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个人读后感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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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aq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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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个人读后感优质8篇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1

这是一本很怪的书,它就像白开水,就那么淡淡的,春夏秋冬,家长里短,却也能让你一口气读完,

知寿是个内心没有安全感的女孩,大概还有点自卑,因为自卑所以狭隘,所以常存偏见,因为渴望得到爱,所以不停的失去爱,

从和吟子奶奶住在一起,从不适应,不顺心,冷漠,到温暖,不舍,其实人还是会变的,或好或坏

因为害怕身边人的离去,所以不停的拿属于他们身上的小物件来收藏,然后一个人在夜里静静的回味那些记忆,到放回原处,一个人选择过生活,这也是知寿的成长,读到最后,彷彿看见了自己,

当你不在向别人索取什么,不在害怕什么,你就成长了,别怕一个人,能失去的东西也一定不属于你,那些记忆就留在那里好了,带着力量,去成长,去经历更好的人生,去丰富,去强大,去享受一个人的好天气,

最后的结局,嗯,你又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知寿啊,其实挺心疼你的,但是你的人生还要你自己去承担,早点遇到那个爱你的人,他会让你变的越来越好,而不是患得患失,

能很好独处的人,也能很好的处理和别人之间的关系,希望我们都能做一个向吟子奶奶一样的人,七十岁还能化淡淡的妆容,给情人买巧克力,找到一个人的好天气,

大家都喜欢善良的,开朗的,漂亮的人,嗯,我也喜欢。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2

当用手捧起《艾青诗选》这本书时,翻开第一篇被艾青优美而朴实的语言所吸引,他的诗不光是写诗,而是借诗来寄托情感。

艾青写的《大堰河——我的保姆》,抒发了对故乡的怀念之情,揭露了这个社会妇女悲惨的命运,表达了诗人的强烈爱憎。《太阳》这首诗写于抗日战争期间,当时民族正处于危险之际,艾青借太阳象征阳光、进步、自信,鼓舞和坚定人们的信心,凝聚团结向上的力量,表达了诗人对于民族解放的信心。《黎明》写出了作者对光明的向往,作者将多个场景结合起来一起写,体现在对黎明的迫切期待。对啊,在当年那个时代,人们是多么渴望和平,渴望出现黎明啊。《光的赞歌》写_刚结束一年不久,人民刚从黑暗中走出来,作者提及了社会主义的大好前景,表达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无限向往和期待。

艾青写得好诗还有很多,几乎每一首诗都带有诗人的情操,仔细去品味,会觉得诗人总是在关注中国的命运与人民的生活,他想用笔墨来鼓舞群众,挽救中国。到了新中国成立,作者又将事业转到现代化建设中去,足见诗人是个爱国主义人士。

我们可以通过艾青这位诗人来感受一下我们生活的“艺术”,当然这“艺术”是一种精神一种情怀,但都有着向上的力量。诗人诗中的《吹号者》便展示了一种无私奉献,不是牺牲精神;而《墙》这首诗让我们感受到高、厚、长,激亢高昂的艺术情形;《启明星》让我们看到了追求光明,厌恶黑暗的愿望。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3

?围城》中,方鸿渐作为钱钟书笔下的一号男主角,自然是占据了很大的笔墨。钱钟书写这本书花了大量的时间,里面的语言犀利刻薄,特别是各种比喻,对人性的讽刺可谓是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其实,志大才疏,懦弱,爱面子,不通人情世故,自认为聪明却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些都可以用在他身上。要说他真实得可爱,却也不然,有时也是虚伪的。然而,在作品里,是一个女性“千方百计想要嫁”的人。可能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正好爱他棵青菜的人都集中在那里了。据说方鸿渐身上有钱钟书自己的影子,呵呵,这就不好说了。

我想,他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一个人呢?也像写作一样刻薄吗?一般不会这样表现吧。听说过一个小故事,经常有人向他借钱,他总是借给别人所要求的一半,而不要求别人归还。我向来认为,刻薄的人是可以装成厚道的,而厚道的人是无法刻薄的。从他的书来看,这种刻薄是他的本性,而不是为了写书而刻意这样做的。而他对借贷者的这种做法,也是刻薄的'天性被掩盖在厚道的外衣下的表现。但是,好的作品是需要这种刻薄的。都像温吞水一样,那就没意思了。

