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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事迹篇1
__工作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努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工作,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曾先后获得__省档案工作先进个人、__省优秀女法官、__市“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她不舍追寻的法律真义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基本要求,也是__在多年的审判实践中对法律真义的理解。__曾从事过审判档案管理工作,不论她在什么岗位上,都把公正与为民放在第一位,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时,为了便于档案管理与查询,__年她负责起草了法院系统电子档案录入方案,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完成了对7万多卷宗电子录入、扫描、建档工作,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档案管理工作的前列,所在单位被评为__省“特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本人被__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__年,__调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是普通的基层父老乡亲,他们大多生活在法律语境的边缘地带,诉讼也多是离婚、工伤事故、道路交通、邻里纠纷等案件。为了审理好这类案件,她一方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提高办案的效率,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的方式,为百姓主持公道。另一方面强化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意识,把人民满意不满意、赞同不赞同、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标准,做到在思想上爱民、行动上亲民、方法上便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__年她审理了一起长达18年的学生伤害赔偿再审案件,为了调取证据,她三上北京、济南调查相关证据,先后十余次走访当事人,依法判处某学校赔偿当事人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__年以来,共审结民事案件380件,其中调解结案166件,其办案数量及调解率均居全院同行首位。所审结的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改判和上访缠诉。__年荣立个人二等功,__年被__省妇联、__省高院授予“__省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
二、定纷止争,促进和谐,是她不懈追求的审判目标
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是人民法官神圣职责。__结合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总结出六条诉讼调解法,即教育说理法、判例指导法、理解信任法、耐心讲解法、换位思考法和社会介入法。在__年审结了一起二审交通肇事赔偿案,上诉人沂水县居民王某驾驶货车将骑摩托车的刘某撞伤,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召集部分亲属围攻一审法院,__得知情况后,及时和原审法院承办人员沟通,并运用教育说理法、换位思考法和判例指导法,耐心细致给王某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判例,指出其行为的严重后果,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说服工作,王某撤回围攻上访人员,阻止了一起严重违法事件的发生,又经过不厌其烦地多次调解工作,上诉人一次性将5667元现金交付被上诉人,案件实现了圆满解决。
__作为一位女法官、一位母亲,她不仅有着亲情和爱心,还具有着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因其男方有严重过错,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但为抚养孩子及家庭财产分割发生争议,在调解中她运用社会介入法,让其亲属和10岁的女儿做其父母的工作,女孩的父母受到了感动,在财产分割上也互相让步,以调解结案,此案虽然不是喜剧结果,但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庭后,__又将其电话号码留给女孩,与女孩长期保持“热线”联系,鼓励她好好学习,健康成长。在她审结的离婚案件中,调解率达到60%以上。今年8月1日前,__作为涉军合议庭成员接受了__省广播电视台的采访,其所审结的涉军案件均能达到质量高、结案快,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努力学习,探索创新,是她一贯保持的精神状态
__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法学理论的学习和审判经验的总结,经常深入基层法庭进行调研、指导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法律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几年来,共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8篇,其中有两篇分别被录入《当代中国领导参考文库》及《__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优秀论文集》。__年11月,__根据自己在办理离婚案件中与离异家庭孩子的真实故事编排成歌舞话剧,自编自演,在市工会、市机关工委、市妇工委联合举办的“我爱我家”和谐才艺表演中获得一等奖。__年在全市法院系统“反腐倡廉”演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__年在全省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中荣获“优胜者”奖、__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路在脚下,任重道远。
法治人物事迹篇2
一年多来,深泽县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不断强化司法公正、注重社会效益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实践,努力拓宽“和谐诉讼”的路子,收到了显著效果。该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为88.5%,居全市第一,今年上半年为90.6%,且在所有审结的案件中,无一涉诉、案件,也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铸理念,夯实“和谐诉讼”工作基??
