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作文的写作可以使我们的内心情感得到记录,作文是每个学生学习过程中经常接触的,以下是好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时尚的我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
时尚的我作文篇1
郑州市纬一路是一条比较清静的街,街道两旁长着高大大的法国梧桐。梧桐树下挤了一家家商店,其中有一个装着透明大璃门叫“伊馨绣纺”的十字绣商店。店面不大却经营出来了时尚,颇具艺术感。
一走进店门,很快就会融入到安静很温馨的氛围中;店的右侧挂着一排排各种颜色的线,右侧的柜台里摆着已经绣好的小图案,有十二生肖、有花草、还有漂亮的小钱包。墙壁上挂着的是一幅幅漂亮的成品图,有高山流水,有在草原上奔蹄的骏马,还有卡通式的男孩女孩……而店中央,是一个长长宽宽的大桌子,像是一个工作台,上面摆着正在绣着的图案,坐在桌子旁边刺绣的人,除了店主、店员,就是买过线选好图案后在店里开工的顾客了。其实,这个店的色彩并不斑斓,但却很协调,在这个充满热闹和喧嚣的城市里,学学十字绣,也可以变成一种时尚的休闲方式。
“伊馨绣纺”的店主叫和芳,是一个很淑女很安静的女孩子。据她介绍,十字绣很简单,只要会钉纽扣,就能学会十字绣,而十字绣的每一幅绣品都是自己亲手完成的,能带来极大的成就感。十字绣吸引人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图案绣好后,如果摆在家里就是装饰品,送给亲戚朋友又可以表达亲情和友情。当然,对那些没有精力和时间亲自刺绣的人来说,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买成品。因此“伊馨绣纺”的顾客很多,几乎不分年龄和性别。
和芳年龄不大,今年才22岁,学的是服装设计。毕业找工作时,一直遇不到自己既感兴趣又和所学专业有联系的工作。恰巧这时“伊馨绣纺”招店员,她就应聘到店里工作了。和芳是个聪慧的女孩,她很快就掌握了十字绣的要领,得到老板的喜爱和赏识后,老板就放手让她去做,自己只是抽空来店里看看。那个时候,和芳待在店里的时间比老板多得多,进货、下料、招呼顾客……几乎全是她一个人做的。难怪很多顾客以为她就是老板呢。
没多久,和芳就以6万元一次性付清的条件接手十字绣店,自己当起了老板。她先是把成品画的价格一律降了30%,还根据顾客的需求推出一些优惠活动,这样一来,在原来的基础上,和芳的“伊馨绣纺”更受了。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有关十字绣的设计软件在电脑软件方面还是一个空白,几乎所有的图案都是进线时带过来的。为了让顾客有的选择,和芳就边琢磨边通过电脑自己动手为顾客设计图案。只要顾客随意找一张清晰、自己喜欢的照片就可以了。对顾客来说这件事很简单,但和芳却需要整天坐在电脑前下功夫了十字绣是一个细致活,她必须在电脑上用鼠标一点一点地把图案分解勾画出来。
为了更好地服务顾客,和芳保存了所有顾客的联系方式,以及曾买过什么线绣过什么图案等等资料。这种档案和芳会给顾客也复制一份。因为十字绣的线有400多种颜色,如果顾客需要再绣东西的话,只要报出以前买过的线的编号,和芳就会找出同样的线,方便又快捷。
付出就会有回报,和芳的生意越做越好,她很快就还清了去年接店时借的钱,还美美地赚了一笔!接受采访时,和芳告诉,虽然现在自己离“富姐”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但自己很喜欢自己的绣纺小店,因为自己是在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和芳对那些想自己创业的人说,如果想开一家十字绣店,而自己本金不多,可以先给别人打工。打工的过程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当自己掌握一定的开店经验和客户源时,再开店也不迟,这时成功的几率也会更高。
时尚的我作文篇2
