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阅读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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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有意义的书籍之后一定要及时写好读后感,很多同学在读过有意义的书籍后,都是会写读后感记录的,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锄阅读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锄阅读读后感7篇

锄阅读读后感篇1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的代表作品。读完以后,主人公鲁滨逊那积极向上、永不放弃的乐观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一个英国商人,在航海时,遇到了大风暴,独自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这座荒岛上,他用自己的双手和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在某一天因救了一位船长,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鲁滨逊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他在遇难时,将自己处境的幸运与不幸运放在一起,仔细对比,从而使自己能够打起精神,理智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他不但乐观,还很顽强。在文章中鲁滨逊曾经历过山洞塌方、岛上发生地震、染上疾病等等困难,他都靠着自己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生活了下来,这不都表明了鲁滨逊那不畏艰险、顽强、勇敢的品质。

假使流落在荒岛上的是我而不是鲁滨逊,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勇敢,也许我会失去希望,呆呆地坐在沙滩上大哭,自己放弃了自己,最终等待死亡。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而不是对生活悲观,经历不起一点点风雨、挫折,一遇到一点不如意就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自暴自弃,最终只能坠入深渊。

锄阅读读后感篇2

沈石溪,我想大家都略有而耳闻吧!他是著名动物小说家代表,他写了著名的《狼王梦》,书中狼母亲为保护孩子当上了狼王,而最后却因保护狼孙而死去。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颇深。狼母亲(紫岚)的伟大就如我母亲一样。母亲,也许对许多人来说它只是一个称呼,只是一个抚养你长大的人罢了。可是在我眼中,那是一份爱,一份只属于我兄弟姐妹的母爱。爱无色无味,看不到摸不着,只有我们可以感受到。

感受?从每天你早上看到桌子上摆满了食物;每次回到房间整整齐齐;桌子上摆的都是我喜欢的食物,房间的东西都是我平时摆的的地方......这一切的,微不足到的事中蕴含着母亲对我的爱。

乌鸦有反哺之恩,小羊有跪奶之恩,可是我觉得我像一个无情的人,以前总以为,这些不过只是他们应当对我做的,一切都是我该享受到的生活。可是长大的我明白我错了,他们大可以不必这样对我,看看那些被收养的人,在家里就像个保姆,哪有什么地位可言。所以我是幸福的。可是我在享受这幸福时却是没有回报父母,我总以为,我还小,无法回报他们,不,是我根本没有真正那份回报他们的心。狼母亲希望望子成龙,我父母也同时望女成风,也是我却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说实话,我小学时成绩就那么六、七十来分。每当家长说自己小孩如何多好时,成绩多优秀时,我妈妈从来没有一句话反驳他们,也有不少家长知道我成绩不好,专门来嘚瑟的,我母亲虽无法反驳,但从来没有骂过我。直到我看了《狼王梦》,才明白我是妈妈的希望,妈妈为我付出了许多。现在是时侯到我回报她了,于是我开始好好学习,终于我也能让我妈妈扬眉吐气一番,让其它家长无话可说。

在我的成长中,若是没有遇到《狼王梦》这本书,说不定我还在哪个班垫底呢!这本书不仅仅伴我成长,同时也让我明白父母对我的期望,让我走向转折的一本书。

锄阅读读后感篇3

题记:将近花了两年的时间来培养阅读的习惯,但是如何来提高阅读的品质?从思考怎么来阅读一本书,阅读什么书,为什么要读书,这个逆向过程有助于形成自已的见解。

我是极爱阅读的,从初中开始,就泡在图书馆,杂志,小说,历史,人文,什么书都涉猎,看完也就忘了,总觉得自已是一个吞噬文字的魔鬼,吃下去这么多却没有变化。在阅读之前,反思这个问题,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读一本书是种输入,输入如果没有输出,没有经过思想的加工,那么一堆杂乱的文字到你脑海里,输出的如呼出的空气,最后真是一无所获。所以,每一本书都要写点什么,所思,所得,所用,不一而足。有了这个过程,至少能保证你有想法。想法如何付诸于行动,那是后事了。

圆规正转,本书只深入的讲了一件事情,如何来阅读一本书?