几年来,深泽县法院在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工作中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一直收效不大。从去年开始,该院立足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从培树工作理念入手,强基固本使该项工作出现很大改观。一是开设“周末讲坛”,着力开展“调解一案、和谐一片”的专题教育。该院将民事诉讼调解与化解社会矛盾隐患、与平安建设结合起来,分成若干个专题,邀请优秀法官和法律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开展大调解理念教育。院长高会岭、主管副院长纪兰生都承担了专题教育任务,亲自备课、授课。周末讲坛一改过去那种单纯灌输说教的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析理,形式生动活泼,上下互动,干警积极参与,大力度培训使很多干警转变了重判轻调的思想,并形成了“要我调”为“我要调”的工作理念。二是举办“调解观摩”,着力开展互促互学教育。围绕法官调解素质提升和提高民事案件调解率,该院安排每周搞一次民事案件调解观摩,由一名优秀法官上一次“公开课”,展示工作实力和调解才能,结束后组织评议,对其整体素质,调解艺术等方面评头论足,以整体智慧挖掘成功经验予以推广。这一活动增强了干警素质提高的内在压力,大家探索创新、能者为师、互促互学蔚然成风,形成“要我学”为“我要学”的生动局面。三是开展“调解竞赛”,着力开展“我为社会和谐做贡献”的主题教育。该院以案结事了为基本标准,创新工作载体,组织开展了民事案件大调解竞赛活动。将法官受理的案件及调解情况建起台帐,实行月总结,月公示活动,让大家评定优劣,同时引导大家进行“比、查、看”(即:比一比谁的调解成绩突出、谁的工作差;查一查自己处于什么位置,与别人的差距在哪里;看一看自己在工作理念、综合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什么问题,怎样争创先进),激发了广大干警争办调解案、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意识,形成了“逼着调”为“抢着调”、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生动扎实的教育活动使全体干警的综合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为调解工作“高手”、“能法官”创设了宽松的成长环境,民事大调解工作也富有生机地扎实开展起来。
二、建制度,不断加大“和谐诉讼”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硬化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该院重点抓了四项制度的建设与实施。一是逢案必调制度。规定凡受理的民事案件,不管多么繁难,逢案必调。调解未果待判的,在规定时限内,主管院长必须参加调解一次,只要有一丝希望就要做百倍的努力,决不轻易放过任何可调解案件。今年上半年,院领导参与调解12案,除1件判决外,其余均调解结案。二是疑难案件会诊制度。对一些涉及面广、案情复杂、调解难度大的民事案件,由主管院长牵头,组织调解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集体“把脉”,群策群力,合作攻坚。一年来,先后集体会诊16次,使15件疑难案件迎刃而解。三是“月交流”制度。组织各庭室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汇报研讨会,邀请人大、政法委主要领导参加,对本月的优秀案例进行介绍,总结交流成功经验和作法,参加会议领导进行点评,会后以简报形式印发,对调解工作带来很大裨益。四是考评制度。从庭室到每名干警,都建立起考评档案,按每月实际定量考核,年终总评。所审结的案件调解率达到70%,视为工作及格,记60分,每超过或低于一个百分点就加记或倒扣2分。对于上级挂账督办、交办的疑难案件,调解成功后加倍记分。因调解工作不力引发上访、发还、改判或造成民转刑,给予倒扣分直至否决。考核分数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实加实扣,其结果作为干警评先评优、升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去年以来,根据考评结果和岗位需求,有2名中层干部被调离审判岗位,5名实绩突出的优秀法官得到提拔重用,这一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在该院引起很大反响。
法治人物事迹篇3
追逃英雄,生死一线。11次因公负伤,累积抓获暴力逃犯582名,侦破刑事案件千余起,总是徘徊在生死一线。为家境困顿的罪犯家属募捐建房,网友赞他施雷霆手段、怀菩萨心肠。尖峰时刻,英雄不畏前方是否凶险,留下的只有冲锋的背影。
王大伟,男,39岁,现任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岫岩县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从警20xx年一直从事刑警中最危险的追逃工作,亲手抓获持枪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逃犯582名,曾11次负伤,破刑事案件千余起、缴获枪支4支,子弹231发,为战友提供研判线索抓逃3200人,他热心助人,大爱无疆,他把所有立功奖金3万元分给治安积极分子、苦难群众和战友,共救助遇险群众42人,为62户困难居民解决生活困难,先后有 20多名失学、留守、问题少年得到他的帮助,跟踪帮教劳改释放人员30多人,他接触一个人,认识一家人,交下一村人,满意一方人,可以说在岫岩城乡的任何一个社区街道乡镇村屯,都有王大伟熟识的热心群众,特别是那些被他帮助过的群众,为了感谢他反哺公安,参加其组建的王大伟警民合成作战团队,积极投身于全民防控的大网,预警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犯罪发生。
20xx年来,王大伟同志曾荣获:全国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清网英雄、辽宁好人、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最美鞍山人、鞍山十大忠诚卫士、鞍山十大杰出青年、鞍山老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等50多项荣誉,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曾两次走入人民大会堂,做事迹报告,受三任部长接见,四次受到公安部表彰,10月28日,王大伟在人民大会堂受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中纪委副书记、原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曾经批示王大伟很优秀,建议对其事迹宣传利用。
法治人物事迹篇4
她既是法学教育家,也是法律援助律师。
她既是妇女权益的保护者,更是一位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动者。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一生与法同行。
