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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与闯读后感篇1
读过《水浒传》,不禁感慨万千……
看梁山第一头领宋公明,开始觉得忠义两全,然后又觉得他真能忍,其他官员欺负宋江,宋江也不说一句话,不反抗一次。但是事情出现了转机,晁天王为报答救命之恩,好心好意让宋江坐第二把交椅。从此,吴不离宋,宋不离吴的局面开始了。
宋江是个有义的人,但是又为何又做出架空晁盖,毒死黑旋风等不义之举呢?很简单,宋江是个小小芝麻官,没什么理想,能在江湖上混个“及时雨”“山东呼保义”等称号就已知足。但后来上梁山,做了副寨主。权力大了,想法也就膨胀起来。还想弄一个忠义两全的高境界,所以总想着招安。
宋江也是好汉中最不洒脱、最不自由的、每每捉来的有名望之士,宋大哥总是有着三部曲,一是喝退绑绳的小卒;二是亲自解绳;三是鞠躬倒茶。真能网络人心,也不嫌麻烦。可见,在创业之期,宋江还是“他时若隧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的。
说道洒脱还数二龙山老大鲁智深。打镇关西犯官司,是为了救一对并未有交情的父女。后来当了二龙山一把手,相邻的还有桃花山和白虎山。这两个山头与二龙山绝对不在一个层次,但鲁达并没有兼并山头的意思,何等洒脱!再后来,武松要跳槽,不跟二龙山干了,鲁提辖顺水推舟,接受了宋江的“招降”。
晁天王一看不高兴了,这不是明摆着抢老大的风头嘛!负气要带兵打仗,又中毒箭身亡。临死之前,说谁抓住史文恭谁就坐山寨之主,但晁盖也不想想,那么多头领都是宋江招来的,叫别人当众头领能乐意吗?可怜晁天王,白手打拼的梁山泊,都拱手给了宋公明,可悲!可叹!
宋大哥一门心思想招安,可以说吴学究起了极大地作用。吴用真阴,乃真小人也!晁天王在世之时,他远晁亲宋,二把手和三把手联合对敌晁盖。还有朱武,朱武的本事和吴用差不了多少,可人家智多星排天罡第三,朱武呢?别说第三,连天罡星也没混进去。神机军师当初可是少华山坐第一把交椅,为什么不能得到重用呢?很简单,嫉妒之心人皆有之,吴用唯一可抗争的只有朱武,于是,把朱武调到卢俊义的手下,卢俊义是副手,不敢,也不能与宋江抗争,朱武知道有聪明也没地方使。梁山招安,朱武找公孙胜求仙去了。
而吴用、花容吊死在宋江墓前,林冲郁郁不得而终,真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而鲁达、武松这等莽汉,反而明哲保身,善始善终。
当然,最聪明的还属燕青,没有受到迫害,挑着一担金银财宝走了。
宋江的确是忠,只可惜愚忠,还害着一帮弟兄上刀山、下火海。只活得二十三人。
是非功过,难以评说。
闯与闯读后感篇2
川端康成的作品总是一种唯美而又充斥着淡淡的哀愁,读来并不觉得压抑,却总是被哀愁所缠绕。
作品讲述的是一位舞蹈研究家岛村几次来到雪国所经历的事,所遇见的人。第一次去雪国,岛村遇到了一个艺伎,作品中,岛村与驹子的交往渐渐地让他们互相感知到了对方,驹子也渐渐对岛村产生了些许的情愫。而驹子终究只是个艺伎,尽管她刻苦学习,读小说,练三弦,但正如岛村所说:“一切都只是徒劳。”
而叶子,在岛村的生命中也只是过客。岛村在前往雪国的列车上见到了照顾着行男的叶子,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吧,当书的最后叶子突然之间死于大火,也让我觉得这个结局有些不可思议,又在情理之中。叶子死后岛村的痛苦是让人感到悲哀的,如果说叶子的死亡使得岛村心中的幻想破灭,那么,她的死也让驹子的爱显得更加徒劳,无力,让人感到悲哀。
在那个终年积雪的地方,发生这样的事,着实让人感到心凉,本以为书中描绘的是凄婉唯美的爱情故事,但读完之后则感到人性的无奈脆弱,与无限的哀愁。
雪国的景是美丽的,而如同这景一般美丽的两个女人却有着那样可悲的结局。在夕阳的余晖下,她们内心的火种也渐渐熄灭,岛村则像是过路人,仿佛参与其中,又好像仅仅路过。
