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读后感写得有价值,才能让更多人对原著产生浓厚的兴趣,我们可以在读完一本书后认真写上一篇读后感,好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鲁迅作品读后感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1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使我知道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可悲又可叹!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2
在看了《朝花夕拾》之后,我对当时的旧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也认识了一个真鲁迅。
鲁迅,他弃医从文,因为他知道,学医只能治好他们身体上的病,不能改变旧社会的人的落后,迷信的思想,所以他选择了从文,《朝花夕拾》便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
在《朝花夕拾》一书中,衍太太这个人物也多次出现。《琐记》一文中有这样几句话:“假如头上碰得肿了一大块的时候,去寻母亲罢,好的是骂一通,再给擦一点药;坏的是没有药擦,还添几个栗凿和一通骂。衍太太却决不埋怨,立刻给你烧酒调了水粉,搽在疙瘩上,说这不但止痛,将来还没有瘢痕。”衍太太看似十分好心,可烧酒是烈性的,不但不能治伤,还会使伤更重。衍太太还教小鲁迅偷东西来卖钱:“也许你没有留心。到大厨的抽屉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寻出一点珠子这类东西……”
与衍太太形成对比的人物,正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当小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时,长妈妈看似不在乎,却已经牢记于心了。过了十天或一个月。长妈妈便把《山海经》买来了。你可能会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长妈妈不识字,把《山海经》读成了“三哼经”,这肯定会造成一定的麻烦。而且,当时正值过年,店铺都关门了,想要去买“三哼经”,必须要敲一敲书店的门……可见长妈妈是多么疼爱小鲁迅啊!
但在书中,鲁迅本人并没有直接写出衍太太与长妈妈的性格特点,还用了相反的语句来描写她们。在描写衍太太时,作者鲁迅先生仿佛在赞扬衍太太的好,实际上他却用了讽刺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的自私、虚伪。而在写长妈妈,看似在写她的不好:睡觉摆成“大”字形,迷信……实际上,作者通过描写,长妈妈的“不好”,写出了长妈妈对自己的照顾,这也是本书的亮点之一。
鲁迅笔下的《朝花夕拾》让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他身旁的善与恶……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3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4
?伤逝》一文采用“手记”的形式,以涓生的口吻回忆与子君的故事,包括与子君的交往、同居及分手……涓生和子君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怀着个性解放的强烈意愿,勇敢地冲出家庭结合在一起。最终却因个人及社会历史局限而分手,甚至于子君到底是死了。
先生没有细说子君是怎么死的,但小说浓墨重彩地描写了社会乃至涓生是如何逼迫她的(——小说是以涓生的视角展开的,在他的叙述中并没有描写他如何逼迫子君,而是尽量开脱自己,有意无意地卸开责任)[确实对涓生用“逼迫”一词是太过了,但涓生其实在无形中给了子君压力,无论是油鸡们和阿随的消失,还是涓生不能理解子君在柴米油盐生活中的事,窝在通俗图书馆不愿回家]。虽然,子君最后肯定是自我了断的。我想,她若是在离开人世前写了点什么,大概是会写“可畏 ”吧,人言可畏、人眼可畏、生活可畏,涓生,可畏……
我本以为,涓生在原先是不懂的,不懂子君为什么会两人在一起后变得“世俗”。后来再看,发现涓生不是不懂,而是不敢承认。涓生到底还是一个卑怯者,是一个披着进步青年外衣的封建男人。他会学着西洋电影里,一条腿跪下,一手握着子君的手向其求爱,却在心里感到愧恧,甚至永远遗憾;他不顶社会生活压力,想要与子君分手,并美其名曰“新的路的开辟,新的生活的再造,为的是免得一同灭亡”。这话乍听之下,很是有些道理,但联系实际再细想,涓生简直无耻!(为什么?——需要展开)[纵使涓生会“帮她生白炉子,煮饭,蒸馒头”,但他究竟是不太管柴米油盐的,不大会打理家庭的,他只愿生活在他的理想生活里,而不知晓到底应该如何对待婚姻生活,不晓得当两人住一起后,子君要面对的都有哪些烦琐事,却埋怨子君变了,变浅薄了,觉得没有共同语言了,觉得生活难以维系了,于是便要分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一个穷酸小子拐了人家的女儿,然后终于发现贫贱夫妻百事哀,最后嘟嘟囔囔地要分手。在我看来,即使是以唤醒新青年的名义也是说不过去的,哪能这么对待人家女孩的?当然,这只是我单纯以一个女孩的角度来看的,并不牵扯太多社会未解放或阶级的软弱性。]而且文中两次出现“我突然想到她的死,然而立刻自责,忏悔了。”还出现了一次“我想到她的死……”这“然而”在此处实在很具有讽刺意味,使得一个“卑怯懦弱并以自我为中心的封建男人”形象跃然纸上。而后面这“……”又实在是意味深长,这里确确实实显示出涓生心理的复杂,有些不舍有些轻松有些欣喜……此时,子君终于离开了,涓生也终于承认,在两人相爱后自己将真实的重担卸给了她,让其负了这重担在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另外,从这“……”中我们依稀可以看到:大概,涓生也预见到了,子君已经没有活路了。
写到这儿,我不禁为子君感到悲哀。她是一个在封闭黑暗的笼子里被叫醒了并与人约好一起出逃却最终清醒着死去的人。她满怀着期望,希望能够逃脱,却如无头苍蝇一般,失了方向再失了目标。毕竟,笼子里不曾开灯,更未曾打开,何况有众多麻木地沉睡在前进道路上的挡路人,怎么可能出得去?可是子君,不知道;她,最终清醒地死去。是否她也会像阮美人一样,在诀别人世前,留下一句:……可畏,来拷问世人?