86岁的巫昌祯,是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毕业生,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她孜孜不倦进行学术研究,在调研中目睹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她积极奔走,努力呼吁,让更多的人转变观念,向家庭暴力说不。为推动反家暴立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xx年8月24日,这部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自1995年家庭暴力的概念引入中国后,反家暴立法已走过二十年。与其他多年致力于此的学者、民间人士一样,耄耋之年的巫昌祯对这部等待了多年即将出台的法律充满期待。因为,家家和睦,是她一生的心愿。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邀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婚姻法学会名誉会长,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七、八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
婚姻法学泰斗、著名法学教育家、法学活动家、著名法律援助律师、妇女权益的保护者……
这一连串儿的头衔让记者觉得采访巫昌祯老师一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刚刚表明了意愿,电话另一头的巫老师立即爽快地答应了,这着实给了记者一个大大的惊喜。
初秋9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记者敲开了北京明光北里巫昌祯老师的家门。
巫老师微笑着把记者迎进门,沏茶,落座,侃侃而谈。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时而思索,时而给记者展示资料,时而讲一些亲身经历的小故事,敏捷的思维、清晰的谈吐、轻快的步伐,让人感叹,很难相信面前的她已经年过八旬。
三尺讲台 不离不弃
1920xx年11月17日,巫昌祯出生于江苏省句容县。昌言能拜,祯祥自来,她的名字出自《康熙字典》。
1948年9月,巫昌祯从江苏南京北上,考入了北京朝阳大学法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她被保送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后又转入合并后新成立的人民大学继续学习法律。1954年,巫昌祯以全优的成绩毕业,成为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告别学生时代,巫昌祯走上了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台,开始了她为之奉献一生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
没有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谈到教学和研究的风格,巫昌祯最强调的就是理论联系实践的作风。在课堂上她从不照本宣科,而是用丰富的生活阅历、生动的案件实例深入浅出地为学生阐述枯燥深奥的法条法理。
1955年,在主要由全国人大立法部门的领导和政法院校的学者构成的民法典起草小组里,25岁的巫昌祯是年龄最小的成员。在上海、广东、武汉等地,她亲历了一年多时间立法调研工作。1958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法庭的调研活动,巫昌祯又获得了一次实践机会,到黑龙江省尚志县蹲点。
这两次机会,对于刚刚走出校门年轻的巫昌祯来说,是宝贵而恰逢其时的。在实践中,我掌握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和第一手资料,培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以后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和发扬了这种作风,也形成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讲课风格。
同中国的法治一样,那个年代,巫昌祯的教学生涯也经历了起起伏伏。
1958年,民法教研室被撤销,巫昌祯改教毛泽东著作和古汉语等课程,不久文革开始,学校停课。70年代初,在一片砸烂公检法的呼声中,北京政法学院师生被整体下放到安徽劳动,一年后就地解散。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重建,提前退休的巫昌祯又满怀激情地重新登上了讲台。
在五十余年的执教生涯中,巫昌祯讲授过苏维埃民法、中国民法、司法文书、古汉语、现代文学,上世纪80年代后主讲婚姻法、继承法、家庭社会学等课程。几十年间,屡屡有离开讲台,另谋发展的大好机会,但每次都被她委婉地回绝。
虽然经历了风风雨雨,也有许多调动工作的机会,但我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追求没有动摇。我热爱教师这个职业,也热爱我所有的学生。
巫昌祯20xx年就已离休,但她却是伏枥仍存万里心。除了作为特聘博导继续指导博士生外,还给研究生和本科生办讲座、参加学术会议,她既为中组部组织的老干部培训班授业,又在居委会讲课。立法、学术和各种公益活动中都能找到她活跃的身影。
亲历两次婚姻法的修改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婚姻法经过了一个诞生和发展的历程,基本上可分为三个阶段:1950年婚姻法的废旧立新阶段,1980年婚姻法的巩固发展阶段,20xx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不断完善阶段。
1950年出台的婚姻法被巫昌祯昵称为新中国法律的头生子。当时,还在读书的巫昌祯就参与了婚姻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一直到现在,整整60多年了。谈起与婚姻法的结缘,巫昌祯十分感慨。
开始时,我教授的是民法,上个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两次参与民法典的起草。
1978年,婚姻法的修改被提上议事日程,因为有起草民法典的经历,政法大学派巫昌祯参加。而此时民法通则的起草也向她发出了邀请。因为与婚姻法有约在先,只好对民法通则说了对不起。这次参与立法的经历,成了巫昌祯学术道路上的分水岭。此后,她把研究和教学的重心转移深入到了婚姻法,成就了中国婚姻法泰斗的一段佳话。
1978年年底,巫昌祯参加了由全国妇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等单位联合成立的婚姻法修改小组。在修法过程中,巫昌祯力主将计划生育原则写入婚姻法。她还提出,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这应当是法院主要考量的因素。这一主张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离婚理由论产生了较大的冲突。
当时,对于法定婚龄的意见有三种:第一种意见认为,男女18周岁就可以结婚;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规定男女都是25岁,以彰显中国特色;第三种意见是将婚龄规定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
考虑到我国人口数量的因素,婚龄太低不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太高又与实际生活情况不符。因此,可以适当地提高婚龄,但必须要符合实际,而不能过分激进。她建议,将婚龄规定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较为合适的
虽然法律可以调整一部分生活关系,但是生活毕竟不是一块可以随便搓揉的泥团,必须要考虑到生活的特殊性,也要考虑普通民众的接受程度。温和稳健的法律更容易被人接受,长远来看也更容易被贯彻实施,立法的目的也更易实现。