自从看过一次姜涞的节目后,就觉得她犀利如鲁迅,点评的总是恰到好处又正中要害,妈妈也很喜欢这个仅仅六岁大的小女孩。这天,我领略到了不一样的“新潮”。
姜涞徐徐进入主题,用黄多多(黄忆慈)扎耳洞,grase(曹华恩)穿高跟鞋,angela(王诗龄)老是穿名牌炫富来开场,点明今天的主题——新一代中国娃娃谈时尚。
说实话,当时看到黄多多扎耳洞有些震惊,因为在爸爸2中,她一直是黄磊的旁边的贴心小棉袄,虽敏感至极但却又善解人意,扎耳洞在我看来,明明应该是不良少年干的事。
“很多人认为,时尚这两个字是属于大人的事,跟小孩子没有一点关系,爸爸妈妈想给你们穿成什么样就穿成什么样,童趣可爱的风格才是属于你们的……”姜涞首先“愤慨”地批评了一番大人。
的确,有很多是这样的,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别说小孩子了,小孩子爱美也是一种正常的现象,时尚并不是大人的专利。
就像小孩子也可以穿缩小版的大人衣服,很多外国小朋友都是这样穿的,不是很可爱,很新潮吗?实际上,不论你穿什么样的衣服,还是适合自己的风格才是最好的。
接下来,姜涞又说起了爷爷奶奶(指长辈)打扮的小孩,我深有感触。前几天,奶奶给我买了一双鞋子,起初,我心情挺不错,可是,一看鞋子,我再也高兴不起来了:那双鞋子五彩缤纷的,还有一个俗爆了的红花,我有些尴尬,觉得俗不可耐,根本不适合我,
老人们的观念还停留在他们那个时代,打扮的我们就显得非常——俗!更不适合我们!
所以总而言之,时尚没有年龄之分,时尚是大家的权利!
时尚的我作文篇3
此时此刻我站在一条线上,一条传统与时尚的界线上。
我的左侧是风华绝代的丽江古镇,右侧是灯火辉煌的丽江新城。席卷了千年的尘埃与城市喧闹的声响迎面撞上,却缓缓地和谐地落下,在这条线旁洒了一地。左脚踏着青灰斑白的岩石土地,右脚踩着钢筋水泥铺成的油柏大道,它们从双眼不可及的远处蔓延来,却不约而同地在我脚下止步,突兀可也和谐。走在丽江阴郁的楼房间,却能享受到最真实的阳光同最清新的空气。你在这布满传统小楼的古镇里溜达,走过曲折的低矮弄堂,小心跨过青石板间的水洼,听着屋檐下那垂着的驼铃带起略显悠长的风声,然后看到几个穿着传统服饰的老太太背着比自个儿还大的竹篓坐在墙角低语,你几乎要沉醉在这个几千年前的童话中了。冷不防有一个和你一样的游人,带着大大的墨镜塞着耳机,从对面的街角缓步踱出,和你一样满脸阳光,你朝他笑笑,他也对着你微笑,然后,你仍旧没有丢失那个古老温润的梦,继续你的旅程。这里似乎不存在矛盾,一切都像是理所当然。金发碧眼的欧洲人,卷发黝黑的黑种人,穿着摩登的男男女女,和当地永远穿着深蓝服饰的老人擦肩而过,在滴落雨水的竹桥上相视而笑,好像一切本就是如此。安静别致的酒楼小肆依水而立,疯狂绚烂的酒吧灯光大肆照耀,坐在狭窄的木船上顺流而下,形形色色的人正放生一只只古老的莲花灯。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种温柔的因子,拂过躁动的心,牵起陌生的手,所有的事物都那么写意,那么和谐。不断有游人穿越我正踩着的这条线,满身城市的激情,亦或是古镇的温情。我分明感受到传统和时尚的冲突,就在脚下。它就像棋盘上的楚河汉界,将两片土地分开,可它却也将两片分离的土地用自己联系起来。我清楚感觉到传统和时尚相互拥抱,在我眼前的空气耳鬓厮磨,相视而笑。
我又真的体会丽江这种相宜的淡妆浓抹的冲突而造就的美。我吸进古老却清新的空气,吐出崭新而满足的欢欣;我听见时尚而激昂的音乐,唱出回到千年之前的传统歌谣……
时尚的我作文篇4
时尚,听起来十分“现代”,是时代的步伐。时尚有时就是一只风向标,指向当今最流行的色彩、款式和语言。
我本以为自己是不太关注时尚的。外面流行什么,与我何干?再时尚,如果不合我的口味,也没什么可在意的。
我呢,喜欢淡色的衣服:米黄、浅蓝、浅紫配白色,都是我心仪的颜色。
因而我很长时间内都对时尚毫不关心。
到小学六年级时,我才加入班级qq群,这才发现我已经“落伍”很久了。大家在网络上的一些流行语,我有许多不了解意思。既然交流起来很困难,那么久以不变应万变,在群中“潜水”,揣摩意思吧。