看到他们一行人开始去往三闾大学的旅程,是故事最精彩的部分。给读者的感觉是物质食粮的诱惑超过了精神食粮。非常值得一看!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4

朝圣这个词,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有点过于神秘。好在这只是记者口中的噱头词汇。

真正的旅程还是很值得关注,只要跟着哈罗德,他的状态,他的回忆,他遇到的陌生人的故事,就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直到记者出现,一切变了韵味,很想跳过那段,生活因为过度关注而打扰了本来的进度,那些跟随者,那些试图替代光环的伪朝圣者。很多很多,在我们的现实中都能找到对应的角色。炒作和口号,过度的形式感,也有善意的人们,试图阻止破坏,理解他人。看着这些鲜明的人物形象,想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也有被无形得影响过呢。

喜欢独处的人,非常理解他,在自己的行走过程中不断想起往事,重新开始思考,很多以为已经忘记了的生活点滴,浮现旧事的画面,当时没有留意的想法和细节。所以独处是真的很有意义,常常和自己相处,与自己对话,会有很多新的收获。

文章到后期,看着有点惶恐,对年老对时间流逝,没有太多的概念,但在这里有一种老去被描述得很清晰,想到自己将来也会面对岁月匆匆,不免有些心惊。

这本书虽然是讲一个人的朝圣,但看完却让人更想要珍惜身边人,陪伴,包容,相信,最重要真诚。推荐安静得看完。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5

在这个看似漫长的寒假,用一本好书填补时间给予的空缺,我想是十分明智的。而这个假期我很庆幸有《海底两万里》陪我一齐度过。

第一次看完《海底两万里》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当时只是很羡慕那两个学识渊博的主人翁,能经历如此丰富多彩的海底旅行,让我的内心充满了好奇与想象。

第二次看完这本后,十分欣赏书中的“阿龙纳斯”这个人物,因为他的理智与博学,还有他对科学的热爱竟能抵得过对自由的向往。这令我吃惊,我曾一度认为自由是一种无可超越的东西,他让我突然发现,自由,每个人都能够拥有,可是做自我热爱的事情的机会却不可多得。

看到之后,我欣赏内德兰德。喜欢他的极端与刚烈。我承认那鲁莽也许会铸下不可饶恕的错,但我钦佩于他的执着——他从上了鹦鹉螺号那天就开始策划着要逃走,不论旅途中有多少事物分散他的注意力,这位狡猾的、威猛的捕鲸手从未放弃过他逃离的念头。即使他在生他养他的大海里,即使他就算是回到陆地上也得靠大海生活,他仍热切地期盼着离开鹦鹉螺号——因为他清楚,鹦鹉螺号不是他的生活。他让我明白,突如其来的好事也没有意义为之疯狂地欣喜——好事固然是好事,但为了任何的惊喜而打破了自我平静的生活,不值得。

再之后,欣赏尼摩船长。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渴望独立,于是就喜欢冷静、智慧的人物,当然最好还要孤僻,不理解任何人的帮忙。我觉得尼摩船长的冷峻和理智,都极其值得学习——他是我那时除了浅薄的日本少年漫画主人公外唯一感兴趣的主角。可是,令我十分的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会有一个不明不白的结局。之后我慢慢地明白,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群体而生活,耍酷是要有限度的。有句话说得好,人字的结构就是要相互支撑。

此刻,我欣赏的人物却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主人公的仆人——孔塞伊。是的,他的确让很多人看不顺眼——对主人惟命是从、理论知识丰富实际经验匮乏,等等。可是,我所欣赏他的,却是他所掌握的“分寸”。他身为一个仆人,他做到了一个仆人所能做到的最高境界——顺服,勤劳,还有最重要的,忠诚。当他得知主人要去参加九死一生的危险而滑稽的捕鲸时,在能够退缩的情景下他毫不犹豫地表示要与主人同去。还有在教授落水时,南极冰盖下缺氧时,他所想的多的是主人,想得少的是自我。他对主人的忠诚甚至超过了人本能的对生命的渴望。