1980年婚姻法最终肯定了巫昌祯的这些主张,首次规定了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为贯彻这一原则,适当提高了结婚年龄,明确夫妻在计划生育中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补充和健全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特别是离婚制度,第一次明确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即准予离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我国婚姻家庭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早恋、试婚、婚外恋增多,离婚率逐年上升,家庭暴力增加,作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婚姻法显现出较大的局限性、滞后性,修改、完善1980年婚姻法势在必行。
1996年,全国人大会委托民政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成立了婚姻法修改领导小组,在小组主持下成立了专家组,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巫昌祯参加了民政部的专家组,后又成为全国人大会法工委立法小组的专家。
修改稿第一稿出来后,巫昌祯随全国人大会去广东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深入调查分析,她指出,包二奶、养情妇现象数量上日益增多,形式上从隐蔽走向公开,主体不断扩大,由农民发展到商人又扩展到官员,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特别是引发腐败和恶性刑事案件,有不少官商勾结和杀人灭口案都是由包二奶、养情妇引起的。
为了遏制这些丑恶现象,巫昌祯力主将夫妻相互忠实、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损害赔偿制度等内容写进婚姻法修正案。
20xx年4月,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面对空洞的规则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责问,巫昌祯说:每一部法律的通则部分都是一种宣言性的,它本身不解决具体问题,是一种导向。
合同法有这样的规定,订合同的时候,不能违背社会公德,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法律的宣言性,这本身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不能否认它是法律问题。如果不忠实到一定程度,重婚了,同居了,法律能不管吗,那以后好多人就可以随便重婚了,社会就失去控制了,所以这个互相忠实,它在道德上是一种倡导,在法律上是一种宣言。
牵挂弱势群体的立法保护
我把一半的时间和心血给了学生和书,另一半给了社会和妇女。
上个世纪80年代,巫昌祯组织成立了北京市第八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完全由女性组成的律师事务所,成员中有女检察官、女律师、女大学教师,还有一些民主党派、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专门为妇女服务。律师事务所承办了许多法律援助案件,曾有天下第一家的美名。
作为法律专家,巫昌祯参与了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她特别注重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国家之所以提出要保护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就是因为他们处于弱势地位。
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巫昌祯非常高兴。她说:在现实婚姻中,无过错一方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其中多数又都是妇女。所以,设立了损害赔偿制度,不但符合公平原则,而且贯彻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上世纪90年代初,为迎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全国人大制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规划。巫昌祯任起草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巫昌祯以及她的同事们走遍了祖国的东西南北,调研的广度和深度甚至超过了50年代的民法典起草。寒来暑往,3载磨砺,这部法律于1992年提前问世。此外,她还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起草、修订工作。
虽然年事已高,但是巫昌祯对中国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丝毫没有减弱。
对于婚姻家庭法这个她为之奋斗一生的领域,巫昌祯告诉记者,我国还需尽快建立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亲属制度,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明确规定,应加快防治家庭暴力法的立法步伐。
巫昌祯还曾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据统计,目前,进城打工的农民将近两亿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这三类人处境堪忧。
巫昌祯认为,一方面应提倡农民近距离打工,另一方面,在农村以村政府为基础,联合当地学校、妇联建立服务站,为老人、儿童、妇女服务。这个办法已在有的地方进行了试点,应该推广。
巫昌祯还特别关心老年人的再婚问题。有调查显示,丧偶或离婚的老人里,有66%希望再婚,可真正再婚的只有6%。老人婚姻经常受到子女的干涉,社会的干涉。对青年来说,我觉得应该理解老人,帮他找对象,帮他找老伴,这是可取的。
目前,我国民法典的起草正在进行。从20xx年开始,巫昌祯就参与了编撰工作。我国婚姻法学习前苏联,从民法典中独立出来已经50多年了,现在要回归民法,因为婚姻法毕竟是民事法律,民法里边有些原则还可适用于它,所以最后考虑再三还是回归民法,现在我们正在做这个工作。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家庭是社会的缩影,新的形势必然牵动人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因此,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后,我们还需要继续关注和研究新出现的问题和趋势,探索解决的途径。
对于婚姻法向民法的回归,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把婚姻家庭的法律建设再向前推进一步,使婚姻法由squo;粗放型变为细密型squo;,具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制度建设。
我相信,我国未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法律的条文将更加完整、制度将更加完备,成为民法的组成部分。
去年,巫昌祯被聘为十年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委员。在谈到法制心愿时,她说她的法制心愿是人人相爱、家家和睦。