如今我在群上活跃了许多,发现开启qq的红钻、黄钻等,已经是一种时尚。我们这些互联网时代的人,已经把qq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在现实中,我们也许不比别人强,在网上我我们可以为自己在群体中拔得头筹而快乐不已。
原先对“时尚”不甚关注,慢慢地,我发现“时尚”一词是有排他性的。你知道这个词的意思,我就与你为友;你若不知,我就排斥你。“时尚”的产生,就是为了寻找自我认同。
现在,时尚不是“高大上”,而是体现在生活中。比如,日前流行在头上戴花草形状的发卡。近几年来,各种古时的锦绣图案出现在大街小巷。我还曾在一家店里看到许多以云锦做装饰的衣服。
这些时尚,有些是长久的,有些如过眼云烟。
像复古之风,寻求简朴、自然,是人们在节奏越来越快的都市生活中的需要,因而经久不衰。只要是人们本性中追求的东西所形成的时尚,都可以说是有内涵的,因而成为了经典。
如暴风雨般袭来,又转眼间退去的时尚,大多也只是盲目的跟风。比如商场里的时髦衣服,上柜不久马上就被标上“大甩卖”的标签。一时的时尚,并不能长久。
时尚,并不完全是虚荣的表现。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时尚,自己喜欢的,便是时尚。
时尚的我作文篇5
时尚,我们普通的理解就是跟上潮流,让自己不落后时尚。让自己有一个特点。可是,时尚真正的含义是什么?是人们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被别人嘲笑,只是为了追上别人的步伐,学别人。这和跟屁虫有什么不同?
品味一下时尚,时尚有表面上的装饰,有其他的装饰,也有内心的不同,反正时尚就是与普通人不同。追求另类。这是为什么?其实是为了与别人的步伐一致,和别人站在一起,不落后别人。要不,可能被那些时尚的人称作“不懂时尚的人”。正是人们害怕这个称号,害怕落后社会,只好和他们一样。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如此罢了!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时尚?难道不追求不行吗?我觉得追求时尚其实只是被时尚的开发者玩弄了。他们开发时尚其实是为了让我们追随他们,让他们觉得我们很蠢。因为我们看到稀奇的东西就会去看看,一旦觉得好,便会想拥有它,而其他人看到大家都这样,也会忍不住去跟随一下。最为时尚的开发者,他们便会觉得好笑,觉得光荣。因为他们觉得我们蠢,觉得自己是时尚的首领,很自豪。
为什么我们要跟着别人?有着自己的特点不好吗?追着别人,往往会丢失自己,丢失自己的人格,丢失自己拥有的特点,这样,我们只是一个学别人的机器人。没有任何特点。这样,大家都是一样的行动,一样的想法,一样的思维,全世界都一致的话,这还是高级动物的领土吗?
作为地球上的高级动物,人类,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因为有人领导一群人,而那个诱饵很新奇,很有诱惑力,就追随他们。因为这样,我们就算不上是高等生物,比低级动物还要笨。我们也可以有自己的团队,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团队,有自己的天地,有自己的空间。和自己一样的人生存在一起。这样,生活就有了意义,有了色彩,有了活着的道理!
我们要有自己的思维,有自己得想法。我们不要因为人多就与他们一体。我们要有自己做人的原则。只有自己选择,才能生活。没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主见,你再厉害,也无用武之地。
追求时尚,应根据自己的喜好,不能因为人多就去追求。
时尚的我作文篇6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时尚的我作文篇7
我的外公年轻的时候是一名解放军,常常不苟言笑,但是我也是打心眼的佩服他,梦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能成为一名威风凛凛的军人。如今,外公已经退休回乡,过着自娱自乐的生活。他不仅把家安排得井井有条,还学着年轻人赶起了时尚!
