只知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父母悉心养育我们,有求必应,无私地奉献自己的一切。而我们中的许多人,是否想过回报父母,孝敬父母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有所迟疑的话,那么就赶快行动,去孝敬父母吧。因为一个不懂得孝敬父母的人,终究要受人唾弃的。孝敬父母不一定要大张旗鼓,有时候悄然的举动更能显出亲情的温馨,更有温暖人心的力量。从今以后,我要体谅父母,孝敬父母体察他(她)们的需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他们分忧。有些父母为了养育孩子,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耗尽了自己的青春,承受着生活的压力。做子女的应该懂得感恩。感恩是一种生活态度,更是一种品德。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孝敬父母,回报我们的亲人。
肝的读后感篇3
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今天,我读了高尔基写的文章——《海燕》,从海燕身上得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文章写得是在狂风暴雨中,海燕在中间高傲地飞翔。它不像海鸥一样胆小,不像海鸭受不了这轰隆隆的雷声,不像企鹅那么胆怯,遇到困难就退缩。海燕在雨中勇敢的、自由自在地、不受拘束地飞翔。——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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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是只勇敢的精灵。在暴风雨面前,它从不畏惧,总是像离弦的箭一样向前飞翔。海鸥在呻吟,海鸭在逃避,企鹅在躲藏,只有海燕——不怕困难,向前冲!
科学家爱迪生就有这种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精神。他在发明电灯时,失败了一次又一次。每一次研究,他总是昼夜不息,甚至一天只睡二小时。可是这样的艰苦奋斗没有给爱迪生带来好消息。他没有放弃,也许上天终于被爱迪生感动,在他经过十三个月时,用了6000多种材料,试验了7000多次,他终于成功了,发明了电灯。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海燕的精神将我铭记在心中,相信我会做到的。
肝的读后感篇4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笔下一部小说,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底层人民所受尽的磨难,以及主人公敢于反抗,追求真爱的传奇精神。
小说开篇就描述了简爱在里德太太家受到的歧视和虐待,她被囚禁在红房子中,随后被送到孤儿院。离开学校后,简爱找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并在与罗切斯特的长期相处中,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可在婚礼进行时,有人突然出证罗切斯特已婚。简爱在痛苦中,离开了罗切斯特,但一系列经历后她仍然决定遵从内心的呼唤,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这本书,我被简爱身上独特的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住了。她尽管出身卑微、其貌不扬,仍不愿向命运妥协。她自尊、自重、自立、自强,在和罗切斯特的第一次交谈中,我感受到了她的理性。她理清了亲情和爱情,一次一次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她追求精神平等的爱情,尽管罗切斯特受伤致残,她仍义无反顾地回到他身边。在我心中,简爱是位不甘忍受社会压迫,敢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
“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一样。”简爱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语,表现了她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在得到叔叔的财产后,她对罗切斯特说:“我不但有钱,先生,还是个独立自主的人!”这句话让我感动:她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合上书本,回想自己的过往……人生道路上不缺乏磨难,但这些磨难与简爱所经历的,与罗切斯的所遭受的,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们要具备反抗精神,凭借坚强的毅力,铲除人生道路上所面对的一切艰难和险阻。同时,我们要有所追求,怀着对未来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终将会有所成就。
简爱的一生是反抗和追求的一生,虽平凡但不平庸,使我懂得,再平凡的人,也应充满爱,充满勇气和追求!
肝的读后感篇5
一直没有正式看过这本名气很大的书,现实中有人亲人一个个离世,大家总说这是现实版的福贵,大抵猜到了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怎样悲惨的故事;但是真正摊开来读,还是几度掩面哭泣,几乎读不下去,真的是太惨了。
福贵作为地主家的儿子,吃喝嫖赌,一路活到老;不管他受什么样的罪,都是咎由自取,并没有觉得心痛。
到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贤良淑德,对福贵不离不弃,本来儿女双全,却一个个失去,最后还得了软骨病,真的看得内心极度煎熬,老天也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这么对一个善良的人。
还有福贵的闺女凤霞,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得病变成了聋哑人,还好嫁了个歪脖子的好男人,在街坊邻里间都有口皆碑的,结果难产去世,真的气得我想把书摔在地上。
又看了葛优和巩俐的电影版,与原著有点区别,福贵身边的人离世的原因更适合那个年代了;我也是几度中断不敢看了。虽然巩俐演得很坚强,但是没有我心目中家珍的柔弱。
看完以后,掩卷长思,书中更多地反映了是那个动荡的年代,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那么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究竟是为什么活着?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夜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那时候有很多梦想,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村里还经常停电,大概初二的时候,家里才是整个村里少数装电话的人,初装费就要一千多,现在家里座机基本都没了,大家也习惯了,免费送都没人要。
但是那时候很开心啊,没有手机,周末就是跟小伙伴去天桥掏虾,去人家地里偷红萝卜,红薯,烧一堆火,红薯用泥巴包起来放进去烧,拿出来可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现在周末躺在家里吹着空调,感觉颈椎疼,一身肥肉。
初中开始打篮球,然后一直看nba,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去美国看nba,结果去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了尼克斯,去布鲁克林看了篮网,然后因为时差在山呼海啸中居然睡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了吧。
以前觉得香车美女跟自己遥不可及,现在买了百万豪车,身边也一直不缺美女;猎艳的好奇心也少了,大概什么东西都唾手可得的时候,就索然无味了吧。
自己从小就认为活着就是要走人生主旋律,在年轻时就要奋斗,然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积累财富。也去游山玩水,也去放荡夜场,但自己都知道这些不是人生主旋律,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所以自己从来也不去羡慕那些辞去工作周游世界的人,不羡慕那些抛妻弃子成就伟业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世俗,而是让自己心安的法门。
我也慢慢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钱有闲,不至于财务自由,但是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关键是活着到不惑之年,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也越来越喜欢独处,觉得大多数烦恼都是跟人相处来的。
以前一直觉得感受到痛苦才觉得自己活着,所以去创业,去经历四面楚歌的困境;去跑马拉松,去越野,感受身体极限的痛苦;去跳伞,去蹦极,刺激的瞬间感觉自己活着;但是现在连个恐怖片都不想看,不是不敢,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受刺激,安安稳稳地活着比啥都强,是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这两年,大概唯有坐下来静静地看书,写写读书笔记,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并反思自己的内心,每次内心的碰撞感到自己活着,明心见性,了生死。
也许活着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活着而已。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过千山万水,去国内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独处的时候就静静地看书,修身养性,不急不躁;工作就有一说一,做好分内的事,精进自己的技术,加强团队的管理,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做该做的事,不要干着活摸着鱼,一天天浑浑噩噩,这是对自己的不善,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活着,不求大富大贵,但求问心无愧。
肝的读后感篇6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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