?雪国》的语言并没有多么充满感染力,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没有太多夸张的描写,仅仅是看似平淡的话语却能将人带入那个境界中。那充满穿透力的笔触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那种淡淡的哀愁便一点一点在心中蔓延开来,川端康成的作品的魅力就在于此吧。
其实我是同情驹子的,她只不过是一位渴望平淡生活的艺伎,她想要的不过是真正的爱情,她认为岛村就是那个能够实现她愿望的人。但事实总是残酷的,对于她一个艺伎来说,一切只是徒劳,徒劳而已,她所做的那些努力仅仅只是为自己的可悲的一生增添些许的色彩,而这些表面的改变并不能对他的生命造成更本质的变化。
在驹子身上能够看到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能看出她美好的人性。
?雪国》的意境是美好的,人性是美好的,但结局总是悲哀的,能够在这种美妙的意境之中表现出淡淡的哀愁,不得不佩服川端康成的文笔:唯美的淡淡的哀愁。
闯与闯读后感篇3
今天,我有机会诵读学习了儒家经典《孝经》,明白了很多做人的根本道理。
?孝经》是孔子的弟子曾子写的。曾子小时候家里很穷,没钱买煤,就跑到山里砍柴。这一天,他正砍着,突然觉的手指特别痛,看看也没有受伤,心里也很难受,他就想只有妈妈一个人在家,是不是家里出事了?就匆匆忙忙的跑回了家。为什么手突然这么疼呢?因为他的妈妈身体不好,平时都是曾子照顾家,他七岁起就会做饭了,今天家里突然来了很多客人,她妈妈着急,就咬破了自己的手指。曾子回家,果然看见来了很多客人,就赶紧好好的招待客人了。妈妈的心和孩子的心真是连在一起的啊,这就是曾子孝行的故事。
为什么要“孝”呢?“孝,德之本也。”人的根本就是“孝”。“根”是祖先,是父母,我们是他的花朵,没有根就没有花叶,树叶靠根来汲取营养,我们靠爸爸妈妈哺育长大。如果浇花,给花朵浇水是没用的,要给根浇水,所以要孝敬父母,就是给根浇水。树叶花朵离了根就会枯萎,如果一个人不孝敬父母,那这个人就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了。
孔子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的开始是,把自己的身体保护好,不要损伤身体,比如坐姿不端,就会损害身体,就是不孝。身体虽然是自己的,但是从父母那里来的。再比如,有的同学到处乱跑,不小心掉到
河里了,身体受了伤,父母最难受,你让父母难受了,你就是不孝,不是你的手疼,是父母的心疼,要比手疼的多。
孔子说,“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做到“小孝”,侍奉、照顾父母;用尊敬父母的方式,去尊敬你的老师,同学们,长大后尊敬工作的领导,能够把天下的人都放到心里,就是“大孝”;能够全心全意为全天下的人服务,就是“至孝”,就是圣人,是至孝之人。
动物界,乌鸦老了,飞不动了,小鸟就会飞出去找食物回来喂给妈妈吃,连小鸟都懂的反哺,我们人难道还不如小鸟吗?
闯与闯读后感篇4
“他说,那指的是生命,生命不论如何辉煌跃动,都只是大地之气而已。”——题记
该是黄昏了吧?轻轻将手搭在书页上,抬头看见他的侧颜,看着他青丝中的白发,然后簌簌地落下泪来。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深刻地记得这段文字,我记得它的作者是一个集女儿,妻子,母亲三重身份为一体的女人——龙应台,记得这是出自她的散文集——《目送》。
目送,何为目送?我不愿将它看作词典中呆板规矩的“以目光相送”。或许,这样的动作不仅是不舍的情思,更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经历了这些,她是否会感到无奈,是否会感到悲凉?