去年寒假,我回老家探望外公。一看到他,就发现他的耳朵里塞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瞧,竟是一个随身听耳机,我不禁笑问道:“外公,您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玩年轻人玩的随身听啊?”“以前我只看你们玩这东西,现在我有着大把时间,也买来潇洒潇洒。”外公说完哈哈大笑起来,我也跟着笑起来。
我们在外公家吃完午饭,外公又拿着手机忙碌起来,我过去偷偷一瞧,哟,原来在刷朋友圈啊,我顿时哭笑不得起来,我也终于知道老妈微信里那个狂发朋友圈的人是谁了。什么蔬菜排毒法啦,什么除臭洗脚盆啊等信息,都是外公转发给我妈。刚开始妈妈还将信将疑,试了几次,结果连续拉了几天肚子,就再也不敢试了。还好我妈兄弟姐妹们都在关注外公的微信朋友圈,不然都不知道外公要上多少次当了。
下午我和我表哥运动回来,又看见他坐在电脑前啪叽啪叽地摁键盘,我打趣道:“外公,您又在赶啥时尚啊?”外公嘿嘿一笑,指了指电脑:“赶它啊,现在用了这个软件,我都可以给老外发e-mail了。”瞧!连外公这么大把年纪都会说英语了,果真是要活到老学到老啊!晚饭后,他匆匆地要出门,我追上前好奇地问道:“外公,您这是要去哪里啊?”外公朝我神秘地一笑“学会用电子产品了,身体也不能落下啊!”哦,外公是出去锻炼身体,还真是人老心不老啊!
我好喜欢我的外公,希望他永远这样“时尚”!
时尚的我作文篇8
他很瘦,从远处看就像一根笔直的杆子立在那儿。脸上布满皱纹,两鬓染上了风霜,年轻时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因岁月的洗礼也不再熠熠生辉了。他的腿脚没有以前利索了,走起路来慢悠悠的。他就是我的外公——一个“时尚”的老头儿。
说外公“时尚”啊,我可没乱说,像外公这个岁数的老人,一般都爱在家看看报纸,去公园遛遛弯……外公可闲不住,总爱往外跑,那是因为他有一个特别亲密的"小伙伴"。这个小伙伴呀,神通广大,能记录下每一个美好的瞬间,它就是外公的宝贝——照相机。外公只要听见“照相”这两个字,就立马来了精神,皱纹舒展了,腿脚也轻快了……
外公拍照时极其认真。瞧!他俯下身子,一手托着镜头,一手拨弄相机上一个个花花绿绿的按钮,眼睛紧紧盯着景物,随着自己的观察,不时调试着镜头,等待捕捉那最精彩的一刻。有时为了拍摄太阳升起的瞬间,他早上三四点钟就起床,找到景色最美的山头或者湖边,将相机用三脚架架好,目不转睛地盯着太阳升起的东方,生怕错过最精彩的时刻,当太阳一露头,“咔嚓、咔嚓”美妙瞬间被收纳进外公小伙伴的“大脑里”。有时为了近距离拍到鸟儿,他把自己藏在林子中的草丛中,仿佛老僧入定了一般,一动不动,一等就是几个小时。高山、绿水、小鸟、鱼儿、红花……外面的世界有多少美好的事物,似乎都等着外公和他的“小伙伴”去发现呢!
每当拍到他特别满意的照片时,外公总会手舞足蹈地把我叫过去,献宝似的让我看,激动起来那眉毛似乎都要飞起来了,真是一个老小孩!他给我讲的一些关于摄影的知识,虽然我听不大懂,却能感受到外公对摄影的热爱之情。
不仅如此,外公的“时尚”还表现在对电脑的使用上。他可以熟练使用电脑上的一些制作软件,比如照片的后期处理。每次拍完照片,他都会一丝不苟地修整照片,看他眯着眼睛,拿着鼠标的手指熟练地操作着,不一会儿,一张精美的照片就呈现在你眼前。
外公年轻时就喜欢摄影,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对摄影的热爱几乎到了狂热的地步,每每和我们聊天,三句不离照相这点事儿。我希望他身体越来越好,有更充沛的精力去捕捉美、定格美、传播美,不仅自己欣赏美,也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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