四个层次:

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

基础阅读,明了和理解作者字面上所要表达的意思。这个句子在说什么,这段话告诉我们什么,这本书想表达什么等等。从表面去学习一本书,明白书的表象所表达给我们的观点,这可以从某个角度来解释为什么我们知道那么多道理却过不好这一生。

检视阅读,读书快与慢的节奏。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不是每本书都要逐句逐字的看,那是基础阅读。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提高阅读的品质,检视阅读给了一个方向。在读一本书前,都是需要做功课的,这本书的讲点什么,哪些是需要深入了解和学习的,哪些是是可以粗略浏览的,带着这些问题去阅读,得出答案,就是其精髓所在。

分析阅读,检视阅读是你提出的问题,而分析阅读是脱离你的存在,用系统的`方法来读一本书,这样就不会跳过你本身局限的问题,全面的了解书中的知识点。培根曾经说过:‘有些书可以浅尝即止,有些书是要生吞活剥,只有少数的书是要咀嚼与消化。”分析阅读就是要咀嚼与消化一本书。详细的过程就不再描述,选择一本什么样的书来进行分析阅读?个人推荐:思考快与慢、学会提问、金字塔原理,等等,会尽快功课。

主题阅读,按我的理解就是输出大学毕业论文。一直耿耿于怀大学的论文,全文都是胡编乱造的,没有主题,没有中心论据。所谓的主题阅读,应该就是描述和解决一个问题。理论上,经过四年的大学教育,我们有大量的课程和阅读,具备动手实践和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是我们还没有明了大学真正的涵义,没有独立的思想和求知的精神。痛定思过,每年给自已定个目标,用主题阅读的方式输出一个解决方案。

再次回过头来思考书本身,我们非常有必要对分析阅读做一次分析阅读,在过程当中发现适合自已的方法。每个人的阅读习惯不一样,阅读书目不一要,时间点不一样,思考的方向也不一样,尽量回到原点,全面的思索过程,得到一个相对优的阅读方法。

除了输出读书笔记,还有件事是一定要做的,那就是经典语录的摘抄。文字的抄写过程和你阅读过程输出的想法和体验是完全不一样的。准备一本漂亮的笔记,来记录每本书思想的精华,和作者对话。偶尔拿出来朗诵,你会发现,神清气爽,心旷神怡。

所以,得出两个结论:

每次阅读输出一篇8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

每读完一本书做语录摘抄;

良好的习惯是品质生活的开始!

锄阅读读后感篇4

书,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也是我们的老师、朋友。在书中我们可以学到在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我已经读过好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窗边的小豆豆》等等。今年暑假读的书中我最喜欢《草房子》,一翻开书内容简介,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儿童读物,它语句优美,情节生动,是一本值得我读上许多遍的好书。我如醉如痴的读着故事内容,常常饭都忘了吃。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中人物的经历让我明白: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天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书中捍卫尊严的陆鹤、肩负重担的杜小康、善良懂事的纸月,还有他们感人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善良、尊严、自信、顽强……我相信,这些会让我终生受益。

锄阅读读后感篇5

着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锄阅读读后感篇6

许是余华残忍冰冷的语调碰撞到内心深处的脆弱,才令读者的心难以平静,久久震撼。

作者余华认为:我更关心的是人们的欲望,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而小说中的主人公富贵用平淡冷静的语气陈述了自己坎坷悲痛的一生,作者说他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细细思考,有什么能像老人富贵一样以悲惨的遭遇来诠释活着的勇气——即使命运荆棘丛生,我依然面对生活,走完这一生的历程。

有时觉得余华太过残忍,以最为简单平淡的笔调书写着人物的遭遇,仿佛那些不幸死去的人就该黯然消逝,那些悲惨的命运就是他们的宿命,之后的他们还要若无其事的活下去。但是作者若以同情而又悲悯的主线贯穿全文,那么我就无法体会到?活着?的真正意义。就像红楼梦黛玉在宝玉新婚当晚香消玉殒的故事,升华为一种凄美而又忧伤的意境;像那一棵开花的树,等来的是凋零的心,一种遗憾的感伤让我们难以忘怀她的等待。