可是,我们能说他是一条哈巴狗吗?明显的不能。孔塞伊在除了忠诚之外,有一套自我的、相当完备的价值衡量标准。对每一件事,他都有自我的想法,有自我的确定,但在不该他说的时候,他从来不说;不该他做决定的时候,他从不擅自主张。同时,他还在繁杂的家务事中抽出身来,发现了他的爱好:分类学,并且将它努力学透。能够说,孔塞伊——一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仆人,在自我的主角与他在环境中的主角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巧妙地把握着这个“度”,不做越矩的事而又欢乐十分。

看完此书,我还想起了一句话:旅途能够用来看清人的本质。《海底的两万里》这本书,让我们感悟了从四个主人公身上映射出的芸芸众生之象。任何的科学,都是与对人的研究息息相关的,而我们完全能够相信,《海底两万里》绝不是一部简单的科普作品,它让我领悟很多很多……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6

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故事主要写了高尔基童年时的痛苦生活,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我”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我”……从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令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这时,我的鼻子不禁一酸,为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而伤痛。我依然含着泪水,终于把这个催人下泪的故事看完了……

想着想着,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不还是有贫富之分、不平等的看待吗?当我们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一些衣衫褴褛的乞丐,楚楚可怜的小孩子和孤苦无依的老人。这见证了现时社会官员的无能、贪污成矩的不良风气。试问社会怎能会有进步呢?怎能会繁荣昌盛呢?怎能会迈向新的旅程呢?从那个时候起,我心里就暗暗萌生了一个念头: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万人景仰的大英雄,把千千万万个像乞丐那样可怜、无家可归的穷人从恶霸的威胁和利用下,一个个地拯救出来……慢慢地,慢慢地,这颗种子不知何时从我心里缓缓地萌发了,而且那样的坚固、结实……

这时,我的脑子里也随着产生了一个新奇的想法:如果我是一个市长,那该多好啊!要是真的能实现理想,我必定救人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能把幻想变成现实,那一定是很美好的。我期望自己忽然长大成人,当上了江门市市长,我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领导各阶层人民,把江门市建设成为第一的城市。要江门市舍弃以前的旧面目,不再希望有高尔基那童年般的生活。当我一上任,会执行任务:第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因为只有这样做,社会才会进步,才不再有“贪污”的现象,人们才不再过上被压迫的生活。第二:抓好教育事业。要多设一些专门学校,让失学儿童读上书,使学生能茁壮地成长成为国之栋梁。这样不但可以减少无依的儿童,还可以为国家培育人才。其次,还要多设儿童场所,发展儿童的智力,锻炼儿童的身体,做到劳逸结合。第三:设老人福利院。无论是孤寡老人,还是退休职工、干部,都可以搬进去休养,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并且特意派出专门人员为老人服务。这样便能够减少孤苦无依的老人。待到所有设施都实行后,我相信乞丐必定由多变少,由少变无,那时侯的江门市一定更好、更美、更繁荣。

虽然这只是一个孩子的愿望,但我相信凭着自己的努力,这个理想一定会实现的。为了能早日实现这个理想,我要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了出发前的准备!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7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瞧!这个人读后感篇8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一本需要慢慢品味才能知作者心的书,我读了很多遍,直到今天合上书本,才终于对其中几篇有所领悟。《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以看似温情的语言,激烈地批判着那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给我印象颇深的是《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文章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看到这句话,我的心像是被锋利的刀子狠狠地刺了一下。那个年代是中国历史上屈辱的岁月,专制皇权高度加强,国家日渐闭关锁国,西方列强强迫中国打开大门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国国民在封建思想的束缚下已经没有了分辨是非的判断能力。戊戌变法失败后,戊戌六君子被处死,周围围观的人群拍手叫好,殊不知这六个伟大的人正是为了自己而死。书中鲁迅提到看电影看到中国人见到自己的同胞被外国人处死竟和日本人一起欢呼,这些思想麻木的中国人令我们痛心。

为了挽救中国人民,也为了拯救祖国,鲁迅毅然弃医从文。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它通过“狂人”之口,把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专制的历史痛斥为“吃人”的历史,向沉滞落后的中国社会发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严厉质问,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鲁迅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不顾外界打击,为了让国民清醒过来,写出了一篇又一篇寓意深刻的文章,流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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