虽然在《伤逝》一文中,子君几乎从未正面出现过,一切都只是涓生的所看所感,只有一句话,“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是出自她之口。仅这一句,我就看到一个鲜活勇敢的子君站在我面前,再联想到红颜薄命的阮玲玉,于是便有了此篇《可畏》。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5
读了,鲁迅的小说与一些散文之后,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鲁迅是一位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人。
从鲁迅散文中的《影的告别》中,最后一段让我记忆犹新:“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这段话,让人心里读者好踏实,好舒服。《我的失恋》这篇是鲁迅写的一首诗,虽然不长,但却让人读起来很有味道的感觉,怪不得他是个文学家呢,不但写作能力好,连作诗能力都那么强,鲁迅先生的这首诗是写得很有哲理的!
鲁迅之所以被人民们都称为是文学家,现在我知道是为什么了,就是因为他的智慧和才华,写作能力强,作诗能力也不是一般得好。他写作时用的技巧与方法,用得都非常完美。书中《狂人日记》这篇小说,狂人得的是“迫害狂”,听到这个名字,就已经觉得很可怕了。网上说这篇小说是一部意识性小说,有助于给我们增长知识,添加课外的科学知识。
?狗、猫、鼠》这篇小说里,写得倒是挺有趣的,“落水狗”都有。里面的猫是狗的仇猫。鲁迅先生话了一生的时间写了这么多的好文章。就算他生病了,身体特别不舒服,很难受,但他还是坚持写作,我们要学习他的这种可贵精神!哪像我们,觉得作文难写,就讨厌作文,一点多不去坚持或者稍微的努力一下。鲁迅先生也是一位思想家和革命家,他是中国革命文化的主将。毛主席指出: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国新文化的方向。我在网上偶然得一次看到:“鲁迅先生一生写作1000万字,其中著作600万字,辑校和书信400万字。鲁迅在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鲁迅先生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只要谁遇到了困难,他会马上去帮助他,会尽自己所能尽的力量去帮助那个需要帮助的人。鲁迅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我们一定要像鲁迅先生学习!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6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是《故乡》中的一段景色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神异图画,一个活灵活现、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7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
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作品读后感篇8
带露折花,色香自然好的多,但是我不能顾。——题记
“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字《朝花夕拾》。”《朝花夕拾》,真是一个非凡的名字,就如“鲁迅”,一提起来,谁都知道。我想起老师说过:人在痛苦时分,文笔是发挥最好的。对啊,鲁迅先生当时受到了多少迫害,多少磨难,所以在他四处逃亡时,便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回忆起与同伴们逃课的时光,回忆起小隐鼠在桌上舔吃墨汁的可爱模样。
读了鲁迅先生的《狗猫鼠》后,我仿佛看到了活泼可爱的小鲁迅正在用毛笔逗小隐鼠。小隐鼠爱吃墨,小鲁迅将砚台移到隐鼠面前来,当它正要弯下身子吃墨时,便又把砚台移走。这样反复了好多次,小隐鼠不耐烦了,便“唧唧唧”的叫了起来,仿佛在抗议。小鲁迅拗不过,只好取出一点儿墨给它。多么可爱啊!
童年多么美好啊,令人回味悠长。我想起了儿时的游乐园,孩子们在里面玩得不亦乐乎。我的童年生活也是多姿多彩。小时候住在外婆家,那儿没有工厂的嘈杂声,只有潺潺流水声。我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小河里游泳,在泥地里抓泥鳅,热了就在树荫下乘凉,冷了就躺在草地上晒晒太阳。
童年生活就像被踩死的小隐鼠,一去不复返。倒不如细细品读《朝花夕拾》,让我们体会一下不同时代的儿童的记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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