小说的主人公富贵先是一个纨绔子弟,作为财主的儿子,不学无术,最终所有家产被他败光,而恰恰是贫困让他发生改变,体会到妻子家珍的善良,懂得家的幸福,所以他努力生活。被迫入伍后,他日夜思念的是家,经历过生死搏斗后第一时间赶到家中,也许这份念想才使得富贵在硝烟炮火之中紧抓活着的希望。富贵的儿子有庆因献血而导致死亡,护士却早已落荒而逃。我沉浸在有庆献血的情景当中,悲愤油然而生,憎恨那些藐视弱小生命的人,他们为救势力(县长的妻子)不惜牺牲十几岁小孩的生命。

余华并没有从表面的字里行间进行笔诛墨伐,而是通过读者的感受及思想对社会的现实进行了一种无声的谴责,这正是小说写作的高明之处,以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格调把自己的思想解读给读者,然后引起人们的深思。

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相继死去。留下了孙子苦根与富贵朝夕相伴,由于贫困使得苦根越发懂事,当其他小孩嘻戏在田野里,河畔上,三岁的苦根已经帮富贵割稻子,小小的身影晃动在稻田间,富贵满眼是幸福!是疼惜!

小说中苦根的死让人觉得荒诞而又现实,生活太苦,苦根从来没有吃饱过,乡亲送的豌豆对他来说是极好的东西,生病的苦根因吃的太急太都被活活胀死。类似的是电影1942的情景,老东家在逃亡的过程中,迫不得已把女儿卖进了腐朽之地,因吃的太饱难以下蹲的抽泣。

活着和1942皆处于悲剧的时代,多少人因饥荒而被剥夺生命,留给现实的只有悲凉。富贵并没有悲凉,他只是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他对作者陈述记忆时的冷静并不是没有痛苦和恐惧,而是当经历了撕心裂肺的生死离别后,已经使得所有事情的变幻都变得自然而然,绝望也已经升华到坦然淡然的地步。

喜欢这本书的人大概也看过被改编的电视剧富贵,两者的结局大相径庭,小说中“老人和牛渐渐远去。老人唱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富贵和老牛相伴,读懂生活,平静地走下去。而富贵结局是苦根和富贵迎接来了新生活,新的希望。我想那编剧和读者都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感想,希望命运留给富贵最后的希翼陪他迎接到曙光。然而此时却违背了作者这本?活着?的意义:即使命运蹉跎,我依然努力的走下去。

最喜欢结尾这段话:“我知道黄昏正在瞬间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和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降临。”我总是这样理解它的含义——黄昏过后是黑夜,即使有暴风雨的来临,但我依然能体会到生命存在的价值,它带来的是安抚,让我坦然面对生活,勇往直前的走下去。

锄阅读读后感篇7

我从小到大读过很多书,最喜欢的就是女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这本书以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作者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书中的每个故事都亲切感人,令我思绪起伏,感慨万千。

全书由英子一个人引起,以英子纯洁的眼睛观察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了英子七岁到十三岁的成长经历,从英子的视角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像惠安馆的疯子秀贞,约英子看海的小偷,骑在毛驴上的奶妈,最终离她而去的父亲,她凭着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就是记录下来。

不得不承认,读《城南旧事》时,我的内心是沉重的,那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时代;善良的女子被深爱的人抛弃,让人同情怜悯的人被世俗的眼光鄙夷,原本正直的青年被迫向生活屈服,深沉的母爱因为生存而面临痛苦的选择,年仅13岁的孩子因为家庭变故挑起生活的重担,然而,伤感的心头有时又会涌起一丝丝的温暖,因为失散六年的母女竟又重逢,因为一个被生活压弯了腰的青年竟然和一个天真的小姑娘许下“我们看海去”的美丽约定,因为所谓“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年轻人在那个年代最终走在一起,因为爸爸对英子说过的话“不要怕,无论多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这样的纯净美好,这样的温厚醇和,这一切一切让我感动不已,心潮涌动。

?城南旧事》使我回想起我的童年,使我更加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的人生启示,它教给我面对弱者时要有同情心,面对困难时要有责任心,面对挫折时要坚强勇敢,面对亲情友情时要懂得感恩回报,《城南旧事》使我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这本书定会成为我人生永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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