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书写读后感,可以对书中的教育意义和人生观进行思考和反思,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的悬疑和推理的思考和猜测,下面是好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1
我今年十月六号满十周岁,我是一个活泼可爱勇于探险的男生。
我最近特别迷恋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已经看了5本了,每一本故事内容都惊险刺激,我喜欢福尔摩斯冷静的大脑,缜密的思维和富有逻辑性的推理,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还有,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我的班主任许老师也经常教导我们同学之间要互相团结,互相帮助。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每天妈妈送我上学的路上,总会碰到一位不认识的大姐姐和她的妈妈,每次我都会观察那位姐姐,从她的外表我能判断她是一位足球爱好者:第一:她黑黑的皮肤,高个子,扎着马尾辫,精气神十足就是那种很美很飒的样子。第二:穿着打扮一般都是特别的宽松运动,这也是很多喜欢运动的人的特征,而且非常喜欢穿短裤,当然是那种到膝盖的,这也是为了踢足球做准备的,还有那双黑色中有几条白斑纹。酷似斑马一样的足球鞋。第三:就是想装都装不出来的动作了,那就是在地上见到一个瓶子或者瓶盖子,甚至一个小石子,都想踢上两脚,(足球里的一个花式动作)还有不由自主的走小碎步!一般女生是不会做这个动作的,但喜欢踢足球的女生一般都会做。果不其然在一次课后休息时间我来到操场玩碰到6年级的姐姐们在足球比赛,我问了旁边观看的哥哥,才验证了我之前的判断,电梯里那位姐姐就是足球队的。
听完这些话妈妈都惊呆了你是怎么猜到的呢?相信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场景:在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时,就立刻辨别出华生是一名去过阿富汗的军医。福尔摩斯为什么能够那么快地辨别出来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一名军医呢?是观察。敏锐的观察力。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遇事沉着冷静,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生活中,不管同伴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将爱心传递,建构一个和谐文明的大家园。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得知识,才能使自己有更大的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2
这个寒风刺骨的冬天,本就给人一种不平静的感觉,被冻过的窗玻璃没点儿降温的意愿。窗外,楼下,是出奇的安静,我翻开福尔摩斯。有时还掂量一下,确实是比打我头的《史记故事》薄多了。
翻开颇为神秘的一页页,读者一个个颇为神秘的探案故事。每一次我都是带着同样紧张的心情去揣测人物心理,和凶案背后的真相,但往往我得到的结果与书中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结果成为两条叉路,此时便感叹自己不是当神探的料。
请尊重的说一声“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烟斗,手杖是一位侦探必不可少的道具,想必这样在外表上以给人沉稳多谋,冷静敏锐的印象,我佩服福尔摩斯先生的观察力,更钦佩他极强的推理能力,常人通过事件经过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结果,而如果思维来个逆向行驶,恐怕没几个人能行了!但福尔摩斯先生就神于此处,根据结果他能分析出作案的每步骤,读于此处不禁要表露惊讶,扬手鼓掌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福尔摩斯和莫利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对决的那一次,两人同时掉下瀑布。虽然在事后福尔摩斯奇迹生还但是莫利亚蒂教授却死在那里。
我最喜欢的的一句话就是:如果确实可以让你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3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特别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可以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己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己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x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正如x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现在是治世可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x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4
sherlock holmes impression management the bizarre in the world of literature, many of them staged a variety of gallery of characters, but there is one person, make me have to look up to, he is sherlock holmes.
believes that his story is familiar, his thousands of smitten fu fan, even contact"s friends will also be less mystery novels praised for his unique personality. holmes"s calm, wisdom and courage, suspenseful storyline was reflected in a compact head. his keen powers of observation and close reasoning and analytical ability, is able to detect the case foundation, and unlimited number of readers are good reason for fans of the world. he was very learned and well informed, caring qualities of patience, the pursuit of truth,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is where i admire.
it is often said, and three people in the world is remembered because of sherlock holmes. first, arthur conan doyle, and the second, watson, and a third is jielimibulaite, who played holmes.
but i think this is bad.
because the detective, people remember even liking the most spectacular in england, dusky dark london streets, low-energy official stupid discussion, even professor moriarty and sherlock yoga. from prying eyes out of different nationalities, different time frames and local customs.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5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6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和柯南一样,也非常擅长破案,他破过许多案子,如: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斑点带子案了。
海伦·托斯纳小姐的姐姐,在一次深夜由于太惊恐去世了,案发前,她姐姐总说;“我晚上经常闻到继父抽雪茄的味道,并且总是听到有人吹口哨。”可是海伦·托斯纳小姐从来没有听到过,等到海伦·托斯纳小姐准备就寝时,她姐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海伦·托斯纳小姐冲了过来,发现姐姐面色发白,缩在墙角,嘴里还叫着:“带子,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海伦·托斯纳小姐叫醒了继父和医生,但医生来了时,她姐姐已经咽气了。
那么,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是什么呢?
其实是蛇,蛇也会发出哨音,那天,福尔摩斯在房间等待,有了雪茄味,福尔摩斯立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藤鞭,使劲抽打房间的铃绳,使蛇无法沿着铃绳爬上来,可福尔摩斯的举动激怒了它,它咬了它第一个看见的人—医生。当福尔摩斯打开房门,发现医生已经死了,那条蛇是那个时候最毒的蛇,它咬一个人,那个人十秒内就会咽气。
当时我看完之后,震惊了。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可那些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福尔摩斯总让警察丢脸,福尔摩斯说:“我破的案子,只有四个是由我的名字命名的,剩余四十九个都是警察们的。”福尔摩斯不贪图名利,他曾说过:“我要抓住罪犯,宁愿和他同归于尽!”最后一案中,他为了抓住罪犯,与他搏斗,最后坠入山崖,不知去向。
他一生都在破案,大家都很信任他,他不要求太多酬劳,只一心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他很伟大!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7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书的读后感篇8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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