作为婚姻生活法律领域的建设者、见证者和宣传者,在巫昌祯半个多世纪的法律人生中,人人相爱、家家和睦,始终是她追求的人生境界和社会愿景。
法治人物事迹篇5
张秀林,男,39岁,法理学硕士,__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庭长,十五年来他一直工作在基层,吃住在法庭,扎扎实实,勤勤恳恳,为民排忧解难。多年来,他一直把人性情感和法律理念同时注入审判工作中,通过明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在尊重乡土社会现实和传统道德观念的基础上,培养起追求双赢互利的诉讼理念,从而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十年来他办案超千件,当事人都说张庭长是我们信得过的法官。正是由于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他才多次被市委授予市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他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多次被评为市优秀法官;他还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先进个人。
一、品质与实力,是敬业奉献的基??
他为自己提出了“越是在乡村,越是要高度;越是在基层,越是要深度”的更高追求,他深知政治品质与业务实力是敬业奉献的基础,而高尚的品质与深厚的实力又必须通过刻苦的学习、勤奋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才能获得。他深入基层、全力以赴,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为他能办案、办好案、快办案奠定了基础。
二、能力与方法,是敬业奉献的条件
他在法庭工作已十五年了,法庭远离县城,群众文化素质不高,面对现实他勇挑重担,大胆工作。在交通条件愈来愈便利的今天,他却固执地认为法庭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而设立的,法庭就是自己的工作岗位,自己就应当以法庭为家,坚守岗位、安心工作。有老百姓到法庭咨询,他便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有当事人到法庭诉说,他便耐心地认真倾听。对当事人的充分尊重,赢得了老百姓的普遍信任,也化解了当事人内心的冲突,使当事人感受到他是在一心一意地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三、廉洁与公正,是敬业奉献的保证
去年秋天,他处理了一起婚约财产案件,原告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给他送了五百元钱,他拒绝并批评了原告。原告说:官司我也不打了,被告有钱有势,我也打不赢,明天我就去外地打工。他说:你再等两天吧。第二天该案顺利调解,原告当庭领取被告返还的彩礼款时不好意思地笑了。
四、宣传与报道,是敬业奉献的窗口
几年来,他在《法制日报》、《农民日报》、《__法制报》等报刊上发表宣传稿件50余篇。他撰写的《试论公开审判》等学术论文在《中州学刊》核心期刊上发表。他创作的30余篇文学作品在《百花园》、《当代作家文集》、《莽原》等杂志上发表,有10多篇作品在全国和省级征文比赛中获奖,其中《法官老张的一天》在__省政法干警诗词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法治人物事迹篇6
该同志于20__年开始参加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组建工作以来,特别是20__年1月担任中心主任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司法厅党组的领导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事迹,区内外的有关媒体作过宣传报道。主要表现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_“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精神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两级《法律援助条例》,提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工作思路,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法律援助工作争取支持,于20__年6月,促成广西区人民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法律援助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全国各省法律援助工作中,属于首次。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进程。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和沟通,于20__年4月,促使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明确了开展法律援助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其申报程序。以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大大推动了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其他省市也起到了一定示范的作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先进经验介绍刊登。
二、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并取得突破性进展
担任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后,努力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路子,以《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组织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通知》的精神,使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树立了法律援助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全区法律援助机构由20__年底28个发展到目前的119个,占应建的96%。在各级工会、残联、老龄委、共青团、妇联、乡镇、监所、院校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78个。专职法律援助人员由20__年底的58人发展到目前的327人,注册法律援助志愿者发展到1273名,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三、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积极组织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重点、优先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案件,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每年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多件,而且每年以20%的速度增加。