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在读完一本名著后有感而发的一种,要想加深读书后的印象,你打算怎么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活着的阅读后感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
活着的阅读后感篇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的阅读后感篇2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2016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活着的阅读后感篇3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玩乐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
活着的阅读后感篇4
刚刚噼里啪啦的打了一大段关于小说内容介绍,但是想了想还是不要剧透了,把完整的阅读体验留给您。这边我只用几个关键词组去描述这部优秀小说:只有前十几年富贵的徐福贵,被设置各种假想条件的牛,善良到让人心疼的陈家珍,献血的有庆,胜有声的凤霞,命真苦的苦根…
这部小说大约是在7月开始阅读,那段时间手头上的工作也比较集中,只能抽空看-早上没睡醒的地铁,午休时….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在晚上10点左右,从虹桥足球站回徐汇区,在地铁上本来已经疲惫不堪,拿出包里的电子书时,正好讲到有庆每天都要去人民公社看曾经是他家的羊,心里一下开出了小花:“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啊,原来羊也可以做宠物。”
?活着》的结尾令我难忘,唯一活着的老人福贵给他的老牛也取名叫福贵。叙述者看着老人和老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这本小说之所以能让我感动,很大一部分不在于主人公富贵的命运多舛,而是在于他在描述这段命运时的平静,让人惊诧的平静,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才能做到平静的描述至亲一个接着一个离自己而去,用一个词来概括的话,我想那就是忍受。
活着的阅读后感篇5
“活着”是一种力量,一种可以忍受困难,战胜挫折,让我们变得勇敢的力量。
——题记
?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或许,从我的角度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困难就是苦难。但是,如果从福贵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可能不会这么认为。也许,当他多年以后的某天,回味自己的一生时,他会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并与他们拥有美满的生活,尽管亲人们都已离他而去,但回忆仍是美好的。他不会忘记浴血奋战的日子,更不会忘记和亲人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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