七十三篇散文随笔,七十三个不同情景,从心中的无奈转为人生的深沉。她曾依靠的母亲像孩子一样茫然,她曾拥抱的孩子却像玫瑰一样带刺。正像作者在书中说的那样:“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火石,青草叶上的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般不舍”从懵懂无知的童年,到顽皮淘气的少年,再到意气风发的青年,最后到孤单沉默的老年。人生,至多不过几十年光阴,可时间实在是太过于无情,夺走了那段时光,也夺走了那个无比温暖的家。
家,何为家?是放在桌上的早餐?是塞在书包里的外套?还是,无比怜爱的责骂?这个家给了我们最美好的记忆,我们曾经最留恋的地方,最后却散得只剩一个空壳,那几个追逐打闹的少年一个一个走远,留下一两个体态越来越孱弱,神志越来越不清的人,曾经温馨的地方也可以变的荒凉,只剩下压迫性的寂寞与寒冷。原来我们所留恋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差递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而是一段时光,一段上了车就无法返程的时光。
书中的安德烈一再将背影留给母亲,倔强而沉默,而我们呢?十几岁的年华,是否都经历过安德烈的叛逆?是否都曾厌恶过母亲执意送过的伞?是否,都对他们的老去视而不见?“可是,‘老’的意思,就是失去了人的注视,任何人的注视?”母亲可以在身后默默打点好一切,可当你成为父母时,才会猛然发现,眼中万能的母亲曾经也不过是个娇气的小姐而已。他们以一份简单的爱支撑起整个家,我们却一未地挥洒。十字开头的年龄可以在一味的顺从中漠不关心,等光阴逝去后越是美好的回忆越是令人老泪纵横。
或许是发觉了吧,近年来关爱老人的广告不在少数,可多少中年人以拼搏为借口而逃避亲情,这“是一种被物质撑地过饱后的漠然?还是把一切都看得理所当然的无聊?”不知你是否彻彻底底地想过,拼搏只是为了“幸福”二字,或许等真的拼搏成功时,曾经拥有的幸福早已消失殆尽。本质,终究是不可改变,而又有着一定期限的东西。
我们或许会对一切不管不顾,追求自己所谓的“青春”,最终离开他们“远走高飞”,但身后的人儿明明是不愿放手,双目含泪,却又只能是无可奈何,一遍一遍回忆朦胧却又深刻的回忆,苦涩而甜蜜。我曾也是那个执迷不悟的“热血少年”,从不在意身后紧紧追随的目光,却又只是在记住那个苍老的背影后,才追悔莫及。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女士对自身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最细小,而又最不可或缺的事物。
生命,不过是一次轮回,经历的,未经历的,终究会遇见,十字开头的年纪未必能悟出些什么,只是谨记,莫将亲情肆意挥霍,莫将背影留给亲情。
闯与闯读后感篇5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闯与闯读后感篇6
?史记》既是一部伟大的历史奇书,又是一部精妙的文学著作。这不,四姨就给我买了一本《史记》。
刚开始,我对《史记》没什么兴趣。后来,家里的书全看完了才开始开《史记》。看了之后才发现,《史记》真的能告诉我好多道理。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为世人描绘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上自传说中的皇帝,下至汉武帝,前后跨越了三千多年的历史,可谓规模宏大,体系完备,是我国民族文化特别是历史学方面的极其宝贵的文献资料。同时,也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我觉得,《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真的了不起。他可是忍辱忍痛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呀!而且,他又是在大牢里写的,那里光线灰暗,但他却是坚持写完了这本书。
?史记》让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一定要做一个君子,不要做小人。如果一个人长得丑,脑子笨,也没关系,只要能做一个君子,不做小人,就算再丑、再笨的人,也会受到人们的尊重。
在《史记》一书中,让我最受感动的就是屈原了。屈原是一个多么有正义感的君子呀!为了表达自己的爱国之情竟投汨罗江自杀了!
?史记》真的是一本好书!它使我明白: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它使我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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