20__年其办理的玉林市谢洪武被错误关押28年的国家赔偿案件,使受援人获得了国家赔偿近64万元。该案件引起了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引发了全国公、检、法系统开展整治超期羁押、超审限专项活动。该案件被自治区有关部门评为20__年广西十大法治新闻事件,入选理由是:谢洪武案与孙志刚案一样,具有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识意义。使我国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观念得到改变。积极组织策划举办“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广西”大型公益活动和“法律援助边防行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司法公正,树立了政府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同时,应有关单位邀请,为各级普法办、法律援助机构、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举办《法律援助条例》讲座8场(次),参加人员达20__余人。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该同志多次接待国内外人士对广西法律援助工作的考察访问,被20__年—20__年被广西区政府派往国外学习期间,深入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考实习,学习、了解他们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中所取得的经验,积极宣传我国开展法律援助所取得的成绩,树立了法律援助在国际上良好的形象,实习结束,被美国康州米德尔菲尔市和纽海文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20__年9月,应加拿大法律援助署、加拿大律师协会的邀请,并受司法部的委派,到加拿大进行学习考察。20__年4月,中加法律援助与社区法律服务项目落户广西,成为该项目在中国实施的四个省之一。20__年4月,应巴西、阿根廷和南非司法部门的邀请,对该国进行了考察访问。
五、积极参政议政,撰写议案,为广西法制建设出谋献策
担任委员和人大代表后,积极利用自身的优势为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呼吁和建议。1999年1月广西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的建议》,并代表民进广西区委员会在大会上作了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和关注。20__年1月,该同志当选广西第十届人大代表后,积极参政议政,认真撰写议案、建议,为广西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出谋献策。由其本人领衔先后提出了4个议案和10多个意见、建议。其提出《关于尽快出台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议案以及《关于要求玉林市公安局妥善处理谢洪武被关押28年事件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关于建立完善全区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等建议、意见,得到了自治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对我区的法制建设、社会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0__年,其提交的《关于要求纠正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一种法律,两种适用”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使张龙生等15名被作出有罪判决的教师全部得到再审并改判,检察院全部撤回起诉,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
六、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
该同志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外,利用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积极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工作。20__年9月和20__年8月,被自治区人事厅选送到马来西亚、泰国、瑞士等国学习考察,成为首批中国—东盟博览会高级联络官。首届和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被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聘为现场翻译总协调和国家馆馆长,出色地完成了博览局安排的工作,得到了博览局的专函致谢赞扬。
该同志利用在国外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积极为广西的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工作中,业务熟悉,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好。在其主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后,工作取得极大的进展,使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司法部和自治区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被为自治区司法厅先进工作者;先后被自治区公安厅、南宁监狱、广西区看守所聘为“特邀监督员”、“执法监督员”;20__年4月,被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聘为“广西统一战线百人专家团成员”。20__年9月,其领导的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其本人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__年1月,其领导的广西法律援助中心被广西司法厅评为首届“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其本人被广西司法厅授予首届“全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__年6月,其当选广西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__年6月,其入选《中华功勋人物大典》(当代卷)。20__年7月9日,在广西留学人员联谊会(广西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成立大会上,其被推举为留美分会秘书长。20__年7月25日,其被广西区人民政府聘为“立法咨询员”和“行政执法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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